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在揭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揭陽市審計局局長 鄭旭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按照《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的通知》(揭委辦發〔2018〕16號)的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市委書記葉牛平同志在市委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要認真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張科市長主持召開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全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揭陽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整改工作臺賬,全面落實整改。市審計局和有關地區、部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意見,進一步推動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一、整改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一)審計機關落實整改督促責任。市審計局切實承擔指導、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的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對審計查出的涉及7個縣區、44個部門和單位120項突出問題按照責任單位按項逐條梳理、細化,對照審計整改意見逐條跟蹤核查整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整改措施的真實性和效果,督促對整改進度慢、不到位的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截至2020年1月底,各地、各有關單位已整改到位88項(不含11項移送相關部門查處尚未反饋查處結果事項),整改完成率80.73%。
(二)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大部分地區、部門和單位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工作高度重視,按要求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制定整改措施,逐條對應落實整改。對照審計查出的問題,通過整改一個點帶動規范一個面、深入剖析問題產生原因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方式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相關單位主動報告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計劃。
(三)主管部門落實整改監管責任。有關主管部門認真指導、督促本行業扎實推進整改,并加強分析調研,對本領域、本行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如市扶貧辦印發《關于認真落實揭陽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分工方案的通知》《關于徹底落實審計署2018年審計我市查出扶貧領域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縣(市、區)建立整改落實工作臺賬,對賬銷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印發<公益性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就業的意見>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
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0年1月底,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通過整改,上繳國庫1110.86萬元,收回(盤活)資金15344.38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15326.58萬元,促進撥付滯留資金42458.50萬元,調整規范賬務資金等20248.08萬元。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0項。
(一)財政收支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省審計廳對我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的債券資金未形成支出、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普寧市等相關縣區財政部門敦促項目主管部門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形成實物工作量。普寧練江流域債券資金4848萬元已全部使用;空港區環島路續建及堤圍景觀綠化工程債券資金3400萬元為項目征地拆遷資金,目前已使用823萬元;揭西縣電線電纜產業園區收儲土地項目資金10256.98萬元,目前已使用7057.59萬元。
二是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專項資金2175萬元已全部撥付到位,有效推動村衛生站的建設。
2.關于市級財政管理和部門預算執行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市級財政管理存在的預算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市財政局抓緊落實市級預算執行工作,嚴格預算資金管理,督促指導市自然資源局將耕地儲備指標轉讓款編列2020年部門預算;加快預算資金支出進度,撥付、使用專項資金49492.57萬元;加強存量資金盤活管理,清理盤活轉移支付結余資金3532.90萬元;推動出臺《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方案》(揭委發〔2019〕10號),著力推進績效管理改革。
二是未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措施的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完成市本級全部公益一類以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和職業年金的補繳清算工作;應退還機關事業養老(試點)個人賬戶資金15000萬元已全部用于個人賬戶本息清退;市稅務局、揭陽海事局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已納入省機關養老保險系統發放養老待遇。
三是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存在的非稅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未繳納稅費、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上繳、預算編制不科學等問題。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編制市級2020年部門預算和2020-2022年中期財政規劃的通知》,對2020年部門預算工作進行全面改革,實行項目庫管理。市民政局、市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等14個部門單位通過上繳國庫、盤活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46.67萬元。其中:市社會捐助接收站將捐助收入198.36萬元上繳國庫,市民政局等2個單位清理結余結轉超二年資金157.36萬元上繳市財政。
(二)“三大攻堅戰”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審計署、省審計廳對我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的扶貧項目不精準、脫貧“三保障”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扶貧領導小組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建立扶貧數據會商制度,落實長效機制,制定《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責任清單》《揭陽市2019年扶貧工作要點》,對市縣鎮村及各部門實行責任清單化管理。市扶貧辦牽頭制定《揭陽市落實2018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方案》,逐項分解任務,落實相關部門及縣(市、區)做好整改工作。目前有15個項目、2578.77萬元帶動貧困人口就業62人,14個項目、676.55萬元吸納貧困勞動力進行時效性散工作業,51個項目、3454.34萬元為光伏發電項目,304個項目、32929.35萬元被終止并收回全部資金;收回“名股實貸”項目資金3119.70萬元并整合投資于農業領域項目;退還73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復繳納的城鄉醫療保險10.98萬元;為貧困人口補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58人次;為1885戶扶貧小額貸款戶發放貸款6327萬元。
2.關于自然資源資產及污染防治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存在的養殖(種養)企業未履行環境影響登記及水庫、河道整治不到位問題。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已對三家養殖(種養)企業未履行環境影響登記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做好相應環保工作;南徑鎮已對水庫庫區散養鴨進行清理、取締;溪西鎮已對龍江河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的高桿農作物和生活垃圾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并按河長責任制壓實各村責任,加強日常巡查。
二是環境污染整治存在的焚燒爐不符合垃圾處理要求問題。普寧市采取大部分小型焚燒爐實行關停、少數實行升級改造的辦法,對全市14個鎮街34個農村生活垃圾小型焚燒爐實施分類整治。目前,34個焚燒爐已關停29個,高埔鎮原有小型焚燒爐已進行升級改造,南溪、廣太、南徑、軍埠4個鎮的小型焚燒爐將于2021年6月底市生活垃圾環保處理中心二期投入運營時全部予以關停。
(三)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基礎設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方面存在項目進度推進緩慢、在線審批平臺未實現上線運行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普寧市政府進一步推進征地拆遷等工作,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規劃近期實施的子項目已全部啟動,果隴水閘已完成招投標并開工建設,流沙中河、麒麟溪等9宗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已完成工程建設,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和云落溪綜合整治工程分別完成總工程量96.38%、44.81%。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已完成軟硬件部署,對接省平臺的項目賦碼工作,全面上線試運行,實現企業投資項目網上核準、備案。
2.關于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方面存在的醫院建設項目進展滯后、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待遇水平任務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衛生健康局加強對各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督導推進。目前,揭東區人民醫院一期工程已完成,揭東區中醫院、惠來縣婦幼保健院主體工程已封頂,惠來縣慈云中醫院已完成主體2層建設,主體3層正在建設中,預計2020年4月底封頂。各縣(市、區)已將基層醫務人員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3.關于支持實體經濟方面存在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的整改情況。
涉及的縣(市、區)積極籌措資金,已歸還拖欠民營企業高新科技和技術改造財政獎補資金1838.51萬元、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款和服務項目款項380.83萬元。
4.關于“放管服”改革方面存在的未及時供應和處置閑置土地等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自然資源局開展全市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去庫存”專項工作,結合涉土違法違規整治工作行動,全面開展土地違法違規整治。目前,2007年至2017年上半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積下降537.02公頃,閑置土地消除16宗共40.65公頃,完成省下達任務。
(四)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涉及的26個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整改責任,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對于非稅收入征繳不規范、違規收費、違規發放津補貼、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到位、工程結算未經財政部門審核定案、專項資金未能專款專用、財政收支不實、資產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被審計部門和單位已按照審計要求及時上繳國庫692.93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203.97萬元,促進撥付滯留資金205.85萬元,規范固定資產管理2283.11萬元,調整賬務等1608.61萬元,處置固定資產補履行審批程序,部分工程項目結算報送財政部門審核等措施積極落實整改。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10個工程項目投資進度完成不夠理想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空港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落實各施工單位倒排工期,市城投公司通過發函、約談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等措施,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目前,榕城區負責實施的西環城路、望江北路、濱江北路東環城路排水工程已完工;空港區負責實施的環島路景觀綠化項目建設已基本完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實施的臨江北路工程已完成合同內實體工作施工。
2.關于部分工程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空港區、產業轉移園、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投公司落實參建各方主體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履職不到位、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等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如,補辦天福東路(榕華大道—梅兜路路段)、環島路空港段人行道花崗巖石板和邊分隔帶、望江北路綠化工程的變更手續,對蓮花大道北段排水管道溝槽、省道234線箱涵進行反開挖重新回填合格材料,對K3+158-K3+196段左側補打攪拌樁,并經監理單位驗收。同時,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認真履行職責,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加強現場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3.關于資金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財政局已將占用揭惠連接線項目建設資金170萬元歸還原渠道,產業轉移園管委會已將不屬喬南經聯社拆遷補償款36.80萬元予以收回,仙橋街道辦已將青苗補償費81.65萬元付還相關經聯社,市城投公司支付工程款810.83萬元已向施工單位取得發票。
(六)審計移送事項反饋情況。
2019年,市審計局依法向相關部門、縣區移送的16個事項,東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未實行政府采購,超范圍支付費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未實行政府采購等5個事項相關部門、縣區已反饋查處結果。榕城區政府對東興街道原書記、主任及現任書記、主任進行了約談,要求全面落實整改,確保各項問題徹底整改到位。東興街道辦事處已將轄區內承包環衛項目納入公開招標項目,已追回違規為環衛工人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同時,全面落實各項開支以正式發票為報銷憑證的財務管理機制。市財政局責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后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三、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及下一步安排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還有21個問題尚未整改到位,仍在持續推進。有些問題成因比較復雜,整改難度較大,一些問題的整改措施還不夠具體、層次不深、力度不夠等。主要有:
(一)部分問題的整改需要通過深化改革穩步推進。如,預算支出執行率低、部門單位預算編制不科學的問題,其徹底解決需待預算編制執行“放管服”改革以及績效目標管理措施的深化與完善。
(二)部分問題客觀情況較復雜、受地方經濟環境制約,整改工作需要持續推進。如,鎮(街)虛增財政收入、財政收支不實、擠占專項資金等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掛賬數額較大,需要根據地方經濟環境發展及財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決;全面取締小型焚燒爐問題因環保基礎設施滯后而影響工作進度,需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才能徹底解決。
(三)部分問題整改涉及多部門或多主體協調,需要履行必要程序。部門出租出借資產、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竣工決算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厘清產權關系、辦理審批、履行審核程序等;部分建設項目需經過審批、招投標、政府采購等相關程序,耗時較長。
(四)部分問題的整改責任單位對審計整改不夠重視,整改效果不夠明顯。如非稅收入未能及時足額收取,支付工程款未向收款方取得發票等。
下一步,市政府將認真落實本次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要求有關縣區、部門對進一步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深化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管理改革,構建大財政大預算格局,積極清理整合專項資金,加強支出統籌安排,落實市級部門零基預算和零結轉制度;完善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建立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安排預算的“硬約束”機制;全面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加大存量資金統籌盤活力度,從源頭上堵住財經管理漏洞,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效能。
(二)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壓實壓緊主管部門的牽頭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涉及多部門協調、歷史遺留等整改難度大的問題,加強與主管部門等溝通協調,加快整改進度;對需要加大資金投入的項目和逐步消化的財務問題,積極爭取資金支持,通過發展經濟、提高財政收入水平等穩步推進,確保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三)進一步強化整改跟蹤督促。市審計局將繼續加強督促檢查,對未全面落實整改和未反饋移送處理結果事項持續跟蹤。對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項,提請市政府納入督查范圍,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屢審屢犯、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審計整改監管責任不到位的事項,提請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研究處理,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