2024年我市高校畢業生檔案接轉工作于7月1日正式開始。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6號)文件精神,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檔案接收。1、我市主要通過三種方式接收高校畢業生檔案:①機要途徑;②EMS“高校畢業生檔案專用”遞寄(EMS單上須注明學校名稱及畢業生姓名等相關信息并加蓋檔案管理專用印章);③畢業學校派專人遞送。不接收學生個人自帶檔案轉遞。揭陽生源的高校畢業生檔案,按生源地(或就業地)直接寄往各縣(市、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檔案接收單位通訊方式如下表:
注:戶籍所在地具體對照下表《揭陽市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劃分表》;
揭陽市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劃分表
二、檔案查詢。畢業生在學校轉出檔案后可電話聯系公共人才服務機構查詢檔案接收情況(應屆畢業生請于當年度10月份后再查詢)。
三、檔案接轉。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和《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檔案調取程序:
1、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畢業生的檔案,原則上由錄(聘)用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同志憑《調檔函》、工作證(或介紹信)和畢業生錄(聘)用相關文件材料到檔案所在管理部門統一辦理申領手續。
2、被市外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畢業生的檔案,憑《調檔函》、身份證復印件和錄(聘)用相關文件材料向檔案管理部門申請調檔。
3、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可憑就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開具的《調檔函》、身份證復印件到檔案管理部門申請調檔。
4、《調檔函》均須由具有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開出。
5、需辦理檔案業務的辦事人員可到檔案所在部門辦事窗口辦理相應業務,也可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廣東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系統辦理,具體可與檔案所在管理部門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