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激勵和保護創新具有重要意義。自2022年5月1日,全市基層法院第一審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由榕城區人民法院漁湖人民法庭審理以來,漁湖人民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基層法庭調解品牌建設,打好知識產權保護組合拳,織密知識產權法治保護網,構建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新格局,護航我市經濟社會創新發展。2022年5月至2024年7月,漁湖人民法庭共受理全市基層法院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4036件,辦結3865件。其中,通過訴前訴中調解結案3274件,調解成功率84.71%.
深化繁簡分流改革,助力解紛提質增效
今年6月,漁湖人民法庭收到了一面來自杭州某科技公司贈送的錦旗,錦旗上繡著“智慧調解,和諧共贏”,寥寥幾字,道出了當事人對漁湖人民法庭調解工作的肯定和滿意。
原告杭州某科技公司依法獲得多家知名淘寶店鋪相關攝影作品的排他使用權授權,對相關攝影作品享有包括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原告經調查發現,在各大電商平臺上有多家店鋪未經其許可授權,擅自使用原告的攝影作品進行宣傳同款產品,涉嫌侵害原告的著作權權利,故先后將多家店鋪訴至榕城法院。
案件受理后,漁湖人民法庭將這8個相同原告的案件進行合并調解,通過仔細翻閱每個案卷,找出共性問題,積極尋求最優和解方案。為給異地當事人提供便利,調解員選擇在晚上利用加班時間組織進行線上遠程調解,有效減輕了群眾訴累。經過4個多小時的耐心調解,原被告終于達成了和解,線上簽署了和解協議,該批系列案件“一攬子”順利辦結,真正實現了“智慧調解,和諧共贏”。
這是漁湖人民法庭深化繁簡分流改革,助力解紛提質增效的一個縮影。漁湖人民法庭以“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為目標,積極探索知識產權審判機制改革,從程序規則、審判模式、資源配置等層面發力,建立案件過濾機制,按照案件難易程度對案件進行科學分流,對同一原告、不同被告、法律事實相同的系列糾紛案件并案審理,組建2支“1+1+1”(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模式的專門審判團隊,使“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工作機制有效運行,實現了訴前調解與速裁程序無縫銜接,確保知識產權糾紛快速化解。
聚焦“多元化”解紛,激發訴源治理新動能
隨著電商產業的發展,電商領域知識產權糾紛也呈多發高發態勢。為此,漁湖人民法庭聯合揭東區錫場軍埔電子商務協會成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專業力量和協會組織的行業優勢,推進電商領域糾紛源頭治理。近日,雙方成功調解了首宗商標權侵權糾紛。
原告某體育公司系全球知名的高端時尚運動品牌,以獨占方式使用案涉系列商標。原告發現,被告盧某未經同意,在其經營的網店大量銷售侵犯原告案涉商標權的產品,并在產品實物的顯著位置使用與案涉商標近似的圖案,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遂將盧某訴至榕城區人民法院。
收案后,在征得當事人同意之下,案件分流至軍埔村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無法達成一致。為防止矛盾激化,法官與調解員分頭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通過當地村委會的協助找到了盧某并進行多次耐心勸導,待盧某情緒平穩后,法官立即組織雙方開展線上調解,針對爭議焦點進行釋法說理,引導雙方理性解決問題,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被告盧某當庭履行賠償義務,案件至此順利化解。
聚焦“多元化”解紛,打造訴前、訴中、訴后全流程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緊密鏈條,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是漁湖人民法庭探索訴源治理新路徑的生動實踐。漁湖人民法庭秉承“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設立專門的糾紛調解團隊,聘任35名能力突出、專業精深、經驗豐富的律師、資深法官、代表委員等作為調解員,入駐漁湖人民法庭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開展工作,不定期開展調解員崗前培訓班、特邀調解員座談會等交流培訓,提升知識產權糾紛化解水平。同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條件,建立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以“聯動調解”促進“前端化解”,積極推動形成“大調解”工作格局。
漁湖人民法庭積極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今年5月,漁湖人民法庭與榕城區鳳美街道全美村共建轄區內首個“無訟村居”,通過建立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搭建訴調對接平臺等具體措施,將瑣細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階段,最大限度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訟”,全力提升訴源治理成效。
依托“信息化”建設,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
漁湖人民法庭依托智慧法院推進“信息化”建設,積極探索訴訟服務新模式,通過多元化立案、電子送達、遠程調解、線上開庭、全流程無紙化辦案等方式,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一站式訴訟服務。
因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多為異地,漁湖人民法庭深入推行在線立案、郵寄立案及跨域立案,積極打造立案信息查詢綠色通道,力求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眾。針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原告及代理人多居外省、被告多居本地的情況,調解員積極通過電話、微信、在線調解平臺等渠道靈活開展線上調解,調解成功后即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線簽訂調解協議,使調解不再受時間、地域、場所等條件限制,既方便當事人,又降低訴訟成本。案件調解成功后,調解員第一時間在調解平臺錄入辦結信息,上傳調解協議、撤訴申請等材料,并迅速反饋至審判團隊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實現群眾訴求“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