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意見》(粵人社規〔2018〕11號),制定本學習指南。
一、學習內容
2021年廣東省審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習內容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等相關內容(必修)。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相關內容。
(三)內部審計相關內容:《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廣東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
(四)內部控制相關內容:《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
(五)新頒布審計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2.《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3.《政府財務報告審計辦法(試行)》
4.《廣東省關于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若干措施》
上述內容中第(一)項為必修內容,其余內容審計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選擇學習。
二、學時要求
審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公需科目指南執行),專業科目不少于42學時,個人選修科目不少于18學時(也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結合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要求,提出與本專業相鄰或相近的學習計劃,商所在單位確定)。
按天數計算繼續教育學時的,可按每天8學時計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鐘相當于1學時的實際時間計算。
三、學習形式
由用人單位自主開展培訓或委托開展培訓。
四、學時認定
專業科目學時、個人選修科目學時由用人單位負責認定。審計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用人單位應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