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至4日,省人大環境資源委主任委員任小鐵帶隊,到我市就《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草案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稿”)開展立法調研,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我市對條例草案稿的意見建議。
省調研組先后到普寧市洪陽鎮、榕城區西岐村及槎橋村等我市部分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省級歷史文化名村調研,了解我市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及活化利用情況。據了解,目前,我市現有揭陽和揭西(棉湖)2座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個國家級和省級歷史文化名鎮,5個省級歷史文化名村。
座談會上,我市向省調研組介紹了揭陽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有關工作情況,并就條例草案稿提出意見建議。我市表示,廣東作為全國經濟大省,也是歷史文化遺產資源大省,此次省人大擬立法出臺條例,對于保護、傳承歷史文脈,守住嶺南文化根魂,助推我省文化強省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建議在立法過程中,要建立保護名錄制度,使保護工作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法律權責平衡,促進積極保護、主動保護;要完善獎勵激勵機制,支持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要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
省調研組對我市近幾年來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特別是在完善相關法規和保護規劃上所取得的成效給予充分肯定,勉勵我市繼續就條例草案稿的不斷完善提出意見建議,廣泛凝聚各方共識,助推提升立法質量。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全錄、副市長李晉龍等出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