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縱橫、水網密集,船舶、港口數量較多,存在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船上生活垃圾處理不當、船舶含油污水排放、港口垃圾收集及轉運設施不足等問題……這是廣東水生態環境安全亟需清除的隱患。
今年3月以來,省河長辦組織省海事、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海洋綜合執法、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能源等九部門先后開展了兩次涉水聯合檢查執法專項行動,充分發揮部門合力,強化對河道船舶、港口污染源的聯合監管,提高執法震懾力,助力污染防治攻堅,營造良好水環境。
立足一個平臺,發揮部門合力
廣東省領導高度重視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多次指示批示利用河湖長制平臺推動水上綜合執法。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河長辦常務副主任楊鵬飛召集會議,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組織精干力量,落實裝備物資,按職責分工逐一落實相關事項。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檢查水上加油站(點)、油庫和碼頭,廣東海事局負責牽頭檢查運輸船舶,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負責牽頭檢查漁業船舶,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牽頭檢查港口碼頭、臨時裝卸點,廣東海事局、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檢測樣本的后續送檢,廣東海事局、省水利廳、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負責執法人員工作船舶保障。
突出兩個重點,嚴查污染隱患
目前廣東省水上交通運輸污染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源頭監管偏弱。多個部門對船舶污染負有監管職責,但日常監管主要集中在船舶本身及應急處置,而船用燃油等污染源往往由于地區標準不一致、來源分散、渠道不明等原因,執法部門檢查、溯源、處罰難度非常大,日常監管較為薄弱。二是岸上污染物處置基礎設施薄弱。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處置設施使用率低,接收處置網絡和機制有待完善。
針對這兩方面問題,多部門聯合執法,強化日常薄弱環節監管。
緊扣三個環節,依法文明執法
專項行動在北江干流佛山三水河段、東江干流東莞中堂河段和西江干流肇慶端州河段3個點同時開展執法檢查。針對涉及部門多、檢查執法環節多、一些部門沒有水上執法經驗的情況,專項行動抓好抓細組織協調、現場執法和問題處置3個環節。
廣東海事局、省水利廳、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3家單位負責統籌3個地點的專項行動并擔任現場總指揮角色。每個行動點分4個行動小組,海事、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海洋綜合執法4個部門分別擔任組長單位,各自牽頭不同的專項檢查執法任務,各部門執法人員配合默契、協同有序。
專項行動強調依法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各組按執法程序詳細記錄執法過程,嚴格取樣和留存執法證據。兩次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均按照分工,現場移交海事、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跟進處理。
創新水上執法監管,見行動見成效
兩次專項行動,各相關部門共出動人員310人次,累計檢查執法97次,有力打擊了影響水環境的違法行為。
開展專項行動,整合了多部門執法力量,對涉水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震懾。通過實戰,強化了涉水部門的協作配合,檢驗了多部門聯合執法能力,鍛煉了各部門水上執法隊伍。各涉水部門變被動為主動,以問題為導向,共同發力強化水上監管,織密了監管網絡。探索在河湖長制平臺下建立水上執法監管新模式,發揮了河湖長制的統籌協調作用,成為推動河湖長制進一步“見行動”“見成效”的又一積極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