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揭府辦〔2020〕49號)精神,因工作需要,揭陽市審計局現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聘用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以上人員公開招聘7名聘用人員,具體崗位請查閱《揭陽市審計局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審計助理)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國(境)外留學在讀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1年3月16日9:00至2021年3月18日16:00。
報考者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選擇“2021年揭陽市市直單位公開招聘聘用人員(第二批次)”,用本人身份證號碼進行注冊,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
(三)填報崗位
報考者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名需上傳的申請材料:
1.身份證材料。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材料。畢業證、學位證;
3.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等)。
(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者請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請資料。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和提交申請材料。
(五)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于2021年3月19日9: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六)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1年3月24日18:00后,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七)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含市審計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網信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招聘聘用人員)的一個崗位報名。
2.報考者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及雇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3.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相關工作經驗等)均應在2021年3月16日報名開始當天前取得;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
4.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和代碼均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如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招聘公告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相近,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后方可通過資格審查。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取無紙化考試。
2.筆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科目《綜合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成績及排名在筆試結束1小時后在考場現場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安排在筆試后的一天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揭陽市審計局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面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3.面試組織。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揭陽市審計局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組織進行。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總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合格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筆試成績一樣的,則依次按照主考官面試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和考核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在總成績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執行。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統一在市審計局網站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經查對招聘不產生影響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自愿放棄,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試用期內辭職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由招聘單位決定在本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核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個月內。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實行年薪制(包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等),初級審計助理工資福利為5.0萬元/人?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市審計局網站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九、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本公告所稱審計助理是指市審計局通過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用的,不占用市審計局行政、事業編制,不擔任行政職務,從事公益性、技術性、輔助性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筆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揭陽市審計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3-8221823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揭陽市審計局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審計助理)崗位表(第二批)
2.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揭陽市審計局
2021年3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