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統〔2012〕33號
各縣(市、區)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和駐揭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統計局《關于做好2012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68號)和《關于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統字[2012] 14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為做好我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工作
(一)考試時間、科目
1.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時間定于2012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2:00。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
2. 初、中級資格考試日期定為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2)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二)考場設置
1.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本市。
2.高級統計師考試考點設在廣州。
(三)報名條件
參加統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資格要求:凡初中畢業工作滿十年;高中畢業以上學歷的在崗統計工作人員均可報考初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崗統計工作人員均可報考中級:初中畢業工作滿二十年,專業工作滿十五年,任初級職務滿四年;高中或中專畢業,專業工作滿十五年,任初級職務滿四年;大學專科畢業,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專業工作滿四年;研究生班結業或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工作滿兩年;獲得碩士學位,專業工作滿一年。
符合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滿2年;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后,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各縣(市、區)統計局在組織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報名資格所要求的從事統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2012年12月底。
(四)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工作從至。
(五)報名辦法
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報考人員向所在地統計局報名。市直和駐揭單位報考人員直接到市統計局辦公室(地址:市政府大院主樓12樓1202,電話:0663-8235163)報名。
報考人員須填寫《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報名登記表》(見附表1)或《2012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見附表2)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原件核查,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含貼報名表相片一張)。
(六)報考費用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標準收費。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每人10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
(七)教材訂購
考生可在報名的同時訂購教材(自愿):
1、初級每套74元,包括《統計業務知識》和《〈統計業務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
2、中級每套124元,包括《統計相關知識》、《統計業務知識》、《〈統計相關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和《〈統計業務知識〉學習指導與習題》。
2012年,全國統考辦根據《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制定了《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科目考試大綱,初、中級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供考生瀏覽查詢,該專欄網址域名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二、評審工作
我省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人員范圍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在崗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從2009年起,全省所有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并取得符合條件的成績證明,才能參加評審。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是改革統計專業人員評價方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人事、統計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合作,特別是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從培養統計高級專業人才出發,認真負責,確保我市統計人員參加廣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注意相關事項
(一)、各區縣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認真做好考試各項工作,加強報名的宣傳發動,盡量為報考人員的報名和考試提供方便。
(二)、考試結束兩個月后,考生可登錄互聯網:http://www.stats.gov.cn / tjzyjszgks/(中國統計信息網“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網頁”)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三)、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考辦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3年內有效;達到省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統考辦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我省一年內申報評審有效。
附表1: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報名登記表
附表2: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
揭陽市統計局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統計 專業技術 資格考試 高級統計師 考評結合 通知
抄送:廣東省統計局、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揭陽市統計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