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審計機關依法行政、科學決策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律師在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和推進依法行政中的法律顧問作用,我局擬按照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圍
(一)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詢;
(二)為我局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三)參與我局制定規范性文件、黨內規章的論證、修改;
(四)應我局邀請,參與重大項目的洽談,協助我局審查、修改、草擬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五)為我局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六)受我局委派代理有關經濟、民事、行政糾紛的調解、仲裁、復議、訴訟活動,依法維護我局的合法權益;
(七)應我局邀請列席我局召開的有關會議,就涉及法律問題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八)協助我局進行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應我局要求舉行法律講座,并為我局提供法律培訓;
(九)受委托辦理其他法律、行政事務。
二、受聘條件
擬聘請的律師應符合下列的條件:
(一)在依法設立、組織機構健全、經司法行政機構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工作;
(二)具備法學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執業律師資格,有較豐富的執業經驗,比較熟悉政府運作模式和審計部門工作,曾接受政府機關委托開展相關專項工作;
(三)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應聘的律師及律師事務所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未受過刑事處罰。
三、聘請程序與方式
(一)申請
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材料的內容包括:
(1)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業務開展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情況;
(3)擬為我局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4)擬推薦作為我局常年法律顧問的本所在冊執業律師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歷、政治面貌、取得的律師資格及其時間、主要執業經歷、業務專長等。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2019年5月30日前送至市審計局法規審理科。
(二)評審
我局將對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應聘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擇優確定聘請的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我局法律顧問,并予以公示。
(三)聘用
經評選確定,我局將與所聘律師事務所簽署合同,并報市司法局備案。
揭陽市審計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