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至27日我市全面開展水面漂浮物專項督查,深入開展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徹底清理水面漂浮物,保障河道、湖泊等水域清潔美麗。
市專項督查分6個督查組,每組由一名組長(副處級)和相對年輕業務骨干等組成。督查范圍為全市范圍內所有水域(河道、溝渠、山塘水庫、湖泊、池塘等)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工作情況。督查對象為縣級、鎮級、村級河長。
督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采取“四不二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對全市各地開展暗查暗訪,對發現的水面漂浮物進行定位、拍照、記錄,詳細描述水面漂浮物相關情況,建立各地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問題臺賬清單,直至該點位問題徹底解決。
本次督查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1+9”工作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把全面推行河湖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推動全市各級河湖長認真履行職責,鞏固我市開展“兩清”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