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市文化和旅游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和沖擊,紓解生產經營困難,穩步推動文化、旅游產業有序復產,根據《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做好2020年文化和旅游企業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粵文旅產〔2020〕20號)精神,我市獲省文旅企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100萬元。為落實上級要求,及時做好我市文旅企業貸款貼息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貼息扶持:
(一)在揭陽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場所、注冊地及稅務關系均在揭陽市范圍內,從事旅行社、景區、度假區、酒店、民宿、演藝、文化娛樂場所、動漫、藝術品、文化會展、文旅裝備制造等業務的文化和旅游企業。
(二)企業在規定期限內發生的貸款類型僅限用于保證企業發展和必要的保障性供給等與正常生產經營直接相關費用的短期流動性貸款,以及文化和旅游項目貸款。其中,對短期流動性貸款貼息予以優先支持。
(三)近3年或成立以來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情況或失信行為。
二、貸款貼息標準及期限
企業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新增貸款及存量貸款的利息,按一定比例給予貼息補貼,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貼息率最高不超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實際貸款利率低于基準利率的,貼息率最高不超實際貸款利率),具體貼息率將根據企業申報量進行確認。本次貸款貼息財政總預算不超100萬元。
(一)新增貸款是指企業在2020年2-7月期間的新增貸款(包括續期、展期)。存量貸款是指企業在2020年2月前已發生的,且在2020年2-7月仍正常支付利息的貸款。
(二)本次貸款貼息是針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項目在2020年2-7月期間實際支付銀行利息按一定的貼息率進行補貼,每家企業貸款貼息金額最高不超20萬元。
三、申報時間
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9月4日。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必須按照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原則準備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可編輯電子版和掃描版須同時提交),于2020年9月4日前向屬地的縣級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申報。企業申報材料具體如下:
1、揭陽市文化和旅游企業貸款貼息申請表(附件1);
2、貸款貼息申請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貸款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5、銀行出具的利息支付憑據復印件(加蓋銀行章)。
(二)審核。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予以退回。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應于9月9日前將本轄區有關申報材料(縣級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申請報告附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可編輯電子版和掃描版須同時提交)報我局資源產業科。
(三)貼息。我局將根據貸款貼息申請情況設定貼息率,提出擬貼息企業名單(含金額),提交我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四)公示。擬貼息企業名單(含金額)經我局黨組研究同意后,通過我局網站公示。
(五)批復。擬貼息企業名單(含金額)經公示無異議后征求市財政局等有關單位意見,再由我局按有關程序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按程序撥付資金。
五、其他事項
(一)此次貸款貼息按自愿原則申報,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原則上納入貼息支持范圍。
(二)貸款貼息按“先付后貼”原則執行,貸款貼息在企業支付貸款利息后再統一支付。對逾期不歸還銀行貸款產生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罰息,不予貼息。
(三)企業從各政府部門獲得的同一貼息期的貸款貼息支持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其同一貼息期實際支付利息總額。
(四)貸款貼息資金須專款專用,不得用于與恢復生產經營無關的方面,不得用于開展基礎設施建設或繳納相關罰款。獲得貼息資金支持的企業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附件:1、揭陽市文化和旅游企業貸款貼息申報表
2、揭陽市文旅企業貸款貼息申請真實性承諾書
3、縣(市、區)文化和旅游企業貸款貼息申報匯總表
揭陽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0年8月24日
(資源產業科聯系電話:0663-8292074,郵箱:JYLY8292775@163.COM)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揭陽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辦公室 2020年8月2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