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榕城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建立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貫通協作機制的意見(試行)》,推動巡察和審計兩項監督職能貫通融合,近日,根據區委工作安排,榕城區審計局積極實踐“巡審結合”工作機制,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巡察工作相結合,放大監督效應,探索政治巡察與依法審計“無縫銜接”,實現“1+1>2”的監督效果。
一、采取巡審同步的方式開展工作
根據榕城區委工作安排,2023年10月,榕城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開展關于榕城區某局局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期間,榕城區委巡察辦派出巡察組于2023年11月對該局黨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審計組將查出問題和佐證材料等審計成果與巡察組共享,巡察組根據審計提出的“風險點”重點跟進,借助審計獨立性、專業性的信息,讓巡察組帶著問題“巡”,盯著重點“察”,做到精準出擊,有的放矢。
二、建立工作聯動、力量共用機制
本次巡察改變過去抽調人員長期配合的做法,采取同一單位巡察、審計同步實施的方式,由榕城區審計局有關審計組組長在巡察組中兼任副組長,整合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雙方優勢,審計、巡察成果共享,發揮監督綜合效力,同時提升統籌質效,節約人力。在11月1日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后,舉行全區巡察干部業務培訓會,由榕城區審計局一名審計組組長就行政事業單位審計要點和案例分析作專題輔導。
三、整改落實聯動,力求同題共答提質增效
本次巡審聯動后將在結果反饋上實行同步進行,將巡察整改和審計整改聯合起來謀劃推進,凝聚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合力,推動問題整改落地落實。對巡察、審計發現的系統性、傾向性、政策性問題,榕城區委巡察和區審計局將通過會商研判,共同研究形成專題報告,確保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有效落地、制度機制更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