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已經2012年9月28日揭陽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規定,現予公布。
揭陽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8日
關于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揭陽市審計局局長 唐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作2011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的規定,市審計局對201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支持下, 審計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當好公共財政“衛士”,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分析和反映問題,推進依法行政,維護民生和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審計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推動完善國家治理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市審計局共組織完成審計和審計調查單位56個,查出違規金額10539.65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21003.41萬元,提出審計建議被采納134條,提交審計專題、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71篇,公告審計結果26篇。
從審計情況看,2011年,市財政部門能夠緊緊圍繞“打造粵東發展極,建設幸福新揭陽”的核心任務,堅持“穩定增長、平衡收支、厲行節約、保障民生”的總要求,積極應對復雜經濟形勢的挑戰,全力以赴組織收入,著力優化支出結構,有效保障工資、保障行政運行基本支出和保障民生公共服務及重點項目支出需要。但受國際國內經濟發展形勢趨緩等因素影響,未能完成年度收入預算目標。全年一般預算收入94668萬元,完成預算的94.67%,加上上級補助收入(含省補助縣級735555萬元)、地方政府債券收入、下級上解收入、調入資金和上年結余,總收入為1046249萬元。一般預算支出162344萬元,完成預算的117.02%,加上上解上級支出、補助下級支出(含省補助縣級)、地方政府債券轉列縣和調出資金,總支出939925萬元。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106324萬元,其中:結轉下年支出98224萬元,集中支付額度結轉7801萬元,凈結余299萬元。
——抓好財政收支工作,保障經濟平穩發展。堅持收入進度和結構兩手抓,通過加強經濟分析和協稅工作,努力優化收入結構。地稅部門堅持依法組織收入,不斷推進稅收征管改革,著力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水平。圍繞中心工作資金需求做好支出安排,把“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民生、保平衡”作為整個財政支出工作的著眼點,統籌財力,集中財力,提高財政保障能力。
——著力保障重點支出,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堅持大項目帶動作用,統籌安排使用省產業轉移資金和本級財政安排投入近1億元資金支持中石油廣東石化煉油項目、轉移工業園等重大項目建設;多方籌措近5億元,支持重點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公共環境;堅持以產業升級為主攻方向,整合和落實好各項財政引導資金,大力扶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支柱產業和重點企業發展。
——加大財政投入,推動民生和社會事業發展。加大民生領域和科教事業投入,教育、科技、醫療衛生分別增長35%、148%、152%.推動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決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住房保障支出增長158%.加大財政支農力度,把握財政支農的重點和方向,建立財政支農長效機制,推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農林水事務投入增長56%。
——深化財政改革,不斷提高科學理財的能力。按照財政部關于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工作部署,深化財政改革。積極推進金財工程應用支撐平臺建設,實現市直部門預算定員、定額、標準控制。進一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市直146個單位全面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繼續完善市級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改革工作,推進公務卡改革試點工作,市直預算單位全部納入改革試點。探索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為預算資金安排和管理提供有效依據。各部門單位按照財政管理和改革要求,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管理水平,規范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但審計中也發現,在財政預算管理、稅收征管、部門預算執行、單位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未嚴格遵守預算稅收法規,未認真落實執行財經管理制度等方面問題,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
一、財稅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一)財政收支和管理方面
2011年,市財政局認真做好預算執行工作,加強財政精細化管理,積極穩妥推進各項財政改革。但審計中也發現有下列問題:
1.非稅收入未嚴格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和核算,分別少繳列一般預算收入29767.0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58.08萬元。
2.國有資產收益1500萬元,未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管理。
3.土地出讓收益少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213.94萬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729.33萬元。
4.財政部門仍有3個業務科室直接管理11個銀行賬戶并負責會計核算,尚未按規定全面由國庫部門集中管理。
5.將地方政府債券資金50000萬元,以轉貸形式撥付大南海石化工業園管理使用,未嚴格實行預算制度管理。
6.延伸審計高新區、大南海工業園發現,存在未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競爭性扶持資金,個別工程建設項目未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職能部門超越權限核準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債券資金結存縣財政時間較長;服務項目未執行政府采購等問題。
(二)稅收征管方面
2011年,市地稅局及直屬單位積極組織稅收收入, 進一步加大征管力度,開展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專項清理,分別增收56.35%、131.41%,依托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今年重點對稅收政策執行、房地產業稅收征管、稅源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同時結合2012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安排,參與全面清理經濟戶口,促進加強和規范工商稅務管理工作。但審計中也發現在稅收征管方面存在下列問題:
1.少征少繳14戶企業的稅費152.30萬元,征管工作有待加強。
2.稅收經濟戶口管理不到位,問題指出后全市927戶公司企業補辦稅務登記,納入稅收日常管理。
3.對符合清算條件的19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未及時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房地產業稅收有潛力可挖。
此外,審計還針對一些需要進一步規范的事項,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理經濟戶口、統一市區房地產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嚴格落實稅款滯納金和罰款規定、加強納稅評估工作、加強對房地產項目預售款的監督和管理等審計建議,促進進一步規范稅收征管工作,公平稅負。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市財政局、物價局、衛生局、外事僑務局等4個部門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從審計情況看,以上部門能重視預算編報工作,預算編制程序基本符合規定,執行部門預算編制“二上二下”的要求,內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能夠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認真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按規定執收執罰并通過銀行代收代繳,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反映單位財政收支情況。但審計中發現存在專項經費168.12萬元超范圍使用、部門預算編報下達不夠完整、決算報表未準確反映本年預算指標結余結轉情況、支出不規范等問題。對此,審計提出加強預算執行管理、規范科目設置和核算,加強收支管理等建議,促使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部門預算執行工作。
此外,2011年5月至12月組織開展對揭陽海關至南河大橋道路市政配套工程建設項目預(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查出多計工程結算價款1588.17萬元,已要求按審計審定工程結算造價在辦理工程結算時予以抵扣調整。另外,針對項目建設工期超過合同計劃工期161天的問題,提出加強項目建設工期管理的審計建議。
三、財政決算審計情況
2011年下半年組織開展對普寧市、揭東縣2009、2010年度財政決算的審計。從審計情況看,兩個縣(市)政府能夠重視和加強對財稅工作的組織領導,財稅部門基本能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規范財政管理,強化收入征管,科學合理安排財政支出,加強決算編報工作,不斷提高財政管理水平。但審計發現,在財政管理和決算編報上還存在少列一般預算收入和基金預算收入、虛列支出掛賬、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教育費附加未按規定列收列支、在土地出讓收入中列支應由一般預算安排的支出、未及時安排撥付上級專款、隨意調整預算收支科目、未嚴格程序安排財政補助企業資金、未上繳財政開墾耕地費用、土地出讓凈收益未按規定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違規辦理國土業務造成少繳稅費、部分單位上繳財政款項缺乏收取依據、個別鎮財政收支不平衡和未及時足額上繳社會撫養費等問題。
四、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去年是我市換屆之年,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繁重,市審計局統籌安排人力,科學安排時間,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積極發揮懲防體系部門職能作用。繼續全面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緊跟“三公”經費公開步伐,加強對部門“三公”經費的審計監督。通過審計,力促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依法理財、嚴格財經紀律的意識,更加注重決策的科學和民主,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共完成對32個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含縣區委書記、縣區長(主任)5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3個單位未及時繳列預算收入,涉及金額2991.04萬元;4個單位未全面認真執行政府采購程序規定,涉及金額319.46萬元;7個單位存在專項資金未按規定使用和未及時安排使用,影響資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額分別是184.81萬元和26187.31萬元;3個單位存在非稅收入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以及違規收費,涉及金額6916.04萬元;7個單位存在經費支出和現金管理不嚴格,報銷憑證不合法,涉及金額252.92萬元;5個單位存在收支結余反映不實,涉及金額5831.97萬元;4個單位存在固定資產處置未報經批準,管理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851.27萬元;1個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涉及收入金額31.47萬元。另外,還存在未及時追繳承包款、未按規定程序確定項目建設單位、水利工程未獲批準即行開工、違規帶資建設、違規設立公司、應繳未繳配套費、建設工程項目相關手續不完備等問題。
五、上級審計機關統一部署項目審計情況
(一)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調查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從2009年以來,組織全市審計機關連續3年先后5次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和資金籌集等情況進行專項跟蹤審計調查。從審計情況看,截止2011年10月底,各有關單位能夠按相關文件的規定,組織對中小學校舍場址、校舍建筑逐一進行排查并形成排查結論,對排查需要鑒定的中小學校舍能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建立了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全市各地及時調整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后報省備案,省校安辦下達執行。至本次審計調查時止,全市已有402所學校規劃建設的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建成交付使用,有效解決學校校舍安全隱患問題。但全市投資完成額占規劃總投資比例僅為69.92%,普遍存在校安工程規劃任務完成比例偏低的問題。市直校安工程審計提出敦促鑒定機構及時出具鑒定報告,加大市直校安工程建設進度,加強市直校安工程基礎資料管理,進一步做實做細實施規劃等建議意見,有關部門已經在整改落實。
(二)“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物資跟蹤審計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第二次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截至2011年8月末“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物資的跟蹤審計。從審計情況看,各地民政、慈善總會等能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加強對籌集資金、物資的管理。截至2011年8月末,全市共募集捐贈資金7125.01萬元,本級直接安排使用4412.08萬元,結存2712.93萬元。尚未發現挪用、貪污、私分捐贈款物以及損失浪費、弄虛作假的問題。但也有個別縣(市)依然存在認捐資金未到賬3132萬元、認捐單位(個人)未簽訂書面捐贈協議等問題和不足。對此,審計提出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審計調查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本級公安機關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從審計情況看,市公安局“電子警察”在建設、管理、執法等方面采取了較為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對節約警力資源、提高執法效率,規范交通秩序、維護交通安全,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等起到積極的作用。電子警察系統應用7年多來,交通秩序逐年好轉,特別是市區的通行狀況明顯改善,道路擁堵現象得到了有效緩解。但是審計中也發現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個別縣存在購置設備未按規定實施政府采購;二是設備運行、維護方面存在個別在用的測速設備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系統對業務處理流程的信息質量控制存在缺陷,設備維護投入不足、未及時維修等問題;三是交通安全執法方面存在執行處罰缺乏手段,部分處罰長期未能落實,部分基層交警部門未嚴格按規定執罰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問題;四是在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方面存在部分監控設備未登記固定資產,個別縣財政部門未將交警部門罰沒款繳入國庫2815.06萬元,部分交通監控建設及維護支出未納入預算等問題;五是信息數據遷移不完整的問題。針對以上存在問題,審計提出加大交通宣傳力度、加強內部管理、加強科技投入和統籌規劃“電子警察”建設等建議意見。
(四)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揭陽分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組織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揭陽分行2010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從審計結果看,2010年郵儲銀行揭陽分行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法規,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加強金融服務網絡建設,大力推動小額貸款業務快速發展,較好地支持和服務“三農”,經營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反映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情況。審計中也發現該行還存在會計核算不實26.28萬元、貸前審查資料不完整、貸后管理不嚴存在信貸資金被挪用風險、郵儲銀行與郵政企業管理體制方面存在一些有待改進和規范等問題。對此,審計提出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工作,有效控制信貸資產風險和理順郵銀之間關系,促進郵儲銀行的健康發展等審計建議。
(五)國家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部署,組織揭東縣審計局對該縣2010年度國家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截止2011年10月底的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審計。從審計情況看,2010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基本能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分項目變更能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按照批復建設計劃,做好項目設計、招投標、監理、簽訂合同等工作,項目資金的管理能執行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制,能執行資金撥付審核制度,規范撥款程序,項目資金的運用基本符合有關規定,基本達到預期的目標。審計提出進一步提高科技推廣、示范的技術含量的建議,促使發揮更大的效益。
上述各項審計查出的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被審計者的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依法作出處理處罰,針對管理上存在問題提出改進建議,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六、去年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跟蹤整改情況
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去年12月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對去年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問題的落實整改進行部署。對于審計查出2010年度財政收支和管理、稅收征管、財政決算、新30億工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等方面的問題,會議責成有關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予以糾正,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要求相關部門加大整改處罰力度,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查處,追究責任。市審計局按照要求立足揭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大重大政策執行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和重點民生資金跟蹤審計力度,敢于碰硬,敢于負責,用審計的手段,維護政府工作有序運行,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大部分單位能重視審計結論,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產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上繳應當上繳的收入,積極籌措資金撥付各項未撥專款,按要求進行賬務調整,較好地落實整改工作。但也還有個別單位對存在問題尚未按要求全面落實整改,對此審計將繼續予以跟蹤。
七、加強財稅管理的意見
(一)加強部門預算編制工作,提高部門預算到位率目前部門預算到位率較低,未納入部門預算的專項經費占支出預算總額比重較大,專項經費在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由預算單位專項申報再予以核撥。對此,財政部門要從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出發,認真分析近年來的部門預算和決算情況,結合財力情況,研究制訂符合地方實際的基本支出定額標準,合理提高車輛運行費等項目的保障水平,保證各部門正常運轉的基本需要,均衡部門基本支出水平。同時要進一步加強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切實提高部門預算到位率,有效壓縮預留專項經費的規模和比重,硬化預算約束,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強結轉資金的預算管理,有效提高預算執行率2011年末一般預算結轉下年支出高達當年預算支出的60%,且近幾年來呈現出逐年增大的態勢。預算資金大額結轉,降低了預算執行率,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此,財政部門要認真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采取實施績效考評等有效手段,督促有關部門加快項目建設和執行進度,同時要進一步提高財政管理和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有效提高預算執行率。
(三)進一步規范財政管理,建立健全財政管理制度目前,對各部門組織非稅收入及其相應經費安排并未真正脫鉤,綜合預算管理工作亟待加強。預算追加的審批程序也有待健全。對此,財政部門應加強綜合預算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決非稅收入收支掛鉤問題,加大統籌力度,壓縮代編預算規模,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有效控制和減少預算追加。同時,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制度建設,研究制定涵蓋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追加、審批程序和權限等內容的財政管理制度,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明確重大項目和資金安排、重大預算追加必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規范財政管理秩序。
(四)加強財政監管基礎工作,加快推進財政公開步伐目前仍有一些單位沒有通過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系統辦理會計核算,存在會計科目設置和核算不規范等方面問題,影響預算執行管理和決算編報工作,亟待通過應用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系統規范會計核算和加強監管。對此,財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財務核算信息集中監管系統的全面應用,為加強對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編審的監督提供重要基礎。同時要做好財政信息系統建設的科學規劃,避免造成重復投資和影響應用系統的積極性。要積極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加大對“三公經費”的監督力度,促進加強和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厲行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切實加強經濟戶口管理,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稅收秩序
目前我市在經濟戶口管理方面還存在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管理和稅收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對此,有關部門應作為“三打”后“兩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經濟戶口管理長效機制,盡快完成涉稅信息交換和共享電子平臺建設,完善綜合治稅體系,明確部門責任,提高部門協作水平,促進國稅、地稅、工商等部門通力合作,切實履行經濟戶口管理職能,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稅收秩序,促進誠信社會建設,推動我市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六)加強園區建設資金管理監督,確保資金合規使用和安全高效
近年來,我市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步伐,積極爭取產業轉移競爭性資金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投入園區建設,資金數額較大,為確保資金合規使用和安全高效,必須嚴格管理和監督。對此,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總監的日常監督工作;園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建立健全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規范建設程序,認真執行政府采購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于園區發展和建設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市政府予以重視并積極研究解決。
(七)建立健全審計整改監督機制,促使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審計查出問題的落實整改,是衡量審計工作效用的重要標準。要研究制定審計整改監督辦法,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機制,明確存在問題單位的整改責任,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實行整改落實問責制度,促使審計查出問題的落實整改。完善整改情況報告制度,向政府和人大提交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專題報告,將審計監督和人大監督結合起來,促使存在問題單位認真、嚴肅糾正和處理存在問題。實行審計檢查和整改監督工作職責和機構人員的分離,由專門機構負責整改監督,切實加大整改監督力度。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