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障廣東參保人醫保用藥需求,落實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2021年1月26日,省醫保局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1年版)》(簡稱《藥品目錄》),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實施。《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準。
一、目錄主要內容
(一)《藥品目錄》分為凡例、西藥、中成藥、協議期內的國家談判藥品、中藥飲片、醫院制劑六部分。凡例是對《藥品目錄》的編排格式、名稱劑型規范、限定支付范圍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西藥部分包括了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部分包含了中成藥和民族藥。國家談判藥品部分包括了尚處于談判協議期內的藥品。中藥飲片部分是醫?;鹩枰灾Ц兜闹兴庯嬈秶?。醫院制劑部分是醫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限于生產醫療機構使用的醫院制劑范圍。
(二)《藥品目錄》嚴格按照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內容,收錄西藥1431個,中成藥1454個(含民族藥95個),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221個(含西藥162個、中成藥59個),共計3106個。西藥、中成藥和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分甲乙類管理,西藥甲類藥品395個,中成藥甲類藥品242個,其余為乙類藥品。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按照乙類藥品支付。
(三)中藥飲片部分共有藥品1158個,按照乙類藥品支付。
(四)醫院制劑部分1411個(含西藥238個,中成藥1173個),按照乙類藥品支付。
(五)《藥品目錄》包括限工傷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13個;限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品種5個。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藥品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二、目錄重大變化
《藥品目錄》把最新版國家新冠肺炎診療方案所列藥品和221個國家談判藥品全部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好癌癥、精神疾病、眼病、兒科等國家談判藥品落地工作,讓更多的參?;颊哓摀闷鸷盟?、用得上新藥。新增了17種抗癌藥,包括侖伐替尼等新藥好藥;2018年國家談判的抗癌藥中14種獨家藥品進一步降價,平均降幅為14.95%,個別抗癌藥降幅超過60%,廣東參?;颊甙┌Y用藥的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三、我市貫徹落實情況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貫徹執行藥品目錄過程中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并按國家、省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是及時將《藥品目錄》內藥品按相關規定納入當地藥品集中采購范圍,保障藥品供應。
二是更新藥品代碼數據,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做好更新后的藥品代碼在定點醫藥機構信息系統中的使用。
三是明確乙類藥品執行政策?!端幤纺夸洝分校魉幉糠趾椭谐伤幉糠郑踞t療保險支付時區分甲、乙類。國家談判藥品、中藥飲片、醫院制劑部分均屬于乙類藥品。對于甲類藥品,不設定個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對于乙類藥品,參保人先按10%的比例自付后再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時不分甲、乙類。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