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之要,首在用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圍繞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這條主線,提出一系列選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要求,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黨的干部路線,形成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選人用人思想,為做好新時期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導和根本遵循。
一、堅持好干部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我們黨長期堅持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和德才兼備的干部標準,不同歷史時期,對干部德才的具體要求又有所不同。1937年,毛澤東同志提出黨的干部應該具有的“性格和作風”,實際上是對干部標準的初步論述。之后,毛澤東同志還提出了“才德兼備”“又紅又專”等標準;鄧小平同志提出了干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江澤民同志提出了“以德治國”重要思想,要求領導干部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胡錦濤同志強調選人用人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培養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隊伍。
習近平總書記著眼于我們黨正在進行的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出好干部“二十字”標準,即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同時,又向各級領導干部提出“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的作風要求,強調縣委書記要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二十字”標準和一系列要求是相互貫通、有機統一的,是“打鐵還需自身硬”的核心要素。新時期的好干部標準,與黨一貫堅持的干部標準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體現出新的時代內涵,是干部自我修養的標桿,是組織選人用人的衡量尺度,是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根本遵循。
二、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發揮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
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之一,“黨管干部”的核心是保證黨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絕對領導。我們黨一路走來,在干部管理的具體環節上雖然多次調整,但黨管干部原則一直沒有改變,這是我們的事業取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發揮好黨組織在選人用人工作中的領導把關作用。
一是必須加強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解決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一針見血指出了一段時期干部工作中出現的“四唯”問題的要害。就解決唯票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薦票只能作為用人的重要參考,不能作為用人的唯一依據。領導班子、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實績,他們在推薦干部方面的權重應該適當加強。就解決唯分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范圍和規模要合理,不宜硬性規定競爭性選拔比例,更不能搞什么“凡提必競”。就解決唯GDP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改進考核方法手段,既看發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再也不能簡單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來論英雄了。就解決唯年齡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培養選拔年輕干部,事關黨的事業薪火相傳,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優化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并不意味著提拔任用每個干部都要是年輕的,也不是每個班子都要硬性配備年輕干部,更不是不同層級領導班子成員任職年齡層層遞減,要使班子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備。
二是必須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讓用人風氣真正純潔起來。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然是干部群眾最不滿意的問題之一。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點是公道正派上出了問題。選人用人上只要堅持公道正派,其他都會變得簡單起來;如果公道正派上出了問題,再好的制度也難以落實,再好的干部也可能選不出來。要著眼于黨的事業發展需要選人用人,公道對待干部,公平評價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堅決整治“關系網”“潛規則”等不健康因素,嚴肅整治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行為,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決不姑息,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官”是“干出來的”,不是“跑出來的”,使用人之風真正純潔起來。
三是必須按照規矩選人用人,嚴格選拔紀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干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敢于堅持原則,有那么一種只問是非、不計得失的氣節,不為人情關系所縛,不為歪風邪氣所擾,不為個人得失所困,敢于為好干部說公道話,讓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讓那些阿諛、弄虛作假、不干實事、會跑會要的干部真正沒市場、受懲戒。
三、立體看人,精準識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知人不深、識人不準,往往會出現用人不當、用人失誤。對干部要立體考察、透視甄別、切片化驗、會診辨析,把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
一要近距離接觸干部。考察識別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時,并注意重大關頭、關鍵時刻。要多到基層干部群眾中、多在鄉語口碑中了解干部。要觀察干部對重大問題的思考,看其見識見解;觀察干部對群眾的感情,看其品質情懷;觀察干部對待名利的態度,看其境界格局;觀察干部處理復雜問題的過程和結果,看其能力水平。
二要堅持全面、歷史、辯證看干部。要注重干部一貫表現和全部工作。對那些勇擔當、有本事、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個性鮮明的干部,組織上一定要為他們說公道話;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的干部要終身追責。
三要健全考察機制和辦法。要改進考核方法手段,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深入了解。如對各級各部門黨組織負責人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的考核,首先要看抓黨建的實效;對貧困縣黨政負責同志的考核,要提高減貧、民生、生態方面指標的權重。
四要知事識人、用當其時。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崗位,一定要從工作需要出發,以事擇人,不能簡單把職位作為獎勵干部的手段。要堅持從事業需要、工作需要出發,認真分析不同崗位的具體特點、工作要求和任職條件,該用什么人就用什么人,什么人合適就用什么人,做到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如果只看資歷、論資排輩,搞平衡照顧、將就湊合,就會既損害事業發展又影響干部成長。
四、階梯式培養、遞進式歷練,優化干部成長路徑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優化干部成長路徑事關干部隊伍的良性發展,并深刻指出:“好干部不會自然而然產生。成長為一個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習近平總書記對此作了一系列深刻闡述。
第一,學習是進步的階梯。培養干部,要抓好黨性教育這個核心,抓好道德建設這個基礎,加強宗旨意識、公仆意識教育,補足精神之“鈣”。干部還要認真學習各方面知識,豐富知識儲備,完善知識結構,打牢履職盡責的知識基礎。
第二,強化干部實踐鍛煉。好干部除了要加強學習,還要加強實踐。要積極為干部鍛煉成長搭建平臺,將干部放到不同層級、不同崗位、不同職務上鍛煉。越是條件艱苦、困難大、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錘煉人。
第三,經過必要的臺階。不能“唯臺階”論,但必要的臺階也是要的,一步登天在現在這個時代是行不通的。早熟的果子長不大,拔苗助長易夭折。干部多“墩墩苗”沒有什么壞處,把基礎搞扎實了,后面的路才能走得更穩更遠。實踐也表明,沒有經過必要歷練,“火箭式”上升的干部,是靠不住的、也成不了事。
第四,從嚴從實管理干部。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風。把“認真”作為干部管理的一條重要原則,要用好談心談話這個優良傳統,定期、經常、主動地與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對有問題反映、有傾向性問題的,要及時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問題。
五、調動干部積極性、提升工作精氣神
熱情關心干部、調動干部積極性,是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關注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由于成長經歷、社會環境、政治生態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當前干部隊伍也存在種種復雜情況,一個突出問題就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積極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這個問題極為重要,現在看來也十分緊迫。
“為官不為”主要有三種情況,即能力不足而“不能為”、動力不足而“不想為”、擔當不足而“不敢為”。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是把嚴格管理和熱情關心結合起來。既要求干部自覺履行組織賦予的各項職責,嚴格按照黨的原則、紀律、規矩辦事,不濫用權力、違紀違法,又對干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讓廣大干部安心、安身、安業,推動廣大干部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作為、敢于擔當;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二是以正確用人導向來激勵干部干事創業。要充分調動領導干部和廣大群眾兩個積極性,搞好正面引導,加強責任追究。干部干部,干是當頭的,既要想干愿干積極干,又要能干會干善于干,其中積極性又是首要的。要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干部,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班子中來。三是做到“三個區分開來”。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他們更好帶領群眾干事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