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組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對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開展了巡察。
2023年5月19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提出了處理意見。6月14日,市委書記專題會聽取了七屆市委第三輪巡察情況匯報,市委書記王勝審定了每個單位的巡察情況報告,對巡察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并對揭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運行總體正常,班子團結,具有較好的凝聚力、戰斗力,黨組書記以上率下,推動系統改革與發展,穩步推進“三個體系”建設,服務管理保障水平提升較快,為揭陽高質量發展貢獻退役軍人力量。近幾年雙擁支前、解決退役軍人安置歷史遺留問題等工作做法分別在東部戰區與七省(市)擁軍支前軍地聯席會議、全省退役軍人事務局長會議上作經驗介紹。
巡察期間,干部群眾反映和巡察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將有關情況反饋如下。
一、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全面,推進退役軍人事務謀劃不足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一是“第一議題”學習不嚴謹。對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的時間、節點、主題沒有具體記錄,較短時間出現重復記錄,如2022年11月15日、12月2日召開的黨組會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延安瞻仰革命紀念地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二是學用結合不緊。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和關于“加強軍人軍屬榮譽激勵和權益保障,做好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未能結合揭陽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明確班子成員及相關部門的任務、責任和工作要求。三是抓落實不具體不到位。
2.履行職責仍存不足。局發揮作用不充分,至今未出臺《“十四五”退役軍人服務和保障規劃》具體任務分工實施方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工作開展不扎實。一是“三個體系”建設存在弱項。組織管理體系有待優化。工作運行體系有待增效,各縣(市、區)大部分鎮街退役軍人服務站存在編崗分離、身兼多職的現象,甚至出現榕城區登崗鎮、揭西縣大溪鎮等鎮街退役軍人服務站1人身兼其他工作問題,服務站工作人員業務能力不強,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政策制度體系有待完善。二是專項經費使用率低。市局對縣(市、區)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指導督查不到位,導致中央、省、市專項資金大部分閑置。
3.營造全社會尊重尊崇氛圍尚未形成。局在營造“讓退役軍人成為全社會尊重的人,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推動“雙擁”創建力度不足。我市是全省未成功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的五個地級市之一,創建工作缺乏亮點。二是退役軍人作用發揮未達預期。缺少挖掘收集退役軍人先進典型事例,在引導退役軍人鞏固黨長期執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支持應急應戰、加強社會道德建設等“五種力量”發揮作用還需進一步加強,如傳遞退役軍人正能量力度不大,未能精心收集廣大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建設先進典型事例,略為知名的鄉村優秀退役軍人僅有“農村土專家邱燦偉”“工藝師吳銳亮”等廖廖幾人。
4.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差距。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2023年局尚未制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2020年和2021年均未召開意識形態專題研判分析會議。2022年10月,沒有根據班子成員重新分工情況及時調整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界定不清晰。
(二)為民情懷植根不深,作風建設仍需加強
1.落實市委“三個最”工作要求有差距。局在推動解決退役軍人切身利益方面方法不多,措施不夠有力。一是走訪慰問活動開展不深入。全市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為民服務意識淡薄,未能深入基層,了解廣大退役軍人生活疾苦。二是未能做到應幫盡幫。對生活嚴重困難的退役軍人和優撫對象底數不明,掌握情況不全面,未能用足用好應急救助資金,資金使用率39.53%。
2.過緊日子思想有所松懈。服務中心艱苦奮斗精神淡化,履行勤儉節約意識不強。按省廳“服務大廳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的要求,2019年以來,先后7次購置工作服52套,每套1275元至2550元,合計支出費用11.1萬元。
3.資金支出審核把關不嚴格。一是未經審批乘坐飛機并報銷費用。2021年局多人到外地參加培訓,事前未經領導審批,事后報銷機票費用。二是慰問品采購程序不規范。
4.財經制度執行不規范。一是違規在下屬單位報銷費用。2022年6月,在軍休所列支招聘面試技術服務費用0.95萬元。二是費用支出手續不全。2021年,服務中心元旦春節期間慰問退役軍人4.42萬元,現金支出未辦理審批手續。多項費用支出未簽訂合同。2019年以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在未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支出費用7次共12.55萬元。其中,2021年12月,局支付窗簾安裝費用1.41萬元;2019年12月,服務中心支付辦公設備維修、維護費等4筆費用共10.68萬元;2019年5月、2022年3月,軍休所支付年度決算服務費及舊機動車價格評估費共4500元。三是會計基礎核算不規范。2022年9月,局機關報銷車輛維修費用2800元沒有填寫車牌號碼;2022年12月,有12張發票費用11.32萬元沒有證明人簽名;2023年3月,庫存現金比現金日記賬多225.07元。服務中心、軍休所財務總賬、明細分類表填寫不規范。四是印刷品未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2020年局、服務中心多次印刷品項目均沒有定點采購。
(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夠嚴實,干部隊伍管理不規范
1.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一是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重視不夠,黨風廉政建設未能嚴格結合工作實際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對分管部門和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不足。2020年以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未根據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變動作相應調整;2021年至2022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沒有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列入學習計劃并開展學習;2021年和2022年,軍休所、服務中心2個黨支部沒有召開會議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談心談話落實不到位。談心談話未能結合日常工作經常性開展,個別黨支部談心談話較少,如軍休所黨支部共有黨員37人,2022年黨支部書記僅與2名黨員談心談話。
2.黨建工作仍存不足。一是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謀劃不到位。2022年召開局黨組會共29次,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只有1次。對下屬黨組織工作開展檢查指導不到位,2022年軍休所、服務中心2個黨支部年度總結沒有黨建工作內容。二是黨內政治生活制度執行不到位。民主生活會辣味不足,2022年局民主生活會相互批評,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2020年服務中心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沒有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三是黨課教育不到位。機關黨支部兩年度僅組織黨課教育3次,2021年、2022年僅黨組書記上過黨課。
3.干部隊伍建設仍有不足。一是干部調配不嚴謹。二是履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有的考察材料不規范。在局下發的任職文件中,多次出現“原任職務職級自然免除”的不正確表述。三是借用人員不規范。下屬單位22人,2022年11月共有7位同志被借用到局機關工作,借用人數較多。
(四)對巡察、審計監督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徹底
1.市委巡察反饋問題個別整改不到位。
2.審計發現問題仍然存在。審計部門指出2021年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議費”無預算支出1.14萬元。2022年,仍然存在“會議費”無預算支出8240元。
巡察期間,對巡察了解的有關領導干部問題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關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會前也向局黨組負責人作了通報,并請其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抓早抓小,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領好班子、帶好隊伍。對巡察中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希望有關同志認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時整改。
二、意見建議
(一)堅持學思踐悟,增強履職能力。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系列重要論述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決擁護“兩個確立”,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堅決落實黨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服務國防、軍隊建設為方針,堅持全心全意服務退役軍人理念,強化“三個體系”建設,提升服務管理保障水平,用好專項工作經費,穩步推進全市尊重尊崇氛圍全面形成,促進退役軍人在揭陽高水平建設中發揮作用。
(二)狠抓責任落實,實現有效監督。要認真落實黨組全面從嚴治黨管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機關各科室以及事務中心等下屬單位,壓緊壓實責任;要主動自覺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加大對退役軍人工作主要業務的監管力度,認真落實市委“三個最”工作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要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嚴把財務關;要以案為鑒,認真總結經驗,緊盯重點項目、重要崗位、專項資金使用等易發生問題環節,主動監督、靠前監督,督促各方履職盡責,一體推進“三不腐”。
(三)夯實黨建基礎,發揮模范作用。要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推動黨組抓、書記抓、班子成員抓,層層抓好落實,把黨建工作貫穿于退役軍人工作具體業務;要大力加強對下屬黨支部的檢查指導力度,嚴肅黨內生活,嚴格落實“三會一課”、談心談話等制度,推動各黨支部正規化標準化建設;要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抓好巡察、審計等監督指出的問題整改;要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制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教育管理好黨員隊伍,切實提高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
以上反饋意見,請揭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高度重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認真研究反饋意見,抓好整改落實。
(聯系人:盧培盛,電話:8217885)
中共揭陽市委第六巡察組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