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16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一、有權必有責
權力意味著責任,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權責對等是普遍規則。從權責對等的原則來說,享有什么樣的權力,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權力大、責任小,容易導致權力的濫用;如果權力小、責任大,容易導致責任無法落實,工作虎頭蛇尾、有頭無尾。習近平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責任。決不允許出現底下問題成串、為官麻木不仁的現象!不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更不能明哲保身。自己做了好人,但把黨和人民事業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如果一個地方腐敗問題嚴重,有關責任人裝糊涂、當好人,那就不是黨和人民需要的好人!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當前,少數地方和部門之所以產生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等問題,歸其根本在于一些黨的領導干部沒有正確認識權力與責任的關系,把兩者分離開來,甚至只想要權力、不愿擔責任。一些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失去原則性和戰斗性,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愿得罪人,基本不開展批評,即便批評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裝了再包裝,致使批評失去了鋒芒,成為無的放矢。對共產黨人來說,沒有離開責任的權力,黨和人民賦予權力時,更是壓上了責任。針對黨的一些領導干部不能正確認識權力與責任的關系,責任擔當缺失問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規定:“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范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這是對權責對等規則的充分肯定和對權責關系的明確規定。
圖為:2015年1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二、有責要擔當
有責任就要有擔當。對領導干部來說,權力越大,責任越重;責任越重,越要勇于擔當。習近平明確指出,“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習近平強調:“干部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干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擔當,是黨員干部職責所系、使命所在。黨95年的歷史證明,擔當精神是共產黨人的魂,是黨員的脊梁。革命戰爭年代,擔當就是為民族獨立和解放拋頭顱灑熱血,前赴后繼,在所不辭;今天,擔當是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對黨和人民負責、為黨和人民擔責。習近平指出:“是否具有擔當精神,是否能夠忠誠履責、盡心盡責、勇于擔責,是檢驗每一個領導干部身上是否真正體現了共產黨人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方面。”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使命意識、憂患意識,深刻認識到“無功就是過、庸碌就是錯”,以擔當為榮,以避事為恥。領導干部要以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精神,為黨分憂、為人辛勞,勇于做事,敢于擔責。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劍,在矛盾問題面前迎難而上,在危機困難關頭挺身而出,面對歪風邪氣敢于斗爭。對黨的事業、對人民群眾有利的事,看準了就要大膽去做,奮勇向前。實踐證明,哪個地區、部門有一個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黨組織,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管黨治黨就會堅強有力,就能聯系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真正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習近平指出:“看一個領導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沒有責任感,有沒有擔當精神。好干部要在敢于擔當中歷練提高,努力創造無愧于時代的業績。”
擔當與否最終要體現于行動,完成歷史使命、踐行黨的宗旨必須有擔當精神。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向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看齊,用擔當的行動詮釋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各級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要聯系實際、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手電筒對著自己照,不能只對著下級說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敢于較真碰硬,對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群眾反映強烈的,要嚴肅問責,一級抓一級,增強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擔當起該擔當的責任。
圖為: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三、失責必追究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要發揮問責利器作用,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對于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應當予以嚴厲問責。只有依法依規強力問責,才能消除制度“破窗效應”,形成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良好氛圍。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前年,我們對湖南衡陽發生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案件嚴肅問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9人。去年,我們又對南充拉票賄選案進行徹底調查,對全部477名涉案人員嚴肅處理。這兩起案件性質極為惡劣,是對我們黨和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挑戰。堅決查處這些案件,實施嚴厲問責,體現了失職必究、執紀必嚴的鮮明態度。”
實行全面問責。問責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問題,要一網打盡,有多少就處理多少。《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予以問責的五種情況,涉及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不擔當、不負責等突出問題,對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行為具有明確的指引作用。問責條例在列舉問責情形時加上了“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的條款,將一些新出現或新發現的應該被問責的情形,通過這個兜底條款來予以適用,保證了問責的全天候、全覆蓋、無空檔。習近平指出:“任何地方、部門、單位,發生了黨的領導作用不發揮、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走樣、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選人用人失察、發生嚴重‘四風’和腐敗現象、巡視整改不力等問題,就要抓住典型嚴肅追責。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
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嚴肅問責,該打的板子都要打下去,決不搞下不為例、網開一面,這樣才能保證失責必問真正落到實處。
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問責既要對事、也要對人,要問到具體人頭上。習近平指出:“當前的一個問題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問責多、抓管黨治黨不力問責少,問責規定零散、內容不聚焦。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各級黨組織和紀檢機關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黨的工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按照管理權限,實行分級負責。問責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是哪一級的責任就追究到哪一級,推動責任層層得到落實。習近平強調:“中央紀委要抓緊完善并嚴格執行責任追究辦法,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都要分清黨委負什么責任、有關部門負什么責任、紀委負什么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問責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應有之義和重要保證。習近平指出:“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要堅持利劍高懸、鐵面問責,做到有責必履、失責必問、瀆責必究,既要“較真”,又要“叫板”,真正使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