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建立多層次、立體化行政執法監督體系,搭建政府與群眾溝通的橋梁,發揮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的作用,根據《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揭府辦〔2023〕21號),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從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民營企業家、法律工作者、社會團體、行業團體、基層自治組織、新聞媒體等各界人士的有關人員中擬選聘70名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相應的法律、政策知識和能力或熟悉相關行政執法領域業務,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關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設,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依法履行職責,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三)在本市連續居住滿五年以上,年滿18周歲、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四)無刑事處罰、黨紀處分記錄或者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記錄,以及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五)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較強的法治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善于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敢于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職責
按照《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參與工作,履行相關職責。
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工作性質為義務監督,無工作報酬。
四、任職期限
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實行聘任制,每屆聘任期為5年。
五、報名有關事項
(一)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1.個人申請;2.單位和組織推薦。
(四)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提供虛假報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1.個人申請報名的填寫《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表》(附件2);通過工作單位和組織推薦的,在《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表》上“推薦單位意見”一欄填寫推薦意見(請下載附件2,或前往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領取)。表格雙面打印,一式三份;
2.報名者個人證件照片、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或者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3.報名者個人認為能證實其符合監督員條件的其他資料。
上述報名應聘材料可前往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現場提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休假日除外),也可以通過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等方式郵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材料”。報名者同時應將報名材料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郵箱。相關材料報送于2023年6月20日截止。
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將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審查,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選聘。
報名/郵寄地址:揭陽市榕城區臨江北路555號市機關大院內2號樓326室
郵政編碼:522000
電子郵箱:xzzf326@126.com
聯系電話:0663-8768127
聯系人:林斌、李桂煉
六、選聘程序
(一)公告。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通過政府門戶網站(http://austaad.com/)和“揭陽司法”微信公眾號,發布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聘公告。
(二)報名。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候選人通過個人申請自薦、單位和組織推薦報名產生。
(三)初審。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對自薦人選和組織推薦人選進行初步審查,按照1:1.2的比例確定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考察人選。
(四)考察。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采取到人選所在單位、社區實地走訪了解、聽取群眾代表和基層組織意見、組織進行面談等多種形式,對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時,被考察人選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屬于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人員還需提供本單位紀檢人事部門意見證明;屬于企業人員還需提供個人征信記錄證明。
(五)評議。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根據考察等情況組織評議,報市政府同意后確定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擬任人選。
(六)公示。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將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擬任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中發現有不符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聘條件的,應當取消其擬任資格,另行補選。
(七)公布。擬任人選經過公示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作出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選聘決定、頒發證書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附件2:揭陽市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報名表
揭陽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督察辦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