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產業園、空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減少參保人到醫療機構就診配藥次數,防范在公共場所的感染風險,現將在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的門診單次處方用藥量延長至3個月。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此項工作,督促各定點醫療機構在疫情期間結合參保人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切實保障參保患者長期用藥需求。
上述政策,待疫情解除后視國家、省有關政策要求明確是否延續執行。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