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審計局按照省審計廳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全市2018年落實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重點關注了去杠桿、去庫存行動計劃推進情況、支持實體經濟新十條落實情況、“放管服”改革推進情況、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情況和基層設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面。
一、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去杠桿、去庫存行動計劃推進方面。
去庫存行動計劃落實方面存在土地出讓金135600萬元未及時清收問題。
(二)“放管服”改革推進方面。
1.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未能實行網上辦事大廳統一辦理。
2.未能全面推行聯合圖審機制。我市消防及建筑工程施工圖審能實行聯合圖審,但人防施工圖審因市圖審中心不具備資質,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外地圖審機構進行審查,未能實行聯合圖審。
3.未能實施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區域評價辦法。目前我市尚未實施投資項目報建審批區域評價辦法,制約投資審批效率。
4.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后續監管措施不明確,影響監管效果。由于上級對取消事項如何監管未有作出明確規定,各部門對行政審批取消后的監管出現理解不一狀況,越位缺位難以把握,出現監管工作思路措施不明確現象。
(三)減稅減費政策措施落實方面。
1.惠來縣未編制和對外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惠來縣一直執行上級公布的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縣沒有另行編制及對外公布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
2.違規轉嫁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服務費用。惠來縣環保局仍由企業承擔本該由縣環保局承擔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設施驗收等費用合計22.8萬元。據縣環保局說明,2017年2月縣環保局已向縣政府提出申請要求將上述二項納入財政預算,但縣政府尚未解決。
(四)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方面。
1.部分縣(區)項目建設滯后。榕城區中心醫院業務科室改造項目、榕城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綜合大樓建設項目、惠來縣慈云中醫院新建項目(一期)、惠來縣婦幼保健院新建項目(一期)、揭東區人民醫院改造工程項目和普寧市占隴鎮中心衛生院升級建設工程6個建設項目進度滯后。
2.項目工程備料款支付不及時。揭東區中醫院升級建設項目施工,計劃總投資10800萬元。2018年5月,揭東區中醫院與施工單位簽訂了承包合同,委托施工單位承擔該項目,合同金額8460萬元。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15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支付申請20%合同備料款。在承包人提供履約保函、監理單位簽發支付證書后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但至審計時尚未辦理上述相關手續,工程備料款未撥付。
3.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待遇水平任務落實不到位。2017年全市應按省要求為88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176個,省級財政安排補助資金1056萬元,目前仍存放在各縣(市、區)財政局。全市實際為88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109個,按標準應發放補助資金654萬元,目前未按標準發放。
4.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訓培養任務未達標。2017年、2018年招收全科醫生、產科醫生(助產士)和兒科醫生招收、培訓任務未達標。(1)按要求2017年全市計劃招收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人員56名,實際招收6名;計劃招收助理全科醫生114名,實際招收9名;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招收221名,實際招收198名;產科醫生(助產士)培訓計劃招收150名,實際招收66名;兒科醫生培訓計劃招收28名,實際招收15名。(2)按要求2018年全市計劃招收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人員70名,實際招收6名;計劃招收助理全科醫生105名,實際招收90名;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計劃招收229名,實際招收222名。產科醫生(助產士)培訓計劃招收77名,實際招收43名;兒科醫生培訓計劃招收20名,實際招收11名。
(五)基礎設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方面。
1.推進項目建設進度方面存在問題。
(1)大南海東岸公共進港航道及碼頭防波堤工程項目尚未能開工建設。公共碼頭項目建設主體主導地位發生根本性變化,碼頭功能定位、規劃等未最終確定,致大南海東岸公共進港航道及碼頭防波堤工程項目未能開工建設。
(2)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不同渠道上報投資進度之間以及與實際投資進度之間存在差異。截至2018年9月底,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上報普寧市發改部門累計投資進度為63810萬元,上報省、市水務部門累計投資進度為70260萬元,同一時期向不同單位上報投資進度存在差異,差異額6450萬元。審計調查發現該項目實際累計完成投資進度為34371.94萬元,實際完成進度與上報進度之間也存在差異,與向發改部門上報的差異29438.06萬元,與向上級水務部門上報的差異35888.06萬元。
(3)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整體進度推進緩慢。
①規劃近期實施的子項目推進緩慢。截至2018年9月底,項目17個子項目中尚有龍門澇區整治工程等8個項目仍未開工建設,累計實際完成投資額為25741.04萬元,占計劃總投資143900.08萬元的17.89%。
②2018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不理想。該項目2018年計劃投資總額50015.69萬元,其中2018年1月至9月計劃投資合計34250萬元,2018年1月至9月該項目累計實際完成投資額為24881.06萬元,實際完成投資額占同期計劃完成投資額的72.65%,完成投資計劃情況不理想。
③部分在建子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工期按時完工。該項目截至目前在建的10個子項目,其中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工程等6個未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按時完工。進度最慢的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工程僅完成合同投資金額的35.51%,最快的流沙中河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完成合同投資金額的78.58%。
2.項目庫及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建立及運作方面存在問題。
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未實現上線運行,未能實現各地、各部門實時共享項目庫信息。揭陽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雖已全面完成軟硬件部署,并完成對接省平臺的項目賦碼工作,實現與省平臺“縱向貫通”,但截至審計時止,鑒于即將機構改革,市部分部門審批職能將進行調整,揭陽市本級及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仍未實現上線運行,也未實現市本級層面“橫向聯通”。同時由于項目庫需通過互聯網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運行管理項目申報、審核、更新、查詢等工作,截至審計時止仍未能實現各地、各部門實時共享項目庫信息,市、縣二級項目入庫工作暫依托省平臺進行管理,在及時辦理入庫項目審批、核準和各項報批手續,并通過數據對接的方式自動獲取項目審批信息等管理方面得不到有效推動。
3.項目審批改革方面存在問題。
(1)部分審批事項未能實現跨部門并聯辦理。據揭陽市、普寧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反映,目前兩地在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的并聯辦理方面,僅揭陽市發改部門、普寧市發改部門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工程招標方式核準、節能審查方面實現內部并聯辦理,揭陽市規劃部門、普寧市規劃部門將“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等4項審批合并為“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1項;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等其他事項均未能實現跨部門并聯辦理。
(2)省府58號文出臺前部分審批事項辦理環節多、流程繁雜,且辦理時間較長。審計調查3個省重項目(其中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分為26個子項目),在省府58號文出臺前部分審批事項存在環節多、流程繁雜、辦理時間較長等問題。
①辦理環節多,流程繁雜。3個項目在立項階段及報建階段平均所需審批事項為11.3個,其中個別審批事項辦理環節較多、流程繁雜。如:用海審批事項需歷經申請開展海域使用論證、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和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評審審查、進行用海預審、提出用海審批申請、對用海審批申請進行審核、上報省政府審批等環節,涉及內容25項;且需經縣海洋部門、縣政府、市海洋部門、市政府、省海洋部門、省政府等各級政府及部門層層上報請示或批復。
②辦理時間較長。截止2018年9月底已開工建設的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其中10個子項目,從開始申報初步設計報告審查起至完成各項審批手續止平均需歷經246個日歷天數。個別項目審批事項辦理用時較長,如北切流堤防達標加固工程項目在初步設計報告審查環節審批辦理時間為107個工作日。
(3)果隴水閘重建工程可研報批歷時較長,致項目推進緩慢。普寧市果隴水閘重建工程屬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子項目。2017年2月普寧市發改局向揭陽市發改局上報《關于普寧市果隴水閘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2017年2月24日揭陽市發改局又向省發改委上報審批的請示,但直到2018年10月8日,省發改委農村經濟處發文通知揭陽市發改局農經科“因項目尚未具備批復條件,現將項目資料退回,由你市審批”。普寧市根據上述通知要求對該項目重新啟動報批程序,至審計時仍未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工作,致項目推進緩慢。
4.建設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方面存在問題。
超范圍使用項目經費111.63萬元。普寧市水務局將普寧市財政局撥付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前期經費部分用于支付水務局屬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超范圍使用項目經費111.63萬元。
5.征地拆遷推進方面存在問題。
(1)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進度緩慢。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10個在建子項目計劃征地207.86畝、拆遷房屋等建(構)筑物69962.16平方米。截至2018年9月底,上述項目實際完成征地0畝,拆遷房屋等建(構)筑物44901平方米,占計劃拆遷面積的64.18%。征地拆遷工作進度緩慢。
(2)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中10宗在建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原堤防用地和護堤地未辦理土地確權。揭陽市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中10宗在建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初設永久占地3642.71畝,其中3434.85畝為原堤防用地和護堤地。普寧市水務系統各水管單位未對上述原堤防用地和護堤地進行土地確權,土地權屬不清晰。
6.其他方面問題。
(1)普寧市寶月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勘測設計及相關專題報告編制業務未按規定實行招投標。普寧市河田壩水電站于2013年11月5日與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簽訂合同,委托該院進行寶月水庫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勘測設計及各相關專題報告編制工作,合同總費用暫定為544萬元。截止2018年9月底普寧市河田壩水電站向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共支付合同價款170萬元。上述合同委托事項未按規定實行招投標。
(2)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有待加強。對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工程施工現場抽查發現:
①項目施工、監理機構主要人員在崗情況不理想。該工程承包方項目經理因負責公司招投標工作,未固定駐項目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沒有駐項目現場;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常駐該項目現場。
②監理規劃未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③K10+543至K10+577段迎水面砼擋墻墻底寬度、基礎寬度偏小,偏差超過《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混凝土工程》(SL 632-2012)規定的允許偏差。
二、審計整改情況
揭陽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重視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截至2018年12月底,2018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已經到達整改期限的7個問題中,4個已經整改,3個正在整改。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