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做好粵東新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征地報批過程有關工作。
(二)組織實施粵東新城盤活利用土地資源、創新土地有償使用方式、產業用地差別化管理工作。
(三)組織編制并實施粵東新城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史志編撰等工作。
(四)負責編制、修訂、調整、初審上報粵東新城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規劃并監督實施,實現粵東新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
(五)出具擬供應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
(六)組織實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審核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做好規劃實施管理。
(七)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管理,建立區域內建設項目選址會商制度并組織實施,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八)編制并組織實施粵東新城內土地利用、土地儲備、土地整備計劃和年度出讓計劃、供地計劃。
(九)負責國家、省、市和粵東新城規定的自然資源專項基金、自然資源相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擬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完成黨工委、管委會和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電話:0663-8186923
地址:揭陽市惠來縣南環二路南側與慶平路東側交界處粵東新城管委會1號樓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