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領域2009年統計年報和
2010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修訂的說明
建設領域2009年統計年報和2010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的修訂工作,是根據全國建設領域統計工作會議和國統字[2009]106號文《國家統計局關于布置2009年統計年報和2010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精神,現對建設領域2009年統計年報和2010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修訂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1、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相關指標。在H201表外增加“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資,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積,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積,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數”和“其中:廉租房”指標。
2、修訂H202表。精簡有關指標。在“項目投產后主要生產產品或生產設備技術水平”下增加“3、國內一般水平”。進一步精簡“項目建設主要用途”的選項,將“1、增加產能”和“2、增加新產品”合并為“1、增加產能或新產品”;刪除“3、改進工藝”;刪除表外“補充資料:1.是否有項目審批文件 2.項目審批文號”。
3、在定報H201表中分別增加“37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和“38施工許可證號”兩個指標。
4、在定報H201表中取消“99報表種類”,在“36城鄉分組”下增加“3 #農戶”。
5、將部門信息抄送工作正式納入2010年投資統計制度。增加1張綜合表。上報內容:當季新增投資項目管理信息。上報頻率:按季度上報。
二、房地產開發統計
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相關指標。在定報X203表外增加“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資,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積,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積,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數”和“其中:廉租房”指標。
三、建筑業統計
1、調整統計范圍。從2009年年報和2010年定期報表開始,資質內建筑業企業統計范圍按新發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2007年第159號)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2、修訂統計指標。在C202表中,“外省完成的產值”指標前增加“其中:”;將C202表中,“勞動人員情況”修改為“從業人員情況”;將C202表中,“計算勞動生產率的平均人數”指標修改為“計算建筑業勞動生產率的平均人數”。
3、增加統計指標。為滿足國民經濟核算的需要,在年報C103表中增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指標。
4、擬建立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網上直報制度。今年制定方案,明年試點。
四、新增指標解釋
保障性住房: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包括兩限(限價、限面積)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以及廉租房等。
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的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廉租房只能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