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揭陽市委辦公室 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醫療保障局職能設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揭委辦法〔2019〕44號,下稱《通知》)精神,市醫療保障局承接了原市民政局有關醫療救助的職能。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和《揭陽市民政局關于由揭陽市醫療保障局牽頭落實修訂〈揭陽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的情況說明的函》內容,市醫療保障局擬牽頭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 、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等6部門對《細則》第八條第(一)款第3項內容“縣民政部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低保證、五保證、孤兒證、居住證等)”和《細則》第二十六條全文進行修正。
修正內容一:將《細則》第八條第(一)款第3項內容“縣民政部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低保證、五保證、孤兒證、居住證等)”刪除。
理由:《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規范性文件涉及證明事項規定、兜底規定系法律法規規定或沿用法律法規規定的,一律不再重復規定;……若無法律法規依據,或者法律法規仍未修改明確的,應當予以刪除”。
修正內容二:將《細則》第二十六條“本實施細則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刪除。
理由:根據《通知》精神,承擔我市醫療救助職能的市政府部門是市醫療保障局。
為充分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現向全市公開征求修改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0年3月27日前通過郵寄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局。
附件:1. 揭陽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2. 揭陽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細則(原稿)http://austaad.com/mzj/mzxxgk/shjzxx/content/post_131132.html
郵寄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蓮花大道東側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8樓
收件人:揭陽市醫療保障局保險和救助科,郵編:522000
傳真:0663-8256093,電子郵箱:jyybywz@163.com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