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揭陽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完善我市歷史文化保護體系,進一步加強對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等價值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確定“沙隴南海圣王廟”等37宗建筑為揭陽市第一批歷史建筑,現予以公布。
各級政府(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歷史建筑保護的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切實加強對我市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宣傳工作。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揭東區政府、揭西縣政府應按規定要求對納入保護名錄的歷史建筑設置標志牌,書面告知歷史建筑保護責任人;市城鄉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牽頭會同空港經濟區管委會、揭東區政府、揭西縣政府和市文化、國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第一批歷史建筑的保護圖則、劃定核心保護范圍及根據保護需要劃定建設保護地帶,制定保護管理措施;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范圍內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市國土、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在房屋權屬檔案中對納入保護名錄的歷史建筑予以標明。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措施,充分發揮這些歷史建筑在歷史文化保護中的積極作用,共同做好我市歷史建筑保護有關工作。
附件:揭陽市第一批歷史建筑名錄(37宗)
揭陽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