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關于揭陽市2018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根據《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揭府明電〔2013〕94號)的規定,現對市人大常委會審議2018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提出的意見落實情況和2018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結果報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情況
對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的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審計全覆蓋、提升審計監督效能、提升審計隊伍專業化規范化水平等意見,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辦理,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落實。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謀落實。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納入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作指示,張科市長在《關于印發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意見的函》上批示,“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審計監督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確保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根據市領導批示精神,市委辦、市府辦督查室和市審計局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跟蹤督促,形成監督合力,將市委、市政府領導對審計報告、專報的批示落實情況,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項。
(二)明確責任,制定方案抓成效。市政府組織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對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詳細列出了問題基本事實、審計整改意見,以及整改落實的責任單位、方式和時限等,明確要求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對整改工作親自管親自抓;對整改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加強轉化,落實整改促規范。市政府將審計整改作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抓手,與規范政府行政行為、加強制度建設有機結合,堅持由點及面、全面整改,以整改促規范、促建設、促發展,把整改工作貫穿于財政工作的各方面和財政管理的全過程,不斷提高管財理財水平,確保實現“審計一點、規范一片”。各地各單位在對問題本身進行整改的同時,按照審計意見完善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共完善制度67項,真正體現了審計整改效果。
(四)主動作為,強化隊伍提素質。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的指示要求,轉變思想觀念,完善內部管理,提升綜合實力。一方面通過公開招錄、選調等方式,充實審計隊伍,另一方面,組織參加“審計大講堂”專題培訓,派員參加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項目,通過“以審代培”、培訓班等方式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0年10月底,2018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655項問題,已整改到位567項,整改完成率86.56%。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收回(盤活)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促進撥付滯留資金、調整規范賬務資金等整改問題金額42.59億元,制定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67項。
(一)財政收支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少列預算收入的問題。未及時繳庫的預算收入已于2019年分批繳入國庫。
(2)關于部分項目年初預算編制不夠合理的問題。2019年起,市財政局每月通報資金分配及支出進度,督促部門加快支出進度,實行零基預算管理模式,對于結余資金,年底一律收回不予結轉。
(3)關于耕地儲備指標轉讓款未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問題。2020年已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核算。
(4)關于專項資金結存數額大,未及時發揮使用效益的問題。各級財政部門加快預算資金支出進度,截至2020年10月底,已支出專項資金10.34億元。
(5)關于預算結余資金超過二年未及時清理的問題。結轉結余資金3532.90萬元已按《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清理盤活存量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收回盤活。
(6)關于尚未全面徹底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措施的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已基本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基金清算工作;應退還機關事業養老(試點)個人賬戶資金1.50億元已全部用于個人賬戶本息清退;市稅務局等2家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已納入省機關養老保險系統發放養老待遇。
(7)關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未及時錄入社保業務系統個人賬戶的問題。我市已于2020年1月13日上線省集中式社保系統,實現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個險種省級系統統一經辦和業務財務系統一體化管理,確保數據一致性。
2.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預算編制不科學的問題。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編制市級2020年部門預算和2020-2022年中期財政規劃的通知》,對2020年部門預算工作進行全面改革,實行項目庫管理。
(2)關于非稅收入未及時征繳的問題。市黃岐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等5個單位已將收回的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合計27.75萬元清繳入庫;市民政局已將租金收入稅后余額1.09萬元上繳市財政。
(3)關于非稅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未繳納稅費、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上繳等問題。市民政局、市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等14個部門、單位通過上繳國庫、盤活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46.67萬元。其中:市社會捐助接收站將捐助收入198.36萬元上繳國庫,市民政局等2個單位清理結余超二年資金157.36萬元上繳市財政。
(4)關于費用支出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夠規范等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強化“三公經費”、會議費、差旅費等支出管理,采取補列固定資產6.42萬元、完善經費管理制度共13項等措施積極落實整改。
(二)“三大攻堅戰”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取消車輛通行費債務情況審計調查整改情況。
(1)關于公路項目債務分類核算不準確的問題。上報的一級公路債務已剔除榕華大橋工行貸款3615萬元。
(2)關于取消車輛通行費、撤銷收費站的資產清查清理不徹底的問題。市公路局對取消車輛通行費的資產進行全面徹底清查,已將廣太收費站往來款余額11.50萬元沖減收費站收支費用。
2.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相關縣(市、區)已撥付滯留的扶貧資金2083.15萬元;揭東區已糾正將扶貧濟困資金上繳財政的行為;普寧市已取消4名非低保人員低保待遇資格,并追回冒領的低保金2.89萬元。
(2)關于產業扶貧項目方面的問題。揭東區通用廠房項目首期4幢廠房已于2020年6月竣工驗收,二期4幢廠房已于9月交付使用,年底前13幢廠房、1幢綜合樓和1幢宿舍樓及配套設施將全部投入使用;產業園和普寧市已收回“名股實貸”項目資金3119.70萬元并重新整合投向光伏發電、紅蘿卜種植等農業領域項目;普寧市麒麟鎮已追回多付購苗款等7.39萬元,已將光伏發電收益款發放到貧困戶手中。
(3)關于“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實及脫貧方面的問題。已退還73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重復繳納的城鄉醫療保險10.98萬元;補發46名殘疾人兩項補貼4.79萬元;收回34名學生重復、違規領取的生活補助金10.20萬元;將預脫貧的無勞動能力貧困人口773人納入兜底保障;為貧困人口補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58人次。
(4)關于扶貧小額信貸推進緩慢的問題。市銀保監局牽頭各金融機構穩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工作,按旬監測扶貧小額信貸進展情況;市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轉發省扶貧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明確繼續執行原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共發放扶貧小額信貸2111戶,累計發放貸款金額7148萬元。
(5)關于新農村建設方面的問題。普寧市委農辦制定《關于加強省定貧困村創建新農村示范村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有關鎮(街道)、貧困村嚴格按規定管理使用新農村建設資金,嚴禁用“白頭單”入賬或套取現金,已追回多付設計費6.86萬元;產業園落實工程公司退回工程款115.38萬元,由村委會重新通過銀行轉賬形式支付。
3.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及污染防治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南徑鎮已對水庫庫區散養鴨進行清理、取締;溪西鎮已對龍江河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的高桿農作物和生活垃圾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并按河長責任制壓實各村責任,加強日常巡查。
(2)關于環境污染整治方面的問題。普寧市14個鎮34個小型焚燒爐,除高埔鎮小型焚燒爐已升級改造正在運營、南徑鎮青洋山焚燒爐今年上半年停止使用且下一步計劃進行改造外,其余均已自行關停,下一步將對已關停的小型焚燒爐予以銷號;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已對三家養殖(種養)企業未履行環境影響登記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做好相應環保工作;溪西鎮衛生院排污許可證正在申請辦理中。
(三)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基礎設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方面審計的整改情況。
練江流域綜合整治水利建設項目規劃近期實施的子項目已全部啟動,果隴水閘已完成招投標并開工建設,流沙中河、麒麟溪等9宗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已完成工程建設,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和云落溪綜合整治工程分別完成總工程量96.38%、44.81%。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已完成軟硬件部署,對接省平臺的項目賦碼工作,全面上線試運行,實現企業投資項目網上核準、備案。大南海公共碼頭防波堤工程累計完成投資1.41億元,已啟動項目主體工程建設,計劃2020年底推填防波堤至500米;公共進港航道工程累計完成投資0.3億元,擬于2021年開工建設。
2.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審計的整改情況。
惠來縣及時轉發降費減負政策措施落實的相關文件,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開,為市場主體減輕非稅負擔達3532萬元;惠來縣環保局停止轉嫁費用由企業承擔的做法,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關于退還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設施驗收監測服務費的公示》,并退還資金23.8萬元。
3.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方面審計的整改情況。
市衛生健康局加強對各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督導推進。目前,揭東區人民醫院一期工程已完成;揭東區中醫院、惠來縣婦幼保健院主體工程已封頂;惠來縣慈云中醫院已完成主體2層建設,主體3層正在建設中。各縣(市、區)已將基層醫務人員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4.支持實體經濟方面審計的整改情況。
涉及的縣(市、區)積極籌措資金,已歸還拖欠民營企業高新科技和技術改造財政獎補資金1838.51萬元、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款和服務項目款項2265.16萬元;岐山翠園建設項目拖欠民營企業工程款的問題,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討論,重新啟動項目資產整體處置掛牌出讓有關工作,由市國資委落實市城投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參與拍賣,確保今年內整改到位。
5.“放管服”改革方面審計的整改情況。
(1)關于自然資源領域方面存在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局開展全市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去庫存”專項工作,目前,2007年至2017年上半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積下降537.02公頃,閑置土地消除16宗共40.65公頃,已完成省下達任務;《揭陽市自然資源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會審制度》已于2020年6月印發實施;土地出讓收入未申報繳納的印花稅197.97萬元已按《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揭府紀要〔2019〕40號)精神清繳入庫。
(2)關于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市級供水企業已取消要求報裝用戶提交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作為用水報裝的前置條件;供水供氣企業已于2019年5月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實現“一站式”服務。
(3)關于生態環境領域方面存在的問題。市級144家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已實現與全國污染源監測數據管理系統聯網,其中136家已提交執行報告,提交率達94.4%;揭東區82家已核發排污許可證企業中81家已實現與全國污染源監測數據管理系統聯網并已提交執行報告,提交率達98.78%;揭西及產業園已將環境影響報告表辦理時間控制在15個工作日內,并實行先受理、后公示。
(4)關于財政預算監督管理改革存在的問題。市委改革辦已將制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推進財政改革列為2020年度重點改革內容,該辦法目前已形成初稿;惠來縣、揭東區已制訂出臺本地區深化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實施細則,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管理。
(四)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重大經濟事項管理方面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市紀委監委對時任南徑鎮黨委書記進行立案審查,給予時任南徑鎮鎮長(涉及其他案件并案處理)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惠來縣紀委監委對時任溪西鎮黨委書記予以誡勉處理。市衛生健康局等12個單位通過完善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加強財務人員培訓等措施進一步規范以后年度的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
(2)關于資產處置出借不合規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通過完善資產處置審批手續、收回出租資產等整改問題金額433.46萬元,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
(3)關于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南徑鎮、東興街道等2個單位已將相關工程結算資料報送財政部門審核。
2.財政財務管理方面審計整改情況。
(1)關于非稅收入征繳不規范的問題。原市人防辦等2個單位已將易地建設費、罰沒收入490.04萬元上繳市財政;原市交管處等5個單位已將租金等收入100.6萬元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關于違規收費的問題。涉及的部門、單位已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原市交管處將收取的服務費1.63萬元上繳市財政;市應急管理局等2個單位將違規收費15.05萬元退回原渠道。
(3)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市公安局揭東分局等5個單位已自行清退違規發放津補貼122.34萬元并上繳國庫101.80萬元。
(4)關于專項資金未能專款專用的問題。市統計局等4個單位已按審計要求調整會計科目,歸還原資金渠道328.60萬元;針對截留山頭村挪用征地補償款198.62萬元的問題,原大南海工業區紀委對時任溪西鎮黨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的處分。
3.遵守中央八項規定方面審計整改情況。
相關部門、單位完善經費管理制度共22項,規范公務接待、會議等工作的審核管理及報賬手續,嚴格控制公務費用支出標準。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前期工作不夠完善問題的整改情況。
進賢門大橋工程已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公司對項目的原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修編;環島路榕城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已補充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經濟評價章節。
2.項目投資進度完成不夠理想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空港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落實各施工單位倒排工期,市城投公司通過發函、約談施工單位法人代表等措施,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目前,榕城區負責實施的西環城路、望江北路、濱江北路、東環城路排水工程已完工;空港區負責實施的環島路景觀綠化項目建設已基本完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實施的臨江北路工程已完成合同內實體工作施工。
3.合同和招標管理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區臨江北路及臨江北路西建設工程已按規定完成所有合同簽訂;市城投公司組織設計單位對揭惠連接線1標和2標的施工圖紙及招標清單進行全面核查,對存在差錯漏的設計圖紙出具變更圖紙予以修正,避免多計工程量、多付工程款。
4.工程變更和現場簽證手續不完備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政府已于2019年6月審議同意天福東路榕城路、望江北路、西環城路等6個項目的變更事項;環島路空港段和環島路景觀綠化工程已確定工程變更增減造價,完善工程變更手續。
5.部分工程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補辦天福東路人行道花崗巖石板和望江北路綠化工程的變更手續,對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喬木進行更換,落實施工單位將蓮花大道北段排水管道溝槽不符合要求的填料進行挖除,按照施工圖紙重新換填中砂;空港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環島路空港段人行道花崗巖石板和邊分隔帶工程進行變更,對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喬木進行更換;產業園施工單位已按設計要求對省道234線箱涵進行反開挖重新回填合格材料。
6.質量檢測監管工作不到位,個別工程存在質量風險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落實臨江北路施工單位對碎石級配和集料質量按規定補充報送檢測,經檢測合格;榕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對天福東路及榕東路施工單位相關人員核查不認真,將合格檢驗記錄錯輸為不合格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
7.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
榕城區財政局已將占用揭惠連接線項目建設資金170萬元歸還原渠道;產業園管委會已將不屬喬南經聯社拆遷補償款36.80萬元予以收回;仙橋街道辦已將青苗補償費81.65萬元付還相關經聯社;市城投公司支付工程款879.23萬元已向施工單位取得發票。
三、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及下一步安排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還有88項問題尚未整改到位,仍在持續推進。有些問題成因比較復雜,整改難度較大,一些問題的整改措施還不夠具體、層次不深、力度不夠等。主要有:
(一)部分問題的整改需要通過深化改革穩步推進。如,預算支出執行率低、部門單位預算編制不科學的問題,其徹底解決需待預算編制執行“放管服”改革以及績效目標管理措施的深化與完善;揭陽中波轉播臺、揭陽日報社、揭陽廣播電視臺未全面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措施需理順單位性質、人員編制等問題才能得以解決。
(二)部分問題客觀情況較復雜、受地方經濟環境制約,整改工作需要持續推進。如,鎮(街)虛增財政收入、財政收支不實、擠占專項資金等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掛賬數額較大,需要根據地方經濟環境發展及財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決;全面取締小型焚燒爐問題因環保基礎設施滯后而影響工作進度,需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才能徹底解決。
(三)部分問題整改涉及多部門或多主體協調,需要履行必要程序。部門出租出借資產、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竣工決算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厘清產權關系、辦理審批、履行審核程序等;部分建設項目需經過審批、招投標、政府采購等相關程序,耗時較長。
(四)部分問題的整改責任單位對審計整改不夠重視,整改效果不夠明顯。如非稅收入未能及時足額收取,征地拆遷款未及時付還被征地拆遷戶、往來款未及時清結等。
下一步,市政府將認真落實本次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要求有關縣區、部門對進一步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深化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管理改革,構建大財政大預算格局,積極清理整合專項資金,加強支出統籌安排,落實市級部門零基預算和零結轉制度;完善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建立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安排預算的“硬約束”機制;全面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加大存量資金統籌盤活力度,從源頭上堵住財經管理漏洞,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效能。
(二)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壓實壓緊主管部門的牽頭責任和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對涉及多部門協調、歷史遺留等整改難度大的問題,加強與主管部門等溝通協調,加快整改進度;對需要加大資金投入的項目和逐步消化的財務問題,積極爭取資金支持,通過發展經濟、提高財政收入水平等穩步推進,確保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三)進一步強化整改跟蹤督促。市審計局將繼續加強督促檢查,對未全面落實整改和未反饋移送處理結果事項持續跟蹤。對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項,提請市政府納入督查范圍,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屢審屢犯、拒絕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審計整改監管責任不到位的事項,提請紀委監委、組織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研究處理,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我們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推動問題整改落實、促進完善制度機制,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活力古城、濱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經濟帶上的產業強市作出審計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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