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鄉村振興局(協作辦、經協辦),國家稅務總局各地級以上市稅務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為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幫助企業紓困解難,促進創業創新,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公告2021年第18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省財政廳、稅務局、退役軍人事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原省扶貧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執行我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扣減限額標準的通知》(粵財法〔2019〕10號)中規定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通知發布之日前,已征繳的相關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廣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