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復了《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揭陽保護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這是全省首個獲省政府批復的規劃期至2035年版的省級名城保護規劃。
據了解,為加強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銜接,強化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傳承,有效指導揭陽活力古城建設,彰顯揭陽活力古城魅力,根據上級的部署要求,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了《規劃》。
《規劃》深入挖掘揭陽的歷史文化價值與特色,構建全域整體保護體系。《規劃》進一步提煉深化揭陽作為“歷史悠久、古跡豐富的粵東古邑”“潮汕文化重要發祥地和活態傳承地”“凝聚古人理水營城智慧、水文化底蘊深厚的嶺南水城”“具有深厚革命積淀和光榮革命傳統的紅色沃土”的歷史文化價值, 以及“兩江拱衛的城址環境”“水上蓮花的古城格局”“多元融合的建筑風貌”“煙火濃厚的古城生活”的名城特色;將市域范圍內的山川形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及其他歷史地段、文物古跡、古驛道、古樹名木、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優秀傳統文化等納入保護內容,明確保護重點和保護級別,提出市域總體保護的空間策略、山水形勝和古驛道的保護措施。
《規劃》聚焦揭陽歷史城區的價值特色,強化揭陽古城保護傳承與活化利用。《規劃》劃定歷史城區范圍(總面積1.25平方公里)和環境協調區范圍(總面積1.75平方公里),明確總體保護思路,提出歷史城區職能調整、土地利用優化調整和功能提升引導;對古城“三山兩水護舊城”“東朝西市”“水上蓮花”的城址環境和山水格局,禁城遺址、古城輪廓、歷史軸線、歷史水系、歷史街巷等傳統格局,以及景觀視廊、建筑風貌、綠地系統、建筑高度控制、城市輪廓線等提出保護與展示措施,提出道路、水治理等環境與設施改善規劃指引,引導古城功能提升和人居環境優化,更好地保護和傳承古城空間形態及歷史文化價值,彰顯煥發古城新活力。
《規劃》圍繞歷史文化保護內容,細化深化全要素、多層次的保護利用引導。《規劃》圍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古驛道、古樹名木、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優秀傳統文化等各類保護要素,分類分級分章細化表達對各類保護要素的規劃保護、展示與利用內容,提出古城歷史文化活化利用功能正面建議和負面管控要求,進一步強化揭陽歷史文化的整體保護發展,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活力古城。
省政府批復要求,《規劃》要加強與揭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銜接,內容納入當地國土空間規劃。要嚴格按照《規劃》,保護好歷史城區整體空間格局及其周邊歷史環境,保持傳統街巷的空間形態與尺度,嚴格控制歷史城區及周邊建筑高度和空間視廊,延續歷史文化名城特色。要加大對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古樹名木等的保護力度,傳承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優秀傳統文化。妥善處理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存,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優化交通體系,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加強規劃實施管理,確保《規劃》管制措施落實到位。在保護范圍內,凡涉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避免發生破壞和影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建設行為。要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