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精神,現就揭陽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2024年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參見《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揭陽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主體:由市醫保局對審核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嚴格按照《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有關規定執行,重點審核有關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
(三)復審時間:2024年5月6日(周一)上午9:00-11:30。
(四)復審地點:揭陽市醫療保障局(具體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蓮花大道東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8樓;聯系人:鄭芷玫;聯系電話:0663-8256091)。
(五)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材料。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材料。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2024年境內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3.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教師資格證書、中共黨員相關證明等)。
(六)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對象須帶齊相關材料在上述復核時間內到復審地點接受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且不能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名信息系統中上傳虛假照片的,取消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2.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資格審核實施單位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報名后更換電話號碼的考生請主動與報考單位聯系)。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關于面試
面試將于2024年5月中旬在揭陽市舉行。
具體安排另行公告。
附件:2024年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揭陽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