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揭陽市關于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細則》的通知
揭市發改投資[2020]93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揭陽市關于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揭陽市關于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細則》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揭陽市關于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幫扶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 根據《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 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20〕734號)和《關于印發〈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投資〔2020〕245 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本細則支持對象為在我市登記注冊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優先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經營困難的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家政、影院劇場、美容美發等行業。
二、對承租我市市屬和國有企業所屬物業,出現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如疫情期間已享受其他房屋租金減免優惠政策的,不足3個月部分予以補足,已達3個月的不再減免。具體申報指南由市國資委制定后公布,9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
三、承租我市市屬和國有企業所屬物業并分租轉租的,不得截留減租讓利,必須同額同步讓利給實際進駐經營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確保減免租金足額惠及最終承租人。對承租我市市屬和國有企業所屬物業的“二手房東”截留讓利的,要采取縮短租期、取消租約等方式進行制裁,并列入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3 年內不得參與我市國有、集體所有物業租賃。(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民營、外資企業投建的大型商場、批發市場、商業步行街以及產業園區、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倡導物業業主和運營主體。積極向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租讓利的,在產權補辦、信貸支持、科技扶持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揭陽銀保監分局、人行揭陽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等)
五、對今年為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業主(納稅人),由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當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責任單位:揭陽稅務局)
六、對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物業租金的出租 人,引導銀行機構視需要年內給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優惠利率質押貸款支持。鼓勵銀行機構開發推廣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質押貸款產品。(責任單位:揭陽銀保監分局、人行揭陽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七、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減免房屋租金的出租人的生產經營性貸款,受疫情影響嚴重、年內到期還款困難的,銀行機構要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銀發〔2020〕122 號)要求,與客戶協商,視需要通過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責任單位:人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八、引導銀行機構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內增加優惠利率小額貸款投放,專門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銀行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支持計劃等政策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人行揭陽市中心支行、揭陽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九、因幫扶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導致的不良貸款率上升,在銀行機構監管評價工作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揭陽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十、對“個轉企”和“小升規”的服務業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 戶,倡導各地及其所屬企業以適當方式給予租金扶持。
十一、嚴格執行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物業的水費、電費等收費規定,不得提高收費標準、變相提高租金。對在國家規定銷售價格外,向轉供電(水)用戶收取的各類加價進行清理規范,嚴肅查處有關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
十二、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關責任單位要壓實責任,細致甄別,主動接受監督,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嚴肅處理涉及房屋租金方面的舉報投訴。各縣(市、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出臺轄區內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