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在揭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鄭旭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按照《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的通知》(揭委辦發〔2018〕16號)要求,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蔡朝林同志在市委審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在聚焦營商環境建設、放管服改革、財政資金提質增效等方面切實發揮審計利劍作用,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科同志主持召開全市2019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會議,要求落實好審計整改“三個責任”,推動各項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揭陽市2019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分工方案的通知》,著重從政策執行、預算管理、項目管理、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責任落實等方面,要求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等40個單位和縣(市、區)不折不扣抓整改,確保整改措施落地見效。市審計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先后向上述單位和縣(市、區)發出突出問題清單,并按條逐項跟蹤督促,取得較好成效。
一、整改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一)強化政治站位抓整改。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把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不斷適應當前我市經濟轉型升級新形勢,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如市扶貧辦堅決扛起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全面摸底排查,通過開展訪貧問效“雙覆蓋”工作,組織14個行業部門和縣鎮村分別落實屬事、屬地責任,推動全市醫療救助、大病救治、兜底安置等方面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強化標本兼治抓整改。相關單位和縣(市、區)堅持舉一反三,將整改工作與加強管理、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和強化制度執行緊密結合,切實提升整改效能。如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優化財政資金分配下達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資金審批,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落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上限整改工作的通知》,嚴格公積金繳存規定,規范公積金繳存基數。
(三)強化績效管理抓整改。推動重大政策落實和重點投資項目建設,加快產業扶貧資金、扶持企業資金等專項資金的支出進度。如惠來縣優化4.9億元產業扶貧資金投資結構,實現扶貧“造血”功能,帶動有勞動能力貧困戶6375戶30509人脫貧;市商務局加速下達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597萬元,及時為企業紓困解難。
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重點關注審計署對我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地方財政收支和省審計廳對我市精準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存在的13項問題,以及市審計局關于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7大類87項問題,截至2021年2月底,已整改到位75項(不含移送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的8個事項),整改完成率81.52%。同時,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通過上繳國庫、收回(盤活)資金、歸還原渠道資金、下達和撥付滯留資金、調整規范賬務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24.58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4項,處理相關責任人14人。
(一)惠民生促改革,推進重大政策貫徹落實
各地、各部門單位圍繞“六穩”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持“講大局、惠民生、促改革、強服務”,積極采取措施落實整改,推動國家和省重大政策及重點改革工作落地生根。
1.關于審計署查出我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支出緩慢的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從失業保險中提取1.12億元作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通過擴大職業技能培訓規模以加大專賬資金支出力度,至2021年2月底共列支職業技能培訓補貼5694.39萬元。
2.關于惠企政策落實慢、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完成率偏低等問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落實穩崗補貼政策,撥付企業穩崗補貼704.6萬元,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857.34萬元,惠及職工1126人。惠來縣已退還轉嫁企業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23.8萬元。市發展改革局牽頭職能部門加快2020年度重點項目建設,已完成投資663.54億元,超額完成年度投資計劃。
(二)求精準提效益,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
各地、各部門單位針對地方財政收支、市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縣區財政決算方面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分析,秉承“強化預算執行、規范財政管理、提高資金效益、促進廉政建設”的整改思路,逐條逐項抓好問題整改落實。
1.關于審計署查出我市財政部門沉淀2年以上存量資金未使用的問題。市財政局抓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牛鼻子”,通過硬化預算約束,嚴格專戶資金管理,督促空港、惠來、產業園財政部門盤活、使用沉淀2年以上存量資金2.56億元。
2.關于非稅收入未及時征繳、超投資額安排資金、預算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市財政局強化非稅收入征繳監管,加強專項資金分配審核和預算管理,做好存量資金清理盤活。按規定將非稅收入271.18萬元征繳入庫;及時下達、撥付滯留資金4.48億元;收回多頭管理導致超投資額安排資金308萬元;督促空港經濟區將財政預算納入人大監督管理范圍;收回并統籌使用部分因年初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或實施條件不具備以致未能形成實際支出的專項資金5427.32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部門推進養老保險參保擴面工作,超額完成省下達的任務。
3.關于項目指標資金執行率低、應繳專戶款未及時上繳、公務員涉嫌違規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等問題。市財政局印發《關于編制市級2021年部門預算和2021-2023年中期財政規劃的通知》,對我市2021年部門預算工作進行規范指引,進一步嚴格項目庫管理。市水利局、交通運輸局等33個單位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編制分月用款計劃,分配和使用資金4275.05萬元。市機關事務局等5個單位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上繳市財政應繳專戶款112.33萬元。6名違規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的直接責任人已分別通過辭去企業監事職務、注銷工商登記、轉讓持有股權等方式,主動落實整改;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對上述責任人分別予以談話提醒、批評教育、取消年度評先評優等處理。
4.關于大南海石化工業區財政專戶利息收入未及時上繳、新增債券資金閑置等問題。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管委會規范預算管理,完善預算收入核算,財政專戶利息收入和土地租金收入1112.12萬元已全部上繳國庫;加快園區中下游石化產業規劃調整和公共碼頭工程建設,加大公共碼頭防波堤及進港航道工程的資金投入,已使用債券和共管賬戶資金4.48億元;此外,隨社會管理職能的轉移,該區擠占上級的1.77億元專項資金已由市財政做好配套資金的劃轉。
(三)嚴審核強監管,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方面查出的北環城路、榕江北河南岸景觀及國道G539線路面改造工程存在的多計結算價款等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采納審計整改意見,切實有效糾治了違規違法行為。市財政局徹底核實真實性存疑工程事項,共核減工程結算價款439.48萬元;修訂《揭陽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業務工作規程(暫行)》,出臺了《揭陽市財政投資審核現場查勘操作規程》,進一步規范投資審核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與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追回多計工程款、退回原渠道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377.28萬元,并將在國道G539線路面改造工程中履職不到位的建設、監理、設計等單位及責任人員予以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處理,進一步規范了建設行業市場秩序;同時,將涉嫌違紀的2名公職人員移交同級紀委追責問責。
(四)查隱患降風險,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針對國有企業審計方面查出的市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未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未定期進行糧食輪換的問題,該公司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對歷史長期掛賬應收預付款項進行全面清理,按規定進行了賬務調整;對糧食進行輪換,該批小麥已于2020年8月在廣東華南糧食交易中心拍賣成交,總成交金額960萬元。
(五)保民生促發展,推動民生項目落地生效
針對住房公積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精準扶貧、保障性安居工程、污染防治審計方面查出的問題,相關縣(市、區)、部門積極整改,規范了民生資金使用管理,提高了民生資金及項目績效。
1.關于審計署查出我市公積金政策執行不到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增值收益未分配的問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協調專戶銀行,完善業主資料,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增值收益864.39萬元已全部分配到業主分戶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切實規范公積金繳存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辦理基數調整手續,全市超基數上限繳存的13個單位涉及職工1682人,已全部調整到位。
2.關于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查出的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產業扶貧推進緩慢、“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各縣(市、區)指導下屬鄉鎮(街道)聚焦本地特色農業,督促對照資金管理辦法正面、負面兩種清單,加強項目進度管理,充分發揮扶貧資金效益及產業扶貧效應。已支付使用扶貧資金1.47億元,收回并重新投入地方特色產業和現代農業項目資金2.92億元。新增納入殘疾人“兩項補貼”及養老保險范圍的貧困人員共505名。有關縣(市、區)終止原收益預存執行方式,規范收益資金賬戶管理,追回扶貧項目收益197.36萬元;追回違規發放的養老及低保、特困等補助金259.67萬元。
3.關于省審計廳查出我市貫徹中央棚改政策不到位、安居工程資金及公租房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涉及的縣(市、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預算執行進度,推進安居工程項目建設。普寧市蓮花山項目已于2020年12月竣工驗收;惠來縣蛇料蛤項目及榕城區中部片區棚改項目已基本建成。普寧市、大南海石化工業區滯留超2年的專項資金7728.99萬元已全部完成支付;榕城區已將中部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一期)增購房款5230.8萬元上繳區財政。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加強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公租房退出機制,規范公租房管理;各級住建部門取消已死亡、超過中等收入家庭標準、擁有排量超2升小汽車的公租房保障對象資格120戶。
4.關于我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督促指導揭陽(大南海)石化環保中心項目建設力度。大南海石化工業區危險廢物焚燒及物化綜合處置項目已取得土地證且全面進入建設期,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項目已完成環評一、二次公示,正在開展可研、穩評、環評報告編制等工作。
(六)下實功謀實效,維護自然資源管理秩序
針對自然資源管理審計方面查出的溪河管理失位、土地屬地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龍尾鎮和云路鎮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整治轄區內水資源、土地資源亂象。龍尾鎮實施“一河一策一專班”工作機制,清理取締“散亂污”涉水企業,白塔新溪水質已達IV類;加大涉土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完成違法圖斑點整改33宗,2020年衛片違法圖斑宗數和面積分別比2019年減少54宗、70.6畝。云路鎮啟動鎮區生活污水綜合治理工程,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云路市涵閘口水質已達V類;嚴格土地違法行為監管,完成違法圖斑點整改112宗,涉及違法用地面積281.8畝。
(七)明職責促廉政,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單位聚焦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提出重大經濟事項管理、財政財務管理、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問題,加大整改力度,加強自我約束,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1.關于重大經濟決策管理制度缺失、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空港經濟區下發《中共揭陽空港經濟區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實施辦法》等6個文件,完善重大決策制度,明確重大決策會議決策事項范疇和界限;通過聘請第三方監理機構、加強造價核算、收回資產所有權等措施,規范非政府主體實施的東三直路路面改造工程項目管理,并強化基建程序、建設管理、結算和稅費征繳等規定的實施。
2.關于違規收取宣傳費和證書工本費、省級補助資金項目推進不力、企業違規申報資金等問題。市民政局、揭東區法院等4個單位加強財政財務管理,規范資金使用程序,共上繳財政部門違規收取的費用和留存資金2024.21萬元。市商務局退回多收企業參加“廣交會”費用363.01萬元。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加快省補助資金項目推進力度,支付使用上級專項補助資金2.09億元;追征稅款323.19萬元;對砲臺家具協會違規申報和安排展覽會資金的問題,已收回違規取得的補助和借款260萬元,相關責任人員被紀檢部門書面誡勉6人,批評教育3人。
3.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揭東區法院清退違規發放的補助和獎金31.16萬元。市商務局收回原市外經貿局工作人員在市人民政府澳門辦事處違規領取的補貼39.68萬元并上繳市財政;收回違規發放的茶葉包干費用13.35萬元,時任局長被市紀委監委予以黨內嚴重警告和降級處分。
三、審計移送事項整改情況
市審計局依法向相關部門、縣區移送的8個事項,市教育局異地學習交流涉嫌改變行程借機旅游、市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監管缺失、龍尾鎮違規發放創文加班補助3個事項,相關部門已反饋查處結果。市紀委監委對異地學習期間住宿在毗鄰旅游風景區或位于旅游風景區內的3名直接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并向市教育局發出《立行立改通知書》。市發展改革局要求市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完善對下屬企業的監管機制,規范公司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該司已收回港務公司印鑒,健全相關賬務賬套,并依規對碼頭裝卸部分進行評估后向主管部門申請繼續對外承包經營。揭陽產業園紀委對龍尾鎮違規發放的創文加班補助6.5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其中批評教育2人,作深刻書面檢討14人。
四、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情況
對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提出的發揮審計保障作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建立健全整改落實長效機制、推動部門預算執行質量提升等審議意見,市政府和審計部門認真研究辦理,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落實。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壓實整改責任,督促落實整改措施;聯合市委辦公室對署、省、市三級審計機關審計查出未整改到位重要事項進行專項督查,并逐月跟蹤整改進度。市審計局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動開展涉嫌小產權房情況調查,解剖分析產生問題原因及后果,為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決策“兩違”整治工作提供依據;全方位審計市城投集團,摸清了每筆資產負債的鏈條和脈胳,為市委、市政府開展國企改革提供清晰家底;聚焦村級換屆選舉,創造性開展鄉鎮鎮級財政財務管理專項審計調查,延伸“村賬鎮管”,服務村居“兩委”換屆,規范農村基層財務管理;邀請省審計廳領導為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及全市審計系統作審計整改專題培訓,從審計監督的角度提升領導干部財務管理規范意識,提高審計整改能力和監督水平;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方法,對全市56個一級預算單位開展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推動財政部門開展會計業務規范化培訓,受訓人員近600名,進一步提升我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
五、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及下一步推進整改的措施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能夠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有17個問題尚在整改中,有的問題因涉及改革中長期目標,需深化改革以穩步推進,如預算編制不精準、預算執行率低等涉及財政改革問題,需深化與完善績效目標管理以逐步解決;有的問題受地方經濟環境制約,需通過改善財力逐步解決,如空港經濟區擠占專項資金問題,需根據地方經濟環境發展及財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決;有的問題整改不深不實,整改長效機制仍未建立,導致一些問題成為“牛皮癬”,如有關職能部門一直未能從完善信息系統動態管理層面對“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進行整改,以致該問題屢審屢犯。同時,也存在個別地區和部門單位整改力度不夠,整改效果不夠明顯的現象,如個別地區工作推動乏力以致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未能及時足額收取。
對未完成整改的審計查出問題,相關縣(區)、部門單位已作出承諾和工作安排,將加大力度推進整改工作落實到位。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審計整改監督,助力常態化“經濟體檢”,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跟蹤督促,夯實整改工作責任。市審計局繼續加強對未全面落實整改和未反饋移送處理結果事項的督促檢查,核實各項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主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及時督促下屬單位履行整改主體責任,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同時,市財政局、惠來縣政府、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管委會等整改不到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要親抓親管,完善整改計劃,強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
(二)強化整改質效,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等責任單位及相關縣(市、區)要在已完成整改基礎上,層層剝繭、舉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立健全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長效機制,拓展整改成效,切實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使審計整改真正發揮治療“痹癥”的良方作用。
(三)強化結果運用,提升審計整改效果。要將審計整改結果作為對被審計單位考核的指標內容和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要強化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之間的工作聯動,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的重要事項列入監督檢查、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