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執法科(電話:0663-8627033)
擬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市轄區(除揭東區外)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體育市場行政執法。指導、推動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游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協調督辦文化和旅游市場舉報投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廣電、旅游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市場重大案件。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除制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查處放映未取得《電影片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片和走私放映盜版影片等違法活動。查處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查處網絡文化、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