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將落實審計整改工作作為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認真貫徹中辦、國辦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有關文件精神,堅決扛起審計整改的政治責任。根據市政府部署要求,2022年度審計整改工作通過“全覆蓋”跟蹤督促、“掛銷號”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分工方案,要求責任單位堅持“責任”“精細”“長效”三導向;市審計局向各責任單位發出問題清單,按項逐條跟蹤問效,持續抓好督促檢查,有力推動整改工作取得實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總體推進情況
(一)黨政重視,高位推動
市委、市政府堅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高位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建立,推動出臺《揭陽市審計整改辦法(試行)》,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通報、約談、移送工作機制;市政府召開全市審計整改工作會議,研究部署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壓實壓緊各地、各部門(單位)整改責任。針對市黨政主要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整改事項,通過市委常委會會議以及市政府黨組會、常務會、整改專題會等會議,研究部署、督促指導整改具體工作,有力有序推進整改落地落實。
(二)審計督促,狠抓落實
堅持把督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切實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一是開展整改“回頭看”。針對2020至2022年度審計查出未完成整改問題,成立整改督促專項檢查組,跟蹤督促各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審計整改通報、約談、移送工作機制得到有效落實。二是加強結果運用。梳理匯總市直單位績效考核對象落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呈報市委審計委員會領導,并提交組織部門作為對有關單位進行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三是強化培訓指導。邀請省審計廳領導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為市政府領導、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作審計專題輔導,強化領導干部對審計整改的系統認識,提高落實審計整改的規范意識和法治思維。
(三)各方協同,形成合力
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多點發力,嚴肅認真抓好審計整改,有效形成審計整改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財政局開展新增債券項目進展情況專項督查,定期摸實摸細項目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督促項目單位加快項目建設,推動撥付使用債券資金2.4億元,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普寧市政府加強部門聯動協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統籌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部門,先后采取全面檢查清理、跟蹤督促落實、政策宣傳培訓等舉措,協力推進醫療機構違規收費整改事宜。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24年8月底,《關于揭陽市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反映的471項問題,已完成整改348項,整改完成率83.56%(不含移送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的56個事項)。推動有關地區、部門(單位)通過上繳國庫、統籌盤活、追回收回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促進撥付滯留資金、調整規范賬務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45.49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54項,追責問責58人。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市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預算執行偏差較大、少列預算收支的問題。市財政局加強預算執行管理,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切實提升市級財政管理成效。加強各部門預算草案審核,同時征詢稅務、自然資源等預算收入征收部門意見,提高預算編制精準度;加強資源資產統籌管理,挖掘非稅收入潛力,少列的預算收入已繳入國庫3.41億元,少列的預算支出2.56億元已轉列支出予以消化。
(2)關于非稅收入未及時征繳、部分財政資金滯留閑置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及各縣(市、區)切實履行非稅收入執收職責,通過成立工作專班、發函督辦通報、助力企業融資、申請強制執行等方式,共追繳土地出讓金欠款、生態環境罰沒款、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1.99億元。市財政局完善預算計劃編報,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規范共管賬戶管理,共督促各地、各部門(單位)撥付使用新增債券、省級涉農、駐鎮幫鎮扶村等資金3.96億元。
(3)關于部分支出資金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市財政局牽頭落實市政府關于優化財政資金分配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省級專項資金支出進度通報機制,加大各部門資金分配、下達、使用的監督管理,大力推動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未按規定期限下達的預算支出資金1.35億元已全部下達;積極組織財政收入,挖掘不同稅種潛力,盤活政府資源資產,嚴格控制一般支出,占用的上級專項資金9165.6萬元已全部完成歸墊。
2.部門預算執行方面整改情況。
關于預算編制不夠規范、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揭陽一中榕江新城學校以及市實驗中學、中心血站等6個單位嚴格預算執行,承諾將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合理編制單位預算,科學編制用款計劃,切實提升預算精細化水平。市慢性病院、市教育局及下屬兩所學校規范費用報銷核算,多報的差旅費和多計的稅款0.75萬元已全部追回。市衛生健康局嚴格執行公務車管理規定,修訂完善《揭陽市衛生健康局公務出行及車輛管理辦法》,切實規范公務出行及車輛運行管理。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為達到債券發行要求,多列收入或少列成本的問題。
對于市三洲攔河閘應急重建工程項目,三洲水利管理處通過加強電站運營管理,調整供水收費標準,加大水費收取力度,著力增加電站發電量和收入,項目收益已達還本付息的發行要求;對于揭陽產業園污水處理設施綜合建設工程項目,揭陽產業園管委會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新評估項目成本收益,編制收益與融資平衡方案,預期項目的收益已能夠保障償還融資本金和利息,滿足項目收益自求平衡。
2.關于債券資金支出進度較慢、未及時付還債券利息的問題。
市財政局加強債券資金管理,建立完善支出進度通報預警機制,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同時完善資金使用計劃,加快資金審批撥付,涉及14個專項債券項目已支出2.4億元;全面梳理政府債券付息情況,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領導,推動債券利息繳付工作,同時相關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加強稅收征管,壓減財政支出,盤活政府資產,積極主動騰出償債資金,市本級2021、2022年度應繳未繳專項債券利息2.63億元已全部繳清。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助企紓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網上業務大廳未免費向社會開放、供水企業違規收費、未制定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方案、錯向非小微企業返還工會經費的問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印發工作通知,取消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的CA證書收費,按規定向企業、個人和社會免費開放網上業務大廳。揭陽粵海水務公司加強政策宣傳,健全內控管理工作機制,違規收取的用水工程計量裝置費28.6萬元已全部退還用戶。市投控集團制定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實施方案,并完善內部相關工作機制,共減免12戶租戶租金14.36萬元。市總工會會同稅務部門通過實地調查核實、查詢小微企業名錄、比對稅務數據等舉措,進一步嚴格經費返還審核,錯返還給非小微企業的工會經費47.72萬元已全額收回。
(2)關于省級旅游業紓困扶持資金下達不及時、中央交通專項資金未及時發揮效益的問題。市財政局、文廣旅游體育局加強溝通協調,完善后續資金分配、下達工作,堅決杜絕資金下達不及時問題再次發生。市、縣交通運輸部門持續推動農村公路等工程項目建設,財政部門積極加強資金統籌安排,長期結存的中央交通專項資金1133.26萬元已全部支付使用或由財政收回統籌。
2.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政策措施落實方面整改情況。
關于廣東粵電惠來電廠5、6號機組擴建工程未取得規劃報建及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問題。規劃報建方面,工程用地涉及原有陸地和填海造地兩部分,已分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用海批復及海域使用證書,需待填海造地項目申請竣工驗收、辦理土地不動產權證書后,上述機組擴建工程方可按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施工許可方面,工程涉及3個標段,其中1個標段已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另外2個標段范圍內沒有辦公、生活用房,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能源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和不動產登記相關事宜的通知》(粵發改規〔2024〕2號)的相關規定,無需辦理施工許可證。
3.污染防治方面整改情況。
關于部分水質考核斷面不達標、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污水排放處理不規范的問題。榕城區大力推進榕江、楓江流域綜合整治,9條榕江重點支流(河涌)中,有7條已完成水質消劣任務,2條尚在持續推進整治。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已完成2022年度各鎮街河長制考核工作;定期通報轄區巡河情況,約談排名靠后鎮街負責同志,目前各鎮街巡河次數已達規定頻次,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推進河道管理范圍劃定工作,轄區內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劃界工作已全部完成。加大河湖“四亂”治理力度,9宗河湖“四亂”問題已全部完成銷號;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力度,嚴格污染源排污管理,涉及5家養殖場已全部落實排污許可登記。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社保基金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收支管理不嚴的問題。市財政局加強基金預算管理,規范基金收支行為。市級財政未按規定上繳的社保基金利息收入660.72萬元已全部上解省財政專戶,縣級財政未按規定上繳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基金1259.91萬元已上解市財政專戶。揭西縣規范基金專戶管理,未分配確認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79.81萬元已按規定劃轉至財政專戶。惠來縣糾正基金擠占調劑行為,被擠占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201.69萬元已全額歸還原資金渠道。
(2)關于社保基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市政府高度重視,召開黨組會議研究結余社保基金處置事宜,經審議同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將滯留于支出戶的結余基金5357萬元收回財政專戶,并按要求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債。
(3)關于會計核算不規范的問題。市社保基金局組織清理往來款項,分清債權債務屬性,確保收支真實完整,未及時清理的暫收、暫付款8402.3萬元已全部完成清結。市財政局、社保基金局加強溝通協作,督促縣區清查核實各社保基金財政專戶余額,惠來縣、榕城區通過加強對賬審核,落實分賬核算,漏記少記的社會保險基金659.29萬元已完成賬務處理。
2.醫保基金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醫保基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醫保局加快醫保基金年終清算,制訂問題整改分工臺賬,2020年度市內協議醫療機構清算資金9167.23萬元已全部收回。普寧市健全醫保基金審批核發管理,印發《普寧市職工醫保零星報銷內部經辦流程》《普寧市城鄉居民醫保零星報銷經辦流程》,規范經辦程序,堵塞騙保漏洞。規范醫保基金存放,開設的資金結算戶已全部銷戶,將按規定重新確定醫保資金存放銀行。
(2)關于醫療機構套(騙)取醫保基金的問題。普寧市政府召開會議,研究公立醫療機構違規收費處置工作,同時督促醫療保障、市場監管部門加強聯動協作,強化基金監督檢查,印發基金監管方案,分類梳理違規金額,清查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等醫療違法行為,共追回醫保基金2838.92萬元;制訂《普寧市查處普寧康福醫院涉嫌欺詐騙保專項整治方案》,落實公安部門立案偵查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已依法對醫院負責人等12名涉案人員采取刑事拘留,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時監管失職的23名公職人員已由紀檢監察部門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3)關于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對于2017至2022年度市中醫院部分藥品耗材未按規定通過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問題,市醫保局已對市中醫院涉及的3名責任人員進行約談,并責令加強集中采購管理,通過整改,2023年度該院藥品醫用耗材線上采購占比分別為99.4%、95.2%,已達省醫保局有關文件要求。
3.民生項目方面整改情況。
關于市中醫院住院大樓項目決策論證不科學、建設管理不規范、建設進度嚴重滯后的問題。市中醫院聚焦住院綜合大樓建設管理漏洞,通過修正估算造價、完善內控制度、簽訂補充協議等方式,切實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對于低估造價問題,已委托第三方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對調整可研的估算中漏算或低估項目進行核實,共核增投資額2549.23萬元,目前修正的估算造價已經市發展改革局批復同意;對于內部管理不善問題,已制訂《住院綜合大樓項目建設議事規則》《關于調整住院綜合大樓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并積極完善相關會議記錄、做好資料歸檔工作;對于項目進度嚴重滯后問題,已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將力爭今年完成項目建設。
(五)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建設推進較慢的問題。
市公安局、代建中心通力協作,倒排工程工期,嚴控工程節點,有效推動市監管中心一期項目完成管樁施工及檢測。市疾控中心積極完善工程誤期賠付佐證,經財政部門結算審核,中心大樓建設項目的誤期賠付款77.8萬元已在結算金額中核減。
2.關于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揭陽產業園管委會積極加強與上級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經省財政廳同意,對于因工程項目調整、資金需求量減少導致結余閑置的專項債券資金2552萬元,已由產業園財政局予以收回并調整至其他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對市第三人民醫院住院大樓設計方案和處理泉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核查,并出具調查報告明確各參建單位責任,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已由市城管執法局予以行政處罰,項目主體責任單位已由住建部門進行約談警示和通報批評。
3.關于建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揭陽產業園管委會加強污水管網工程未按圖施工問題的調查核實,通過重新審定造價、修補工程管理漏洞、落實責任追究等舉措,扎實推進問題整改,通過整改,共核減工程款1242.33萬元,追回造價咨詢服務費72.44萬元,制訂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以及房屋建筑工程設計變更管理方面制度2項,同時對履職不到位的造價咨詢公司進行行業制裁、對履職不力的4名公職人員予以黨紀處分。市公安局、代建中心已按規定編制市監管中心及配套(一期)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經市水利局審查批準后,落實水土保持措施。榕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已對天福東路改造工程等3個未經審批開工建設項目的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落實建設單位完善審批手續,目前涉及的項目尚在辦理相關手續。
(六)國有資產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單位資產基礎管理不扎實的問題。市委軍民融合辦等5個單位加強資產核算管理,漏記的固定資產32.04萬元已按要求補記入賬。市疾控中心落實倉庫實物定期清點機制,倉庫賬與會計賬數據不一致已及時更正,涉及整改金額20.37萬元。揭陽高新區管委會未在公車管理平臺登記的公務車已達報廢年限,已按要求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2)關于部分單位資產長期閑置或使用率低的問題。市中醫院規范中醫“治未病”科的規劃管理,通過設立中醫養生保健專欄,到中小學校為2295名學生提供免費健康服務等措施,促使閑置的醫療設備和平臺得到充分利用。市慢性病防治院做好閑置公務用車的統籌安排,菌株運輸、醫療救護2輛車已正常運行使用。市疾控中心積極盤活閑置設備,未投入使用的核酸移動檢測車上的配套設備及輔助儀器,已移至醫院大樓實驗室,用于日常病毒、致病菌等核酸檢測。
2.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部分閑置土地認定處置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局加快閑置土地認定,強化信息系統管理,積極盤活利用閑置土地。符合認定條件未納入管理的閑置土地,已全部錄入廣東省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系統,涉及140宗5131.8畝;未在規定時間內開展認定的閑置土地,已落實處理25宗涉及808.65畝、正在處置11宗涉及660.3畝、正在確定處置方案1宗涉及38.25畝;超5年未處置的閑置土地,已落實處置1宗43.41畝、6宗已形成初步處置路徑、1宗正與企業協商予以收回。
(2)關于自然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榕城區強化水資源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用水行為,共追繳水資源費并處罰款4.4萬元;加大違法用地整治強度,通過發出工作通知、加大執法巡查、建立定期通報機制等舉措,督促鎮街查處整治違法用地,目前審計指出的8宗違法圖斑,6宗已完成整改,2宗尚在推進整改中。
(3)關于部分撂荒地復耕情況不實、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并存的問題。榕城區大力推進耕地保護工作,按規定制訂撂荒耕地復耕臺賬,并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審計指出復耕情況不實的7宗圖斑,4宗已完成整改,3宗因耕作層受損或缺乏水源導致仍然撂荒或無法復種。加強批而未供土地盤活利用,截至目前已完成處置637.28畝;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涉及13宗閑置土地已有2宗落實處置,11宗已認定閑置原因,其中6宗認定為政府原因導致閑置的土地正在根據市政府相關工作會議精神協商收回。
(4)關于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的問題。榕城區強化重點流域水環境保護資金保障,按規定設立專項資金,并將水環境監測、環境保護宣傳等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累計支出52.58萬元;印發《關于在砲臺鎮等7個鎮(街道)實施<揭陽市榕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補齊征收機制存在短板,確保“收支兩條線”制度落地落實。
(七)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整改情況
1.重大經濟事項管理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的問題。市綜合中專、疾控中心和揭東區委統戰部等4個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監督,促進規范管理、防范風險,共制定完善制度4項。市司法局、公路事務中心和揭陽高新區管委會3個單位建立健全重大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細化決策機制、規范財務審批,共制定完善制度3項。
(2)關于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制度不嚴格的問題。市司法局、中醫院和市委軍民融合辦等5個單位加強學習培訓,完善內控機制,落實監管措施,切實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市交通運輸局、榕城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針對3個存在招標公告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投標人的工程項目,分別約談招標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并對2名公職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取消其年度評優資格。
(3)關于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綜合中專堅持立行立改,全面核實多計工程量,通過核減價款、返工返修、賬務調整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2.31萬元。市中醫院落實對結算審核不嚴人員的責任追究,對其實行停職檢查處理,同時督促施工方完善竣工圖,目前已送財政部門進行結算造價審核。
2.財政財務管理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收入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市委軍民融合辦加大易地建設費的追繳力度,通過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協調會、印發催繳通知等措施,共追繳人防易地建設費505.68萬元。
(2)關于支出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綜合中專認真執行助學金管理規定,修訂《揭陽市綜合中等專業學校學生資助實施辦法》,確保助學金發放合規及時。榕城區總工會發動多方力量聯系企業,積極落實工會經費退費工作,未及時返還小微企業的工會經費已退還1.12萬元涉及68家企業。
(3)關于債權債務掛賬未清結的問題。市公路事務中心、中醫院和揭陽高新區機關事務局等6個單位加大往來款項清結力度,通過調整賬目、分期付款、催收追繳等方式清理結算長期掛賬款項,共整改問題金額4565.75萬元。
3.黨風廉政建設方面整改情況。
(1)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市疾控中心、榕城區總工會、揭東區委統戰部等4個單位規范津補貼發放,違規發放的誤餐費和醫藥補貼2.36萬元已全額清退。市中醫院及時停止違規報銷費用行為,已追回違規報銷的職工及親屬住院和檢查費用10.24萬元。
(2)關于公務接待及差旅費報銷不規范的問題。市司法局、中醫院和揭陽高新區管委會分別制訂印發公務接待用餐及工作用餐制度、公務接待管理暫行規定、職工工作餐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公務接待活動及相關財務核算。市司法局、綜合中專、疾控中心加強出差審批,嚴格報銷審核,違規報銷的差旅費3萬元已全額追回。
三、審計移送事項查處情況
對市審計局移送相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依法查處的56個事項,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組織查處,依法依規作出處理。目前,44個事項已反饋查處情況,12個事項尚在查處中。
(一)已反饋查處情況的事項44個
主要查處情況為:對普寧市康福醫院騙取醫保基金問題,公安機關已對醫院12名責任人以涉嫌詐騙罪進行刑事拘留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紀檢監察機關已對監管失職的29名公職人員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對磐東街道北片區污水管網工程結算失實問題,揭陽產業園管委會重新審定結算造價,共核減工程款1242.33萬元,并對出具審核報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造價咨詢公司予以全額扣減咨詢服務費、停止該司在轄區內所有造價活動業務、將該司清除出財政造價咨詢項目庫等處理,同時紀檢監察部門對涉及的4名公職人員分別予以黨內嚴重警告或黨內警告處分。對市公路事務中心存在的工程設計變更頻繁導致工期遠超約定工期、對違法轉包行為發現不及時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已通報約談設計單位,并對該中心原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取消其年度評優資格。對揭陽廣播電視臺未按年度向主管部門申請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問題,市委宣傳部已責成其制訂《揭陽廣播電視臺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并對涉及2名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市綜合中專支付食堂承包費用未取得發票、市司法局公證服務費未按要求納稅問題,市稅務局已分別作出補開合規發票并處行政罰款、補繳相關稅款的處理,整改問題金額合計63.12萬元。
(二)尚在查處中的事項12個
分別為:榕城區存在的楓江流域污水管網建設工程二期項目部分管網未按圖施工問題;市中醫院存在的食堂承包經營未經評估及審批補貼相關費用造成損失,停車場承包經營未經評估及審批未收取承包費,未足額收取揭陽正德堂中醫館應支付的醫療業務收入,未經集體決策簽訂協議造成醫院收益損失,工程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未具備條件組織驗收和未按圖施工,門診大樓外加應急鐵梯工程由無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以工作餐名義列支職工在食堂就餐費用,違規出臺檢查和住院經濟補助制度,超標準開展基層衛技人員集中培訓10個問題;市中醫院、發展改革局存在的履職不力,沒有及時辦理項目增加投資手續,導致工程建設進度嚴重滯后問題。
四、審計建議落實情況
各地、各部門(單位)認真研究采納審計建議,促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強管理,推動審計整改成效轉化為治理效能。
(一)關于加強收入征管、增強財政保障能力的建議
市財政局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嚴格收入支出管理,有效促進經濟持續向好。一是狠抓財稅收入。依法依規組織財稅收入,開展稅源培植鞏固,盤活國有資產資源,統籌協同促進收入及時入庫,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1.08億元,同比增長41.59%,其中稅收收入完成43.85億元,同比增長50.76%。二是保持穩健支出規模。嚴格落實收支緊平衡應急舉措,實施支出通報機制,壓減非急需支出,集中資金資源有力保障民生和重點領域支出,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87.38億元,同比增長3.34%,有效發揮財政資金促增長、穩預期作用。三是強化政策支持。印發《關于稅源培植鞏固工作實施方案》,完善稅源建設工作機制,助力縣域經濟發展;印發《關于財政省直管縣土地出讓收入分成的補充意見》,優化工業用地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模式,降低各地招商引資成本。
(二)關于優化支出結構、保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建議
各地、各部門(單位)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加大重點民生領域投入,切實保障鄉村振興、污染防治、教育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農業農村部門抓實“百千萬工程”鄉村振興工作任務,幫扶512戶1977人消除返貧風險,引進76家企業投資2.08億元,培育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73家,創建美麗宜居村1017個,完成農村公路新建和改造提升89.96公里。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國省考斷面水質整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涉及11個斷面7個達到優良,劣V類比例為0,農村生活污水治理75個省民生實事任務、120個市民生實事任務全面完成。教育部門落實教育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全市教育支出90.11億元,新增公辦優質學位3.39萬個、中小學高級教師1526名、民辦中職學校1所,改造鄉村學校老舊體育場地7.8萬平方米。
(三)關于加強風險防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的建議
市財政局將防風險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統籌發展和安全,切實提高系統性風險的防范水平。一方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持兜牢“三保”底線,進一步加大對基層的財力支持,壓實地方責任,加強督促指導和監測預警,有效保障基層“三保”支出;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做好鞏固存量隱性債務“清零”成果“后半篇文章”;推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提高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加大對糧食、金融、生態環境等領域風險防范投入,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階段性評估,促進提升各地、各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水平;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確保入庫項目做實績效目標;開展市級儲備糧管理、民生實事項目重點績效評價,促進提升財政政策和資金效益。
(四)關于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發揮投資拉動作用
市委、市政府把重點項目作為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實行“書記每月一調度、市長半月一督導”,并在全市重點項目中篩選87個投資體量較大、帶動作用強的關鍵項目,由市四套班子領導同志掛鉤,以點帶面促進項目建設提速增效。各地、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市委王勝書記關于“抓項目就是抓發展,抓優質項目就是促進高質量發展”指示精神,掛圖作戰,強化調度,穩步推進,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建設順利完成2023年度目標任務,其中:306個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投資455.80億元,完成投資487.6億元,投資計劃完成率107.0%;50個省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投資166.40億元,完成投資200.2億元,投資計劃完成率120.3%,列全省第10位。
五、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各地、各部門(單位)能夠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成效明顯,但仍有67個問題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結合市委審計辦、市審計局近期通報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并充分聽取有關地區、部門(單位)意見,實事求是進行分析,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3個方面:一是有的問題受財力制約,需夯實經濟基礎推進解決。如:相關縣(市、區)與市級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結、財政超支數壓支掛賬余額較大未消化、未按規定上解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等問題,根源在于地方經濟基礎薄弱、收支矛盾突出,“保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支出壓力較大,需發展地方經濟及改善財力才能逐步解決。二是有的問題成因復雜,需因事制宜分類推進整改。如非稅收入未及時征繳問題,涉及的企業因經營困難或涉及訴訟,導致部分資金難以足額繳納,需根據實際情況化解矛盾、序時解決;又如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并存問題,部分批而未供土地涉及歷史遺留的用地未供先占或先建等原因,需完成歷史用地處置后方可“凈地”出讓,部分閑置土地涉及訴訟或法院查封,處置認定工作周期長、難度大。三是有的單位對待整改不夠認真,整改措施不夠嚴實。有的單位對審計查出的衛片執法圖斑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組織開展執法監管力度不夠,導致問題整改進度不夠理想;有的單位對審計移送事項不夠重視,未按規定及時反饋查處結果。
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已對后續整改工作作出了安排:一是堅決扛起審計整改政治責任。各地區、各部門(單位)將審計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通過跟進進度、定期檢查、嚴控時限,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改徹底、改到位。主管部門對主管領域審計整改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到位。二是各部門協同合力系統施治。市委辦、市政府辦將審計查出問題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與巡察機構將審計查出重要事項的整改情況列入監督檢查范圍,組織部門將審計整改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各領域主管部門將解決審計查出普遍性、行業性問題作為完善制度、規范管理、促進改革的重要目標。三是嚴格追責問責。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的跟蹤問效,貫徹落實市委審計委員會關于《揭陽市審計整改辦法(試行)》要求,實施審計整改通報、約談、移送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整改落實不到位、敷衍整改、虛假整改行為的“硬約束”。
下一步,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上級及市委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嚴肅認真抓好審計整改,切實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