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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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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來源:市委、市政府 作者: 發布時間:2018-12-20 16:27:55 瀏覽次數:- 【打印】 【字體: 分享到: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保大會精神,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決策部署,按照廣東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把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五城同創”“五河毓秀”“五路綠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提升環境質量,建設“天藍、地綠、水凈”,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揭陽。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督察問題整改。按照督察組反饋的意見,切實加大整改力度,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不折不扣落實責任,與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查整改任務一體落實,做到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對問題相對簡單、能一次性解決的,馬上落實,確保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對問題矛盾復雜、短期內解決不了的,明確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確保在2018年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于2020年年底前取得明顯成效。

(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空氣質量達標,從2018年起,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持續達到93%以上,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5項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達到年度減排目標。從2018年起,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85.7%以上;到2020年,對于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斷面,全市消除劣Ⅴ類,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2018年,基本建立土壤環境監管體系和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摸清土壤污染狀況;到2020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點位達標率達到66%,新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達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2018年,農村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全市80%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三)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深化改革創新,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健全污染防治機制,根據揭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提高環境管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市場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實現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主要措施

(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決策部署

1.全市各級各部門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決策部署,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切實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奮力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

2.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增強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清醒認識揭陽市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很大差距,切實增強做好生態環保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業務培訓,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和做法,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3.全面壓實環境保護責任。市委、市政府將2018年定為環境保護決戰決勝年,通過行動實施方案將40項環保工作,共1160項重點任務具體壓實到縣(市、區)鎮(街道、場)村,全面壓實環境保護責任。20183月出臺揭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縣(市、區)制定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切實建立起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總協調,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全面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齊抓共管”的生態環保工作強大合力。把環保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崗、落實到人,把環保壓力及時有效傳導到位,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確保責任落實,任務落地。

4.先行先試,探索形成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用人導向。2018年年底前,制定組織工作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從責任擔當、教育培訓、干部選拔、考核評價、追責問責等方面,提出組織工作服務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保障性措施。2018年年底前,出臺專門文件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于環境保護直接掛鉤,對于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干部,明確可優先提拔使用的情形,包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連續三年考核優秀,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國家及省通報表揚,長期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敢于擔當等情形;劃出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的紅線,包括落實上級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環境保護考核排名靠后,未完成上級下達的環境保護年度任務,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被約談和通報批評等情形。2018年年底前制定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考核結果獎懲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特別明確,對于任期內未完成上級下達的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任務的領導干部,不得提拔或者轉崗,連續兩年未完成工作任務的,留著原地降級使用;任務完成得好特別是提前完成的提拔使用。各級組織部門把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著力提升各級干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水平,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健全完善全面體現綠色發展理念的考核評價體系,按照從嚴要求堅決查處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通過有效的培訓導向、考核導向、用人導向,確保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建立把年輕的有潛力的后備干部放到污染防治工作第一線去考驗和培養機制。

(二)謀劃工業綠色化發展格局

立足長遠,加強頂層設計,謀劃工業綠色化發展格局。合理優化產業布局,加快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升級,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強化環保引導調控,結合自身產業特點和社會傳統,制定工業綠色化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推動環保產業發展。加快產業園區建設,推進印染等重污染行業入園管理。嚴格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準入門檻,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清退淘汰不符合功能區劃和產業布局要求的污染企業,為城市發展騰出空間。

(三)全面開展水環境整治

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韓江榕江練江水環境系統共治工作方案》和《揭陽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的工作部署及目標要求,按照“標本兼治、水岸同治、城鄉并治、疏納結合、建管兼顧”的原則,全面鋪開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持源頭治理的原則,堅持“保好水治差水”“抓兩頭促中間”的思路,深化治水模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創新,確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標,推動水環境質量改善取得新突破。

1.加強優良水體保護。加強大江大河保護,優先加強龍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確保已達標斷面水質只變好不變差,從2018年開始,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比率達到85.7%以上。

2.細化榕江、練江水體達標方案目標任務。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入河排污口整治、農村雨污分流和畜禽養殖整治等重點工作。繼續優化調整水質考核監測斷面,強化監測頻次,加快推進東湖、龍石、地都、隆溪大道橋4個國控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堅決落實《韓江榕江練江水環境系統共治工作方案》,有效發揮三江水系連通工程生態效益,實現三江水環境系統共治。按照新的治水目標、時間節點等要求,加快推進整治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目標。借助三江水系連通的有利時機,奮力推進榕江、練江、楓江污染整治取得新突破,確保榕江東湖、龍石斷面水質階段達標。

3.加強重點流域和黑臭水體污染整治。系統推進流域污染綜合治理,突出上下游、支流連片區域水污染聯防聯治。在榕江、練江、楓江重污染流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區域、行業限批,強化重污染河涌綜合整治。按照“河外截污、河內清淤、中水補給、生態修復”原則,統籌推進榕江東湖、龍石斷面以上55條和練江流域8條河涌綜合整治。制定《楓江流域(揭陽段)污染源整治方案》,堅決落實整治措施,逐步改善楓江水質。建立健全重污染企業退出機制,積極推動企業集中入園和現有工業園區升級改造。練江流域加快推進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建設,全面清理取締流域內非法紡織印染等企業,實行工業污染源分級分類管理,有效推進重污染企業淘汰。全面清理“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推進畜禽養殖場綜合整治。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落實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區5條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4.加快建設環保基礎設施。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歷史欠賬,加大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力度,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二五”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力爭2020年年底前完成《廣東省加快推進粵東西北地區新一輪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的建設任務。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暫時難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根據《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要求,在已完成“十二五”管網建設任務的基礎上,2019年年底前,努力完成榕江、練江流域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計劃任務。因地制宜改造現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高出水水質標準。加快重污染流域、城鎮新區和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20年年底前,實現全市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覆蓋,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

5.深化治水模式創新。全面實施流域系統治水、掛圖作戰。深化治水區域協作,將治水與城市更新和產業轉型相結合,實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協同共治,統籌推進各類工程措施,全面落實“河長制”。實施水污染源信息、水環境質量、工程項目進度等“一張圖”管理,強化“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責任化”的倒逼機制,明確時間表、完善責任鏈,實行“一張圖”干到底。

(四)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堅決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堅持防治結合、聯防聯控,抓好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細顆粒物和臭氧的協同控制,圍繞“空氣質量爭先進位”總目標,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深化。

1.持續強化工業源污染治理。開展“散亂污”工作企業(場所)整治和城市交界處等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全面完成小熔煉、小拋光、土軋鋼、磚瓦窯、石板材加工等行業違法違規作坊的清理取締;繼續開展禁燃區高污染燃燒鍋爐清理淘汰工作,嚴防出現偷燃現象,加強非禁燃區鍋爐整治監管。繼續強化重點監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工作,逐年完成省下達的重點企業整治任務;強化高排放企業監管,重點加大對鋼鐵、石化等排放行業和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的監管力度。

2.切實加強面源污染控制。進一步落實《揭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加強建筑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泥頭車專項整治行動,提高城市道路機掃率。建設黃標車限行區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基本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加快推進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大型餐飲業戶加裝油煙在線監控監測設備。嚴查露天焚燒各類垃圾和農林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進一步落實城市禁燃區禁燃工作。

3.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提高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嚴格落實應對措施。

(五)全面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全力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補齊農村生態環境短板,全面提升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1.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嚴格執行禁養政策,強化監督檢查,嚴防死灰復燃。嚴格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落實規模養殖場主體責任,加強監督檢查與執法,加快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2018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64%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70%以上;到2020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鼓勵和支持中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采取就地或附近消納污染物的生態養殖模式,提高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

2.全面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鄉一體化原則,城市建成區周邊的農村污水逐步統一納入城鎮管網處理,遠郊村莊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結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管理維護長效機制,鼓勵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實施統一管理維護,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運行。到2020年年底,全市80%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3.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全面實施《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長效運營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配備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確保“一鎮一站”(一個鎮有一個垃圾轉運站)和“一村一點”(一個行政村有一個垃圾收集點)收運設施規范運營。2018年,農村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六)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險廢物管理

加強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實施土壤分級分類管控,有效管控環境風險,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1.加強土壤污染綜合防控。全面推進揭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項工作落實,完成省下達簽訂重點監管企業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等任務。結合國家、省的部署,全面啟動系統的土壤污染調查,建立污染源檔案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全面摸清土壤污染底數,開展土壤污染地塊篩查、典型污染地塊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選擇受污染的集中連片耕地和金屬冶煉、電鍍、農藥等行業工業場地,開展土壤污染綜合治理和修復示范。防止新建工業項目對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建立污染土壤清單,嚴禁“毒地”開發。

2.強化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加強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重點推進揭陽(大南海)石化環保中心項目建設,全面提高揭陽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著力加強焚燒殘渣、垃圾焚燒廠飛灰等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的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加強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廢氣排放和飛灰處理、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排放的環境監管。

(七)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建立完善環境監管體系,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開展大氣和水專項督查大行動,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推動環境守法成為常態。

1.加強排污企業全過程監管。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逐步整合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排放標準、總量控制、排污交易等環境管理制度,實現排污企業全過程管理。按行業分步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推進工業污染源實現全面達標排放。

2.開展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對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環境問題突出、水質斷面不達標的地區和重點流域開展專項執法督查,強化對工業污染源的監管執法,依法取締“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嚴厲打擊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促進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推動重點區域污染整治,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打擊懲處力度。建立健全環保部門、公安部門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協調配合和聯動機制,推動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合力。對省環境保護督察期間交辦的已辦結案件適時開展“回頭看”和后督查,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和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主動曝光典型案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聯合懲戒效力。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調整揭陽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第一副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負責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組織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改督導組、案件查辦和責任追究組3個專項小組。各地參照市的做法,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完善整改工作推進各項制度,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全面建立市、縣聯動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形成推進整改工作的強大合力,為整改工作提供嚴密的制度保障,確保整改到位。實行領導包干制,市委、市政府領導分段分單元包干練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整治工作。

(二)嚴格督導檢查。加強人大、政協對整改工作的監督,根據需要,對整改重點項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監督。市環保整改督導組負責對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督導。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任務要求,進一步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人員,把整改落實的責任具體到崗到人,細化措施和各項任務完成的時間節點,按照“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名領導、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督導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逐條認真落實,逐項對賬銷號,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門加強日常調度和督促檢查,確保整改工作落地見效。對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組織開展辦理情況“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以決戰決勝的力度打好整改攻堅戰,確保整改任務件件落到實處。

(三)嚴肅責任追究。針對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6個督察責任追究問題進行認真調查,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犧牲整體環境利益獲得個人非法利益或因瀆職、失職導致環境問題后果嚴重的責任人,堅決予以查處。強化整改方案責任落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問題仍然突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領導干部進行嚴肅問責,公開曝光,對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干部終身追責。

(四)加大環保投入。在政府加大資金投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多元融資體系,深入推進水污染治理市場化改革,通過設立公益基金、引進社會資本等方式,多方籌措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拓寬投融資渠道,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機制,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參與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建設。加強環境保護資金統籌力度,做好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污染防治減排、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重點工程順利推進。

(五)及時公開信息。進一步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辦案件處理結果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六)加強環保宣傳和強化公眾輿論監督。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強化公眾參與、樹立環保自覺,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在市級報紙、電視臺設立“環境整治曝光臺”,建立“曝光—整改—回應”為一體的輿論監督工作模式,有效推動環境整治。各地積極與本地電視臺、報社等主流媒體聯動,開展反映本地黨委、政府推動生態環保、綠色發展和環保工作新進展、新成效專題報道。加強與網信辦聯系,加大對本地區網上輿情的監測、研判,進一步提高環境輿情應對能力。加大環保教育工作,開展環保志愿服務活動。

(七)及時報送情況。按省的要求,及時上報揭陽市落實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各地各單位自方案實施之日起,于每月25日前將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報揭陽市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直至問題整改完成。

 

附件:揭陽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

   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

 

 

 

 

 

附 件

 

揭陽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

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

 

一、部分領導干部對“兩山論”的深刻內涵認識不足。部分干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思想認識還不統一,對綠色發展理念的認識還不到位,不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認為現在的污染問題是多年發展累積的,環境治理需要一個長期過程,目前國家環境保護要求過高、過嚴,即使現在采取措施也難以立竿見影,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難情緒,推進生態環保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還不夠堅決。有的部門和領導干部過于強調財力薄弱、征地拆遷難等客觀困難,沒有在主觀上找原因,沒有做深做細群眾工作,存在生態環境為經濟發展讓路的情況。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列首位的為主要牽頭單位,下同);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直各部門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提高全市領導干部環保意識,引導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積極推進生態環保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

整改措施:

(一)依托在市委黨校舉辦的縣處級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科級干部培訓班和鄉鎮領導班子成員輪訓班等主體班次,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教育培訓,提升干部生態環保工作意識和水平。

(二)先行先試,探索形成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用人導向。2018年年底前,制定組織工作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從責任擔當、教育培訓、干部選拔、考核評價、追責問責等方面,提出組織工作服務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保障性措施。2018年年底前,出臺專門文件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于環境保護直接掛鉤,對于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黨委和政府及相關部門領導干部,明確可優先提拔使用的情形,包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連續三年考核優秀,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國家及省通報表揚,長期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敢于擔當等情形;劃出不得提拔或者進一步使用的紅線,包括落實上級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力,環境保護考核排名靠后,未完成上級下達的環境保護年度任務,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被約談和通報批評等情形。2018年年底前制定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考核結果獎懲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特別明確對于任期內未完成上級下達的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任務的領導干部,不得提拔或者轉崗,連續兩年未完成工作任務的,留在原地降級使用;任務完成得好特別是提前完成的提拔使用。各級組織部門把服務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著力提升各級干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能力水平,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健全完善全面體現綠色發展理念的考核評價體系,按照從嚴要求堅決查處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通過有效的培訓導向、考核導向、用人導向,確保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建立把年輕的有潛力的后備干部放到污染防治工作第一線去考驗和培養機制。

(三)選調領導干部參加中央、省級以上培訓機構的學習,深入學習中央、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

(四)在干部網絡培訓方面,引導全市干部注重選修有關環境保護課程。

(五)做好環保法律法規的相關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的環境保護意識。將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納入每年的行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二、揭陽市對自然保護區設立和撤銷隨意性大,造成的歷史遺留問題至今沒有解決。如20072月設立揭西李望嶂自然保護區,同年5月撤銷;20066月設立惠來黃光山自然保護區,次年10月撤銷。2個保護區撤銷后未向省有關部門備案,也未制定推進問題解決的方案,管理工作要求和管理權限問題至今懸而未決。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揭西縣、惠來縣、大南海石化工業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揭西縣李望嶂自然保護區力爭申報為市級自然保護區;理順惠來縣黃光山自然保護區行政關系。

整改措施:

(一)嚴格按照《廣東省自然保護區建立和調整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揭陽市自然保護區設立和管理工作。推動各地將自然保護區管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確保工作經費保障到位。

(二)揭西縣。加強李望嶂自然保護區(縣級)管理:一是20191130日前編制保護區總體規劃,完成基礎數據、矢量文件及勘界立標工作,并報市、省主管部門備案。加強保護區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生態功能,保護生物多樣性。二是創造條件,力爭在2020年年底前申報為市級自然保護區。(揭府函〔200774號撤銷了李望嶂市級自然保護區,但并未撤銷李望嶂自然保護區〈縣級〉)

(三)惠來縣、大南海石化工業區。加強黃光山自然保護區管理:一是20191130日前協調理順保護區行政關系,落實主體責任,明確管理工作要求和管理權限,共同做好保護區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二是編制保護區總體規劃,完成基礎數據、矢量文件及勘界立標工作,20191130日前報市、省主管部門備案。(2007年,惠來縣政府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撤銷黃光山自然保護區不符合法律規定)

三、揭陽市黃標車淘汰工作整體進度緩慢,政府沒有帶頭淘汰公務車中的黃標車部分(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仍有204輛黃標車未淘汰),也未按要求撥付黃標車闖限行區域電子抓拍系統建設專項資金。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標:推進全市黃標車淘汰工作,2018年年底前,淘汰政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204輛黃標車。落實資金,建設市區黃標車限行區域電子抓拍系統。

整改措施:

(一)加強源頭治理,加大執法力度,按屬地管理原則,清理淘汰黃標車,全面完成黃標車淘汰任務。

1.從源頭上清理淘汰黃標車,嚴格登記查驗。在辦理機動車登記及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時,對尾氣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登記,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2.利用科技手段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監控、監管。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路面管控,從嚴查處黃標車違法行為。

3.2018年上半年開始,實行“黃標車”全市限行。根據《關于印發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各地按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落實本轄區、本單位在用的黃標車淘汰工作,全面完成全市黃標車,特別是公務黃標車淘汰任務。

(二)加緊建設黃標車限行區電子警察抓拍系統。

1.根據黃標車全市限行新劃定情況,對市區(包括榕城區、揭東區、空港經濟區)主要路口進行摸查,制定《揭陽市建成區主要路口設置黃標車限行區電子警察抓拍(包括沖紅燈電子警察抓拍升級改造)》方案,建設黃標車限行區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對過往車輛進行視頻檢測捕獲,建成運行后對黃標車限行路段進行24小時監控,對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通行的車輛依法予以處罰。

2.積極做好市區黃標車及無標車限行區域的限行標志標牌、電子抓拍系統前期準備工作,在黃標車限行區域調整擴大后,迅速開展建設任務。財政部門加大投入,落實專項資金支持,統籌安排、切實保障限行相關交通標志、黃標車闖限行區域電子抓拍專項建設資金的落實,加大黃標車路面監控設施投入。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單位利用各種方式,宣傳黃標車淘汰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黃標車淘汰宣傳覆蓋面,提高人民群眾對該項工作的認識和參與意識,積極引導黃標車所有權人提前報廢車輛。

四、揭陽市環保責任考核制度未嚴格執行,考核導向作用不夠突出。如201511月揭陽市府辦印發了《揭陽市重點流域“河長制”實施方案》,但目前仍未按要求對“河(涌、段)長”開展考核。《揭陽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明確規定,出現較大環境問題受到國家、省或市通報批評的,考核結果應下降一個檔次。如2013年普寧市因普寧市污水處理廠二期未按期建成被環境保護部實施區域限批,但普寧市當年環保責任考核結果未受影響,仍被評為良好。同時,還存在考核分值權重設置不合理問題。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是揭陽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短板,但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在環境保護責任考核中的權重分別只有5分和4分,考核約束性不強,難以對縣(市、區)形成壓力。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標:修訂完善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和指標體系,并嚴格執行責任考核辦法和指標體系,有效發揮考核導向作用。

整改措施:

(一)嚴格審核2017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材料。組織對各縣(市、區)2017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材料進行全面嚴格的審核,避免應扣分而未扣分或漏扣分等情況的出現。

(二)修訂完善《揭陽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揭陽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指標體系》,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在環境保護責任考核中的權重,重點突出對各地各單位環境質量改善、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考核,對未完成質量改善目標、未完成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地區設置扣分項,充分發揮環境保護責任考核的導向作用,2018年年底前頒布實施。開展斷面水質目標考核。2018年年底前,制定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考核結果獎懲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已制定《揭陽市“河長制”水質考核實施方案(試行)》《揭陽市“河長制”水質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和實施細則》,擬對各縣(市、區)和鎮(街道、場)進行考核。

五、工業綠色化長遠謀劃不足。揭陽市未出臺工業綠色化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2016年揭陽市第一、二、三產業生產總值占比為9.455.734.9,產業結構依然以工業為主,其中,紡織服裝、金屬生產制造產業產值占全市工業總產值的比重超過40%,這些產業所涉及的漂染、酸洗、電鍍等工序所造成的污染,對揭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形成巨大壓力。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招商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統籌協調解決揭陽市區域內的工業園區規劃,推進工業綠色發展。制定出臺工業綠色化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加大招商引資和產業引進力度,積極實施產業共建工程,吸引企業落戶產業園區。

整改措施:

(一)深入開展調研,科學制定工業綠色化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鼓勵支持工業綠色化發展。(已完成)

(二)已制定《揭陽市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完善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園區建設,支持工業企業進園發展。

(三)協調解決產業園區在體制、用地、環評、資金等方面的問題,盡快推進園區建設。

(四)加快招商引資和產業引進,積極實施產業共建工程,吸引高端制造和環保裝備產業企業落戶產業園區。

六、產業布局不合理。揭陽市城鄉界限模糊,產業布局缺乏統一規劃和合理分區,使得全市范圍內村居工業園大量分布,且規模差異較大,網格化環境監管難以真正發揮作用。揭陽市未制定城市建成區污染企業搬遷計劃,《揭陽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和《揭陽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2017年年底前應基本完成位于城市建成區的化工、制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目前建成區內還有春達化工有限公司、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劑廠和廣東羅特制藥有限公司等污染企業,部分企業還在使用高污染燃料鍋爐。規劃建設的產業園區選址不夠合理,如以食品產業為主的園區位于東湖和龍石國考斷面上游,加大了斷面水質達標壓力。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城鄉規劃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目標:統籌協調解決揭陽市區域內的產業園區規劃,合理調整產業布局,分類建設產業園區,積極引導本地村居企業進園集聚發展。調整園區主導產業。淘汰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鍋爐,完成城市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一)已修訂《揭陽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5年)》,將嚴格按照規劃落實產業布局。在通過調查的基礎上科學調整產業園區規劃和產業布局,積極引導本地村居企業進園集聚發展,以環境綜合整治為抓手,推動村居企業入園。

(二)按照市委有關部署和有關文件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重污染企業整改工作,做好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工作任務。

1.按照《揭陽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揭陽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排查位于城市建成區的化工、制藥等重污染企業,清查位于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鍋爐。

2.榕城區、揭東區、空港經濟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制定重污染企業整改措施、整改目標、整改期限和責任單位。制定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工作方案。

3.榕城區。2018年年底前,做好春達化工有限公司、廣東羅特制藥有限公司等重污染企業整改工作;20196月底前,做好廣東羅特制藥有限公司整改工作。對整改不徹底的,進行搬遷。

4.揭東區。2018年年底前,做好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溶劑廠等重污染企業整改工作,對整改不徹底的,進行搬遷。

(三)2018年年底前,完成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做好園區主導產業的調整工作,重點發展金屬制品、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和物流等產業,杜絕發展重污染的食品產業。及時將調整主導產業申報情況,報送市相關部門備案,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調整園區主導產業。

(四)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市、縣、鎮、村四級網格主體全面開展本級網格自查工作,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配套各項工作體制機制,網格劃分責任到人,并在各項環境整治工作中發揮作用。充分利用上級監督、公眾監督、輿論監督等有力措施,確保網格化監管正常運行,有效發揮監管作用。

七、工業產業園區建設緩慢。除中德金屬生態城首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外,揭陽市列入園區建設計劃的7個產業園區均未建成。列入《廣東省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實施方案(2015-2017年)》的惠來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燃煤熱電聯產項目、普寧熱電聯產項目、揭東熱電聯產項目至今也未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招商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目標:協調解決園區建設存在問題,大力推進園區開發建設,通過招商引資和產業引進工作,積極實施產業共建,吸引企業落戶產業園區。

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進園區開發建設。一是協調解決園區建設存在問題。協調解決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揭陽大南海石化工業區(一期)、普寧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等7個園區在體制、用地、環評、資金等方面的問題,盡快推進園區建設。二是落實主體責任。相關縣(市、區)落實主體責任,落實專門機構負責園區管理工作,制訂優惠政策,吸引企業落戶園區。同時加強服務,使進園企業盡快建成投產。

(二)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應。一是加快推進揭東熱電聯產項目。二是加快推進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能源供應項目建設。三是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銜接廣東省“十三五”煤電投產規模的函》,明確惠來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燃煤熱電聯產項目推遲到“十四五”建設。按照國家煤電政策和省工作部署,穩妥有序推進大南海石化工業區熱電聯產項目。四是中海油粵東液化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落實粵東LNG配套管線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加快項目建設進度,2019年年底前竣工投產。

八、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緩慢。省要求揭陽市在“十二五”期間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67.23萬噸/日,處理率達到80%以上,目前實際處理能力為25.5萬噸/日,處理率僅為48%。列入國家和省“十二五”減排責任書考核任務的13座污水處理廠,至今仍有6座未建成投運。普寧占隴污水處理廠因建設滯后被列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任務,并要求20175月底前建成,但目前該廠仍未建成投運。另外,揭陽市榕江和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投運的12座污水處理廠,仍有揭陽市區西區污水處理廠等7座進展緩慢。《廣東省加快推進粵東西北地區新一輪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要求,2016年年底前揭陽市啟動建設718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但2015年以來僅建成10座,在建97座,離目標要求仍有較大差距。

污水管網建設嚴重滯后。《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要求揭陽市在“十二五”期間建成污水管網289.7公里,但截至2016年年底實際只完成102.5公里,完成率僅為35%。榕江、練江流域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計劃分別建設102公里、24公里,目前僅分別完成46公里、6公里,完成率分別只有45%24%。由于配套管網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徹底,導致污水處理廠進水水量不足、進水濃度偏低,難以充分發揮效益。督察發現,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磐東片區污水處理廠、普僑區污水處理廠、揭西縣城污水處理廠、五經富污水處理廠、棉湖鎮污水處理廠等因配套管網建設滯后,雨污分流不徹底,致使進水濃度普遍偏低,化學需氧量進水濃度大部分在100毫克/升以下。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度。在已完成“十二五”管網建設任務的基礎上,2019年年底前努力完成榕江、練江流域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計劃任務。到2020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全市80%以上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完善相關污水廠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運行負荷。

整改措施:

(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

1.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效率,到2020年,實現全市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面覆蓋,全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

以推動榕城仙梅片區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程、整縣(市、區)推進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等為抓手,2018年在全市范圍內啟動項目建設,2020年年底前完成7個城市縣城(包括3個擴建項目)、51個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項目。

2.重點推進列入“十二五”減排責任書考核任務及榕江和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要求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2018年年底前,完成揭東區開發區新區、錫場、新亨、玉滘,普寧市占隴、洪陽、里湖、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市區西區、空港經濟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其中,占隴、里湖、洪陽以及空港經濟區、揭東開發區新區等5座污水處理廠以及新亨污水處理廠坪埔分廠已通水試運行)。

3.落實《廣東省加快推進粵東西北地區新一輪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要求,在全市新增916處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其中榕城區11處,揭東區30處,普寧市190處,揭西縣303處,惠來縣316處,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58處,空港經濟區19處,切實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范圍和處理效率。到2020年,全市80%以上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二)配套管網建設方面。

1.榕江、練江流域各縣(市、區)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建設,2018年重點推進榕城仙梅片區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程,揭東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空港經濟區整區推進村鎮污水設施建設項目,普寧市麒麟、南徑、英歌山(大壩)污水廠建設項目等,以及相關市政配套管網項目,力爭全年建成120公里污水管網,其中榕江流域80公里,練江流域40公里,全面完成榕江、練江流域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計劃任務。

2.已完成“十二五”管網建設任務。揭陽市各污水處理廠“十二五”規劃需完善配套管網長度共計378.43公里,至“十二五”期末完成172.18公里,尚有206.25公里未完成。20162017年揭陽市污水管網建設總長度分別為88.036134.865公里,2018年在建項目已完成9.997公里。2016年至20184月中旬,完成污水管網建設長度共計232.898公里,已完成揭陽市“十二五”污水管網建設規劃目標。

3.20196月底前,完善相關污水廠配套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廠運行負荷。其中:揭西縣城污水處理廠達到負荷率90%,化學需氧量(COD)進水濃度達到110毫克每升(mg/L)以上;揭陽市區污水處理廠、棉湖鎮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和COD進水濃度分別達到75%110mg/L以上;葵潭鎮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和COD進水濃度分別達到60%110mg/L以上;普僑區污水處理廠、五經富污水處理廠、磐東片區污水處理廠負荷率和COD進水濃度分別達到60%90mg/L以上。磐東污水處理廠兩期配套管網工程已于201710月竣工,鋪設管網22.3公里(超過原設計的16公里)。

九、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截至20179月底,揭陽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為52.5%,沒有完成省要求2015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5%以上的目標,生活垃圾數量劇增與處理能力相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廣東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十二五”規劃》要求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區綠源垃圾綜合處理與資源利用廠、普寧市垃圾焚燒發電廠,但這兩個項目直到2017年才動工建設,進展十分緩慢,大量生活垃圾只能轉運到揭陽市區和普寧云落等垃圾填埋場填埋,而這兩個填埋場已經長期超負荷運行,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20198月。

整改目標:綠源垃圾綜合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于2018年年底前點火試運行,2019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普寧市垃圾焚燒發電廠2018年年底前建成投入運營并啟動二期項目前期工作。

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進全市各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進度,進一步完善“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模式。建立與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以及無害化處理相銜接的生活垃圾收運網絡,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擴大收集覆蓋面。加快全市各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進度,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評級工作,盡快實現全市生活垃圾90%無害化處理,實現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的目標要求。

1.普寧市。2018年年底前,建成普寧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并正式運營,并啟動項目二期建設。

2.惠來縣。2018年年底前,惠來縣含尾坑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通過無害化評級要求。

3.揭西縣。加快推進揭西縣坪上老虎坷垃圾填埋場擴容工程(即坪上老虎坷垃圾填埋場二期項目)、揭西縣坪上老虎坷垃圾填埋場擴容續建工程(即坪上老虎坷垃圾填埋場三期項目)。2018年年底前,建成擴容工程并投入運營;2020年年底前,建成擴容續建工程并投入運營。

4.大南山僑區管委會。2018年年底前,動工建設大南山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20196月底前竣工,20198月底前完成環保驗收并申請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無害化評級。

5.普僑區管委會。2018年年底前,動工建設普僑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20196月底前竣工,20198月底前完成環保驗收并申請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無害化評級。

6.大南海石化工業區。2018年年底前,與惠來縣含尾坑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營商簽訂補充協議,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政府購買服務手續,確保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規范化。

(二)普寧市。加快市生活垃圾環保處理中心和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工程建設。市生活垃圾環保處理中心一期工程已點火試運行,2018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二期項目前期工作已啟動。已完成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場改造工程配套項目建設。

(三)加快推進綠源垃圾綜合處理與資源利用廠項目建設進度,于2018年年底前點火試運行,20196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

十、榕江水污染問題十分突出。榕江流域大部分支流沒有截污,大量排污口未封堵,每天約43萬噸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15.3萬噸工業廢水,270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925家養殖專業戶每年共69.77萬頭生豬養殖產生的廢水排入榕江流域,造成榕江南河東湖斷面以上的26條河涌、榕江北河龍石斷面以上的29條河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17年上半年,榕江南河東湖斷面水質為Ⅳ類、榕江北河龍石斷面水質為Ⅴ類,均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的III類水質目標。榕江三洲攔河壩以上的8條來水中,梅塘河、鳳江青頭庵、豐吉涵、莪萃、白塔新溪等5條支流水質為劣V類。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榕江流域相關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整改期限: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2018年榕江東湖斷面水質穩定在III類,龍石斷面水質明顯改善,提升1個類別。2019年龍石斷面達III類。2020年東湖、龍石斷面穩定在III類。

整改措施:

(一)加快補齊環保基礎設施短板。2018年年底前,建設1座污泥處理處置廠;新建6座污水處理廠項目,建成120公里污水管網,推進130個行政村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區5條黑臭水體整治,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和處理能力。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全市80%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二)加大對工業企業污染的整治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環保違法企業,確保202家嚴管排污單位、7個重點監管工業園區和7個重點污染源聚集區全面穩定達標或按總量要求排放。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重點行業棉印染精加工業、機制紙及紙板制造業、鋼壓延加工業、機織服裝制造業等行業73家企業的清潔生產改造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污染排放;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大力推進造紙、紡織印染、釀造、電鍍、化工、小鋼鐵等重污染行業落后產能的淘汰退出;落實財政資金對落后產能退出、轉型轉產企業的補助,確保落后產能有序退出;繼續穩步推進化學制漿、電鍍、印染、鞣革等重污染行業的統一規劃、統一定點管理,2018年年底前依法關停污染嚴重、治理無望又拒不進入定點園區的重污染企業。

全面開展排查整治。組織流域各區縣對現有污染源進行排查、登記造冊,對環保手續齊全、治污設施配套完善的企業實施精細化管理;加強對涼果、腌制、金屬制品制造、有色金屬壓延加工、食品加工等行業的執法監管,從嚴從重處理偷排、漏排、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全面取締“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加強“回頭看”,嚴防“死灰復燃”。2018年重點整治城市交界區域、工業集聚區、村級工業園“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20199月底前基本完成綜合整治工作。加快推進工業企業治污設施升級改造,2020年實現流域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完善,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有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依據禁養區、限養區內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方案,強化巡查監管,防止已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死灰復燃;對在限養區和適養區內的現有29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落實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與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

(四)截排封堵直排口,加快黑臭水體治理。開展重點支流排污口詳查,提出截排封堵方案。通過沿岸截污、濱岸帶生態建設、污染底泥清理、河道生態修復等措施,對8條重污染支流進行河道整治,減少點源、面源和內源污染物的排放,保障河流水質達標。

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循環補水等措施,系統推進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及效果。按省的要求實現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18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五)狠抓污染河段綜合整治。全力推進污染河段綜合整治,實施沿岸截污、清淤清障、引流活水、生態河岸、綠化美化、親水景觀、水面保潔等工程,提升河流環境承載力和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推進“河長制”,構建市、縣、鎮、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加快清理兩岸的違法占地和違章建筑,結合沿河截污系統建設推進污水截排工程,疏浚并充分利用污染底泥,建設濱岸生態景觀帶,打撈河道水浮蓮和漂浮物,加強對河道巡查監管。2018年年底前,加強河流(河涌、溝渠)清淤整治、修筑河堤、堤岸美化和生態修復及清拆河道范圍內違章建筑物,形成綜合整治、系統治理,逐步改善重污染河段水質,實現“河面無水浮蓮、河道無淤積、兩岸無違章”。

(六)榕城區。完成仙橋南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完成揭陽樓后渠、東風河黑臭水體整治工作。2018年,榕江東湖斷面水質穩定在III類,龍石斷面水質明顯改善,提升1個類別。2019年,龍石斷面達III類。2020年,東湖、龍石斷面穩定在III類。

(七)揭東區。2018年年底前,完成開發區新區、新亨、錫場、玉滘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啟動玉湖污水處理廠建設。

(八)普寧市。一是加快榕江普寧段治理工程建設。抓緊推進建設進度,確保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同時,抓緊開展榕江流域洪陽河、梅塘河等內河整治前期工作。二是加快引榕干渠整治工程建設,已于20186月底前完成整治主體工程建設。

(九)揭西縣。一是加快揭西縣城二期、棉湖鎮二期、鳳江鎮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及推進整縣打包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建設;二是全力推進揭西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縣(龍潭片區)二期工程建設,將采用生態型“厭氧+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藝,建設污水處理站5座;三是強化畜禽養殖和涼果行業整治。

(十)空港經濟區。一是2018年年底前完成管網第一階段建設(污水處理廠至砲臺居委3.78公里),啟動地都鎮污水處理廠建設。二是開展完善榕江流域片區污水主管支管的項目建設各項工作,完成覆蓋榕江流域的污水管網建設。三是已于2018年上半年動工建設榕江新城污水管網一期項目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區污水處理廠的污水主管網系統。

(十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一是推進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建設,加快建設霖磐鎮區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及相關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生活污水污染問題。推動西部污水處理廠、磐東污水處理廠、白塔(元聯)人工濕地公園等環保設施通過環評驗收,2018年年底前,啟動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市區西區污水處理廠、水環境綜合整治主體建設工程建設,啟動白塔新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是建立并健全城鎮垃圾收運與轉運系統。

(十二)普僑區。20196月底前,完善普僑區污水廠配套管網建設,污水廠負荷率和COD進水濃度分別達到60%90mg/L以上。

十一、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進展緩慢。國家和省考核要求2017年地級以上市建成區要消除60%以上的黑臭水體,但截至20179月底,榕城區東風河、揭陽樓后水渠、磐東街道北河社區內河、揭東區曲溪河、大港溪等5條黑臭水體均未消除黑臭,全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為0,影響了榕江南河、北河水質。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榕城區、揭東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參與單位:市水務局。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納入《廣東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工作任務的5處(條)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積極指導協調榕城區、揭東區、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按照《揭陽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方案》,加快現有工程進展,對各相關黑臭水體采取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措施進行整治,改善水質,盡早實現不黑不臭。

(一)榕城區。加快推進黑臭水體整治,采取截污納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恢復河道水系、河道聯通等措施,對揭陽樓后渠(581米)及東風河(1498米)黑臭水體進行綜合整治,持續改善和提高水質,消除水體黑臭,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體整治工程。

(二)揭東區。全面完成項目征地拆遷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大港溪、曲溪河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揭東區城區黑臭水體基本上得到消除,實現水質穩定達標。

(三)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采取截污納管、內源治理、面源控制、活水循環、生態修復、控制工業污染等措施對磐東街道北河社區內河黑臭水體進行整治,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十二、楓江揭陽段水質污染十分嚴重。每天約3.1萬噸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約1.1萬噸工業廢水以及18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100家養殖專業戶產生的廢水排入楓江流域,疊加楓江上游來水,楓江揭陽段水質常年為劣V類。201719月,楓江揭陽段水質同比明顯惡化,水污染形勢十分嚴峻。

責任單位:揭東區、空港經濟區黨委、政府(管委會)。

參與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到2018年,楓江水質有所改善,深坑斷面水質達V類。到2019年,水系連通工程運行后,楓江深坑斷面及楓江入榕江北河河口斷面水質均達Ⅳ類。到2020年,楓江水質穩定達Ⅳ類。

整改措施:

(一)已于20184月制定《楓江流域(揭陽段)污染源整治方案》,部署責任單位按方案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1.加快補齊環保基礎設施短板。2018年年底前,完成揭東區開發新區、空港經濟區、玉滘鎮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成綠源垃圾綜合處理與資源利用廠一期建設;完成東徑外草地垃圾處理場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升級改造工作。2020年年底前,擴建揭東開發新區污水處理廠、玉滘鎮污水處理設施;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90%以上;建制鎮實現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80%;完成綠源垃圾綜合處理與資源利用廠擴建工程論證工作。

2.重拳整頓工業企業污染。進一步加大對楓江流域不銹鋼酸洗、塑料、食品加工、五金制品、造紙等重點行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堅決取締非法塑料洗膜等“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從嚴從重從快打擊流域內環境違法行為,對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堅決予以公開曝光。

3.加快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依據禁養區、限養區內畜禽養殖業清理整治方案,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強化巡查監管,防止死灰復燃;對在限養區和適養區內的現有16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落實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與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到2020年,畜禽規模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75%,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設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配套水污染處理措施,防止污水對水環境造成污染。

4.狠抓污染河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污染河段綜合整治,實施沿岸截污、清淤清障、水面保潔等工程,提升河流環境承載力和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推進“河長制”,構建市、縣、鎮、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加快清理兩岸的違法占地和違章建筑,結合沿河截污系統建設疏浚并充分利用污染底泥,建設濱岸生態景觀帶,打撈河道垃圾和水浮蓮,加強對河道巡查監管。2018年年底前,完成楓江、車田河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加強河流(河涌、溝渠)清淤整治、修筑河堤、堤岸美化和生態修復及清拆河道范圍內違章建筑物,形成綜合整治、系統治理,逐步改善重污染河段水質,實現“河面無垃圾、河道無淤積、兩岸無違章”。

(二)揭東區。一是加快揭東區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建設進度。力爭2018年年底前完成揭東區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80%的施工工作,基本實現全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鄉鎮一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80%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二是加快揭東經濟開發區新區、玉滘、錫場和新亨污水處理廠等四座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2018年年底前完成建設任務。

(三)空港經濟區。一是開展自然村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工程建設,2018年年底前,所有自然村全面開展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工程建設,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工程建設。二是繼續推動覆蓋地都鎮的空港經濟區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的建設。三是委托相關資質單位編制臨空產業園片污水管網項目建設方案,20196月底前啟動臨空產業園片污水管網建設項目。四是加強畜禽養殖監管工作。對禁養區加強巡查,發現一宗,堅決取締一宗。對禁養區外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落實其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十三、練江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每天約有18萬噸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8.5萬噸工業廢水以及11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14家養殖專業戶產生的廢水排入練江流域。練江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白馬河、水尾溪、湯坑溪、麒麟溪、南洋溪、白坑湖水等8條較大河涌水質均為劣V類。按照《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和《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修訂本)(2017-2020年)》要求,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練江干流(普寧段)水尾溪(占隴段)、白坑湖下游、湯坑溪、白馬溪等河涌整治工程,截至20179月底,這些項目投資完成率均不足30%20171-9月,練江普寧段水質污染雖有所減輕,但干流水質整體仍處于劣V類。

責任單位:普寧市委、市政府。

參與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確保水質逐年改善,階段目標按期實現。2018年年底前,練江干流和北港河(上游)、流沙中河、水尾溪等重點污染支流河道及兩岸垃圾得到有效清理,各項污染物指標大幅度下降。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重點支流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年底前,青洋山橋斷面水質基本消除劣Ⅴ類。

整改措施:普寧市委、市政府領導分段分單元包干練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整治工作。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廣東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修訂本)(2017-2020年)》《練江流域綜合整治規劃(水利部分)》《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五環境督察組對練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指示精神工作方案》要求。

(一)加強工業污染治理。

1.加快紡織印染行業企業集中入園。2018年年底前建成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印花廠房、污水處理廠首期(2萬噸/日)、供熱供氣首期等工程,2019年年底前完成園區建設。201911日前,普寧市園區外印染企業全部依法停產退出。

2.大幅度削減工業污染物排放量。已于20189月底前,依法對流域內印染、印花、洗水等企業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50%以上。加強對全市66家有牌證印染印花企業入園前的監管,一旦發現超出產能、超出排放標準、非法使用地表水及地下水進行生產,立即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2018年年底前,流域內造紙行業企業廢水排放總量削減50%以上。

3.堅決清理取締“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對于各類既無相關審批手續,又無污染治理設施的“小作坊”和“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依法依規堅決予以關停。2018年年底前,完成流域內“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清理取締工作。嚴格環境監管執法,完善現場巡查,交叉執法、聯合執法、抽查稽查等執法方式。重點針對練江流域偷排廢水、超標排放廢水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全面排查、集中打擊。

(二)加強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一是加快普寧市區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升級改造工程,三期以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快市區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升級改造工程建設,2018年年底前全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提高市區污水處理效果,使出水標準提升至地表水V類標準;加快三期廠區工程和配套管網建設,20196月底前完成市區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并通水運行(已完成三期管網建設任務)。二是加快南徑、麒麟、英歌山(大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實施廠網建設同步推進,抓好主體工程建設,加快管網施工進度,20196月底前建成普寧市南徑、麒麟、英歌山(大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三是2018年年底前完成北山村污水處理設施及43.4公里配套管網項目;2019年年底前,完成練江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人工濕地),練江流域內所有建制鎮建成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

2.加快練江流域管網建設。2018年年底前,完成以下管網建設任務:池尾大道片區管網(二期,6.88公里)、流沙新河上游南岸截污管網(3.7公里)、普寧二中新校區至流沙新河段污水管網(4.1公里)、白坑湖下游截污干管(一、二段,14.8公里)、湯坑溪截污干管(一、二段,11.32公里)、白馬河北段截污干管(7.74公里)、白馬河南段截污干管(9.134公里)、練江干流占棉公路截污管網(7.54公里)、水尾溪截污干管(9.81公里)、占隴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8.05公里)以及占隴鎮下寨、占楊片區(共6.21公里),占隴鎮占隴單元片區(含占梨、占蘇、占陳、新寨村,共7.31公里),占棉公路主管管網(2.5公里)。20193月底前,完成占隴新寮村中學路污水干管項目(0.85公里)建設任務。20195月底前,完成環市東路北延長線污水干管工程項目(2.68公里)建設任務。20196月底前,完成以下管網建設任務任務:廣達北路西側片區污水管網(10公里)、新河中段東路(迎賓館-大陂橋)及赤水溪污水管網(2.75公里)、赤水片區污水管網(6.6公里)、高明村片區污水管網(3.37公里)。20207月底前,完成北港水截污管網工程(15公里)建設任務。

3.加快農村生活污水連片整治工程。已于20189月底前完成練江流域內13個五千人以上農村生活污水連片整治工程建設。全面鋪開普寧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整體實施方案論證評審工作,2018年年底前,啟動建設練江流域所有未納入鎮區截污管網的農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4.加快普寧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2018年年底前,建成普寧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并正式運營,并啟動項目二期建設。

(三)加強河道河涌整治。

1.抓好“河長制”完善落實。貫徹落實《普寧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將練江流域污染整治作為流域內各級“河長”的核心工作,明確“河長”水質監測考核斷面和水質目標,落實到市、縣、鎮級“河長”。將治理水體所屬的鎮轄區范圍向村一級延伸,層層傳導責任。

2.完成流域干支流水浮蓮等河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并建立跨市協作和長效機制,做好清漂工作。

3.加快流沙中河市區段整治工程建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流沙中河市區段兩岸違章清拆工作,推進截污工程和清淤工程建設,2018年年底前,完成流沙中河市區段整治工程建設。

4.加快流沙新河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新豐段、環市北路至北二環)。進一步加快流沙新河新豐段、環市北路至北二環河段建設進度,201810月底前完成建設。

5.加快練江干流(普寧段)整治工程建設。加快兩岸截污工程建設,在完成市區段的基礎上,加快其他河段各項前期工作;加快練江北堤達標加固工程建設,2019年汛期前基本完成主體工程建設;積極落實資金,加快練江干流清淤美化工程前期工作。

6.加快練江支流綜合整治工程建設。抓緊做好水尾溪、白坑水、湯坑溪、麒麟溪、南洋溪、北切流、光南溪、西切流等堤防達標加固工程施工建設。加快水尾溪、白馬河占隴段、白坑湖下游、湯坑溪等河段截污工程,20193月底前完成建設。2019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務:水尾溪占隴段(5.205公里)、下架山段(5.795公里)整治工程,主要任務是河道清淤,清拆沿岸違章建筑物和建設濱岸綠化帶、景觀路兼防汛道路等;白坑水、湯坑溪整治工程,建設兩岸濱岸帶任務;三坑水庫、湯坑水庫、白沙溪水庫、烏石攔河閘疏浚底泥(約9萬立方米)工程。2020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務:白馬河占隴鎮整治,建設兩岸濱岸帶;練江干流整治建設普寧段濱岸綠化帶、景觀道路兼防汛道路;白馬河上游段整治,主要任務是清淤7.3公里、違章清拆、建設濱岸帶。

(四)加強農業面源整治。

1.強化畜禽養殖場監管。依法擴大禁養區范圍,將練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兩岸1公里范圍劃入禁養區,全面清理禁養區范圍內畜禽養殖場:壓減養殖總量,2018年年底前,流域內生豬存欄量在2016年基礎上壓減30%。加強巡查監管,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

2.抓好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以“清垃圾、治污水、上設施、建機制”為目標,針對農村歷年積存垃圾、亂搭亂建、亂堆亂放及拆除危房、殘垣斷壁、廢棄豬牛欄、廁所等方面全面開展農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確保不留衛生死角。完善建立穩定的村莊保潔隊伍,落實“門前三包”,確保村莊保持干凈整潔。全面清理農村溪河、溝渠,切實整治農村“污水橫流”問題,2018年年底前,揭陽市農村人居環境有新的改善。

十四、畜禽養殖污染嚴重。揭陽市至今未制定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農村畜禽養殖無序發展,對環境造成較嚴重的污染。目前,全市1171個養殖專業戶(生豬年出欄量34.1萬頭)中大部分沒有配套任何治污設施,359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生豬年出欄量60萬頭)有201家治污設施不完善。督察發現,畜禽養殖禁養區內仍有29家畜禽養殖場(戶)沒有清理,揭西縣彭奕環養殖專業戶、李明海養殖場專業戶,揭東區新亨鎮、埔田鎮、桂嶺鎮牛蛙養殖場,普寧市鴻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等養殖場的部分廢水未經處理直排外環境。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目標:落實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戶主體責任,加強規模化生豬養殖場和專業戶治污設施配套和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規模化生豬養殖場普遍配套污染治理設施。

整改措施:

(一)清理禁養區內的29家畜禽養殖場(戶),完成揭西縣彭奕環養殖專業戶、李明海養殖場專業戶,揭東區新亨鎮、埔田鎮、桂嶺鎮牛蛙養殖場等整改或清理工作;完成普寧市鴻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進一步加強禁養區的規范管理,強化巡查監管,防止養殖反彈,鞏固禁養區的清理成果。落實畜禽養殖場污染整治,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廢棄物產生、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備案工作,到2020年,規模化生豬養殖場普遍配套污染治理設施。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環境監管執法,采取隨機抽查、例行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指導和服務,指導散養和小規模畜禽養殖場開展生態養殖。

(三)根據國家、省畜禽污染防治的有關規定,按照《揭陽市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方案》要求,已完成揭陽市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十五、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問題突出。“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大量農村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垃圾亂丟亂放、就地焚燒現象時有發生。惠來縣葵潭鎮、神泉鎮、靖海鎮和普寧市高鋪鎮、洪陽鎮等12個鎮級生活垃圾臨時堆放點已經封場,但均未采取任何防滲和雨污分流等措施,對周邊地下水和土壤產生嚴重污染隱患。普寧市為解決偏遠鎮垃圾處理的問題,在12個鎮建設了小型垃圾焚燒爐,但大部分焚燒爐尾氣處理設施不夠規范,極易造成周邊大氣和水環境二次污染。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標:一是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擴大收集覆蓋面。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二是加快建成規范化的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和焚燒處理設施,在普寧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滿足全市生活垃圾處理需求后,加緊關閉已建成的小型焚燒爐。

整改措施:

(一)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擴大收集覆蓋面。

1.制定環衛隊伍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保潔管理標準,實行網格化管理,按保潔責任區域和保潔質量要求對日常保潔工作進行監管,達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的作業要求。制訂完善村規民約,通過村(居)細分住戶衛生責任區,與住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規范和約束住戶衛生行為,促進保潔工作常態化。

2.加強環衛力量建設。落實人員、經費,配備垃圾運輸等設備,按行政村的保潔員配備標準應達到每500名常住人口配備1名保潔員,或每個自然村、村小組配備1名保潔員的標準,及時配齊保潔人員,每天定時到戶收集垃圾,每天定時清運垃圾,確保垃圾日產日清。

3.完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加快推進“一縣一場”建設,明確時間節點,倒排工作期限,確保按時推進。

(二)普寧市、惠來縣。根據《揭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揭陽市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建〔201818號)要求,依據實際情況對12個鎮級生活垃圾臨時堆放點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確保措施整改到位,避免對周邊地下水和土壤產生嚴重污染。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封場治理;20195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向省申請驗收;2019年年底前,經省確認完成整改并逐個銷案。

(三)普寧市。加快建成規范化的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和焚燒處理設施,在普寧市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滿足全市生活垃圾處理需求后,加緊關閉已建成的小型焚燒爐。對暫時未能進入生活垃圾處理廠處理的垃圾,統一收集管理并采取防滲透措施,防止生活垃圾焚燒產生二次污染。

十六、農村生活污水普遍直排。榕江流域近40個鎮中已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僅有揭西棉湖、五經富、鳳江、金和、普寧梅塘、南溪和揭東玉湖等人口較多且位于南北河中上游沿岸的鎮,其他鎮均未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絕大部分農村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直排河溪、農田,造成河流和土壤的污染。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牽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實施雨污分流,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到2020年,榕江流域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整縣推進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切實改善農村生活生產生態條件,打造一批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整改措施:

(一)2018年啟動榕江流域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20年年底前,實現榕江流域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1.揭東區:錫場、新亨、玉滘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玉湖鎮污水處理廠建設。

2.揭西縣:鳳江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東園、灰寨、塔頭等15個鎮級污水廠建設。

3.普寧市:里湖、洪陽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南溪、梅塘、廣太、赤崗等4個鎮級污水廠建設。

4.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霖磐、桂嶺、白塔、龍尾等4個鎮級污水廠建設。

5.空港經濟區:地都污水處理廠建設。

(二)2018年啟動整縣推進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到2020年年底,全市80%以上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以推動仙梅片區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程、練江流域農村生活污水連片整治、整縣(市、區)推進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等為抓手,在全市新增916處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新增若干個農村濕地公園,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效率,避免農村生活污水未經有效處理直排溪河。

(三)2018年年底前,全市162個省定貧困村通過全面整治,基本達到省新農村示范村整潔標準。2019年年底前,第一、二、三批省級新農村示范片主體建設村,全面建成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的美麗鄉村。2020年年底前,全市162個省定貧困村80%以上自然村基本達到省新農村示范村標準;第四、五批省級新農村示范片主體建設村,全面建成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的美麗鄉村。

(四)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加大畜禽養殖場清理力度,根據《揭陽市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方案》的要求,強力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清理取締禁養區內畜禽養殖行為。

(五)依法打擊河溪管理范圍內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對河堤兩岸的違章建筑物進行排查、登記,組織依法進行拆除。

(六)揭東區。加快揭東區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建設進度。力爭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揭東區污水處理設施整區打包PPP項目80%施工工作,基本實現全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鄉鎮一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80%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

(七)普寧市。一是加快農村生活污水連片整治工程。見本整改措施清單第十三條第(二)項第3點所述。二是抓好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見本整改措施清單第十三條第(四)項第2點所述。

(八)揭西縣。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加快建設進程,實現鄉鎮一級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逐步提高縣城污水處理率,遏制生活污水直排現象,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加快揭西縣城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二期工程、棉湖鎮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鳳江鎮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推進整縣村鎮污水處理設施PPP項目,盡早完成15座鎮級以上污水處理廠建設。新建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同步設計、同步建設,有效減少城鎮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的數量。

十七、揭陽市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配套管網建設嚴重滯后。揭陽市區污水處理廠位于空港經濟區鳳美街道東升村溪頭角,占地131.89畝,設計處理規模為12萬噸/日,服務范圍是榕城北部片區和中部片區、空港漁湖片區(包括溪南、鳳美和京岡3個街道及漁湖鎮),分2期建設。

一期已于200910月建成投運。建成規模6萬噸/日、14公里配套主干管網和大部分支管網。“十二五”規劃任務尚需完善15公里支管網的配套。主要服務榕城中部片區和空港漁湖片區。

二期建設規模6萬噸/日,配套主干管網20.91公里、支管網41.82公里,服務范圍是榕城北部片區和部分中部片區。二期主體工程已于2016330日建成。督察時,關鍵主干管望江北路中段2.6公里主干管和東山壓力管180米未接通,41.82公里的支管網尚未配套,導致污水至今無法進入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集團。

參與單位:榕城區、空港經濟區黨委、政府(管委會)。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前。

整改目標:完善揭陽市區污水處理廠二期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和處理能力。

整改措施:

(一)東山壓力管(2.5公里)已于20179月底建成通水,日增加約3萬噸的污水輸送到揭陽市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二)加快推進望江北路截污工程建設,2018年年底前完成望江北路截污干管建設工程。結合市政道路建設推進榕城片區、東山片區、漁湖片區配套管網建設,完善支管網絡。

十八、惠來縣葵潭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滯后,導致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處理。惠來縣葵潭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萬噸/日,2011年建成投運至今,實際處理量僅0.4萬噸/日;設備儀器經常故障;污水管網規劃建設10.2公里,目前實際只鋪設0.2公里;污泥含水率77%,轉運到葵潭鎮生活垃圾簡易填埋場填埋,不符合規范要求。

責任單位:惠來縣委、縣政府,葵潭鎮委、鎮政府。

整改期限:持續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標:完善管網配套建設,加強葵潭鎮污水處理廠日常運營管理,做好污泥轉運工作。

整改措施:

(一)推進惠來縣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縣整體打包PPP項目,新建葵潭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總長約10.2公里。建設期限2018年至2020年,其中2018年計劃投資1.3億元,完成項目開工建設前期手續并啟動建設。

(二)加強葵潭鎮污水處理廠日常運營管理,提升進水濃度,加強設備儀器日常維護,保證設施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污泥含水率,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按要求將污泥轉運到惠來“含尾坑”衛生垃圾處埋場進行處置。

十九、仙梅污水處理廠二期至今未建成。仙梅污水處理廠是2013年國家減排責任書項目之一,設計污水處理總規模為6萬噸/日,服務范圍為榕城區仙橋、梅云2個街道,服務總人口約26.2萬。按照國家“十二五”減排責任書要求,必須在2013年年底前建成6萬噸/日的處理規模。由于規劃、資金、用地等原因,20139月揭陽市政府向省政府請示將該項目計劃調整為分2期建設,省政府未予批復:首期工程在2013年年底前建設完成2萬噸/日處理規模,覆蓋仙橋街道;二期工程在2016年年底前建設完成4萬噸/日處理規模,全面覆蓋仙橋、梅云2街道。項目一期于201410月建成投運,二期被列為揭陽市“十三五”城市新建污水處理工程項目。

現揭陽市“十二五”城市新建污水處理工程仙梅污水處理廠二期任務由短期計劃新建1萬噸仙橋南污水處理廠1座及配套設施和0.49萬噸梅云西部11個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及76km配套管網替代,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的編制工作,二期替代項目建設還停留在紙上。

責任單位:榕城區委、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前。

整改目標:以仙梅片區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工程代替仙梅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

整改措施:在仙橋南部建設一座1萬噸/日的污水處理廠,在梅云西部建設11個小型農村污水處理站(總處理量0.49萬噸/日),整個仙梅片區建設截污主干管22公里、支管49公里,2019年年底前建成交付使用。

二十、對鍋爐監管不到位,違反規定審批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42017年)》要求:禁止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取締無證小鍋爐。但督察發現,揭陽市20142015年新建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8臺,且在大氣考核中隱瞞該事實。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標:全面清理清查20142017年間,特別是20142015年間新建鍋爐審批工作,核查違規審批的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數量清單,依法依規落實淘汰(停用、注銷、改用清潔能源)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全面清理清查2014-2017年間新建鍋爐的數量,確認違規審批的燃煤鍋爐數量及清單。該項工作已于2017919日至2017921日落實,確認20142015年間違規審批的燃煤鍋爐8臺,20162017年間無違規審批燃煤鍋爐。

(二)對清查出來的違規審批鍋爐逐臺進行現場核實并下達整治任務,一律采取淘汰措施(停用、注銷或改用清潔能源)。該項工作已于2017922日至927日逐臺進行實地核實并下達了整治任務。

(三)督促跟蹤相關企業落實整改情況,確保整改到位。8臺違規審批的燃煤鍋爐已于20171117日至2018116日期間先后完成整改。

(四)對相關企業的整改情況加強執法檢查,對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嚴格立案處理。至2018131日,整改工作全部到位。

二十一、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監管力度不夠。揭東區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39家,已辦理畜牧手續的有20家,辦理環評手續的有19家。2016年規模化養殖場生豬出欄量5.68萬頭。2017年根據揭陽市農業局、環境保護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治污情況調查的通知》(揭市農201756號)要求,20177月,揭東區農林和環保部門聯合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開展現場檢查,并逐場建檔造冊。

督察時隨機檢查發現,錫場鎮錫東村潤東種養場和云路鎮云七村靜波養豬場兩家規模化養殖場,廢水均未經有效處理排向外環境。揭東區農林和環保部門在過往的現場檢查時,對違法行為沒有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揭東區農業林業、環境保護部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標:加大查處力度,完善規模化養殖場治理設施。

整改措施:落實專人負責,迅速組織落實整改工作。其中,錫場鎮錫東村潤東種養場位于畜禽養殖禁養區內及未配套治污減排設施,該場已于201710月清理拆除;云路鎮云七村靜波養豬場在限養區內,在原已建設雨污分流工程、化糞池基礎上,擴建糞污貯存池、沼汽池,已于2017年年底建設完成。至2017年年底,禁養區已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共清理拆除養殖規模場6家,限養區、適養區現有畜禽規模養殖場33家,并已全面配套沼氣池、化糞池、雨污分流等治污設施,廢棄物沒有排向外環境。下一步,將加強對規模養殖場日常巡查與監管,嚴查偷漏排行為,發現一宗,查處一宗。

二十二、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建設納入2016年省十件民生實事的項目之一,目前進展仍然嚴重滯后。普寧紡織印染園區及配套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是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和2016年省十大民生實事之一,按照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要求,應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建設,并且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印染企業全部入園,但目前園區建設僅完成起步區60%的土地平整,進展嚴重滯后。

責任單位:普寧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標:完成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建設,2018年年底全市所有印花印染洗水企業入園建設。

整改措施:加快推進紡織印染環保綜合中心建設,加快紡織西路、供熱供氣、污水處理廠等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到2018年年底全市所有印染印花洗水企業入園建設,實現綠色發展。201911日起市園區外印染印花洗水企業全部停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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