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統[2012]36號
各縣(市、區)統計局,市直及駐揭有關單位: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第二十一條“對取得統計從業資格人員實行繼續教育”、《廣東省統計管理條例》第七條“統計人員應當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定期接受專業知識培訓”的規定,為做好我市2012年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在崗專(兼)職統計從業人員。重點是2010年前獲得統計從業資格且未參加過繼續教育培訓的《統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其他需要學習統計專業知識的人員也可參加培訓。
二、培訓內容
(一)《統計“四大工程”建設三十問》
(二)《調查報告寫作》
(三)《調查分析基本技能》
(四)《社會經濟調查方法與實務》
(二)、(三)、(四)為《調查分析師證書》(初級)培訓課程。三門課程考試均合格者,可申請獲得由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與教育部考試中心聯合頒發的《調查分析師證書》(初級)。
三、培訓與結業考試
采用面授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形式,要求參加人員必須充分利用業余時間抓緊自學,根據教材的內容做好練習。培訓工作由各縣(市、區)統計局負責。考試前15個工作日,向市統計局提出考試申請;經核準后,組織考試,結業考試采用筆試(開卷)形式進行;考后15個工作日內,將考試成績按《繼續教育培訓結業考試成績表》Excel表的統一格式,錄入參加繼續教育人員的相關資料,錄入順序按證書編號由小到大排列,通過郵箱報市局。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各縣(市、區)參加繼續教育人員請與當地統計局聯系。市直報名地點:揭陽市博通計算機培訓學校(水產大廈一樓前臺),聯系電話:8229210、8230299、8235163。參加繼續教育人員報名時并交《統計從業資格證》。
報名時間從現在至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