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統計局貫徹落實新統計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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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07-17 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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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本月1日起實施。近期,市統計局針對《實施條例》迅速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確保《實施條例》各項內容真正落到實處,在全市營造依法治統、依法統計的濃烈氛圍。 該局立足“三個堅持”,抓好該條例的貫徹實施:一是堅持學習在“前”,懂法方能依法。《實施條例》公布之后,市統計局黨組迅速組織學習,對照舊《實施細則》,逐條深入研究,形成學習方案;組織全市統計系統收看收聽國家統計局學習貫徹《實施條例》視頻會議,領會上級部門精神,緊跟上級部門步伐;采取集體學習與自己學習相結合方式,組織全市統計系統深入學習《實施條例》,提高全市統計工作者對《實施條例》的認識。二是堅持宣傳求“廣”, 知法尚能守法。市統計局通過揭陽統計信息網、“揭陽統計”微信公眾號等宣傳陣地,全文發布《實施條例》內容。接下來,市統計局還將針對統計工作人員和統計調查對象,利用各類業務會議、統計執法檢查等有利機會,結合“中國統計開放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時點,廣泛深入開展宣講活動;積極開展以《統計法》《實施條例》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六進”活動,使《統計法》學習資料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統計法律意識。三是堅持執法必“嚴”,服法才能敬法。今年7月底8月初,市統計局采取“雙隨機”方法(即隨機抽調執法人員、隨機抽查街道及企業),對榕城區仙橋街道、普寧市池尾街道的15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5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實地檢查。隨著新《實施條例》的實施,市統計局表示,從8月1日起,在統計執法檢查中,將嚴格按照新《實施條例》內容進行,嚴肅查處統計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捍衛《統計法》和《實施條例》權威。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于5月28日,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第681號)頒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準、1987年2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00年6月2日國務院批準修訂、2000年6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05年12月16日國務院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