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②工作。這次調查常住人口17.26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總量的2.85%。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數據如下:
一、總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③為605.89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587.70萬人④相比,五年間共增加18.19萬人,增長3.10%,年平均增長率為0.61%。
二、家庭戶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戶⑤122.45萬戶,家庭戶人口為601.54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4.91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4.80人相比,略微上升。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311.90萬人,占51.48%;女性人口為293.99萬人,占48.52%。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4.21上升為106.09。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119.60萬人,占19.74%;15-64歲人口為435.92萬人,占71.95%;65歲及以上人口為50.37萬人,占8.31%。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4.94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例上升3.97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0.97個百分點。
五、民族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605.33萬人,占99.9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0.56萬人,占0.09%。
六、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20.41萬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00.73萬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243.32萬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173.88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1818人上升為3369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10996人上升為16626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43205人下降為40160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3717人下降為28699人。
七、城鄉人口⑥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308.34萬人,占50.89%;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97.55萬人,占49.11%。
注釋:
①為增強縣一級單位的代表性,使調查數據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服務,參照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做法,我省這次調查的樣本量在國家下達任務的基礎上作了擴大。
②這次調查的登記對象為調查標準時點在抽中調查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③本公報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均為普查公報數,調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④常住人口具體包括: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并已在本鄉、鎮、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2.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鄉、鎮、街道,調查登記時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
⑤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⑥城鄉人口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