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根據《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揭陽市民政局 揭陽市財政局 揭陽市衛生健康局 揭陽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揭陽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揭市醫保規〔2023〕3號)的規定以及《2023年揭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現將我市2025年度醫療救助年度救助起付標準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5797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按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確定,為2580元。
三、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按我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確定,為6449元。
四、執行時間: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揭陽市財政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