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政論專題片《法治中國》的第三集《依法行政》,深感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成效。這些成就和成效證明,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正確領導下,我們已經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法治政府建設的道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經驗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其一,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政府一切行為從人民利益出發。5年來,我們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特別強調和重視民意和民益,我們進行的每一項改革、采取的每一項措施,其目的和宗旨都是為了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無論是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取消大量給群眾設置關卡的行政審批,還是倡導和促進“互聯網+”,“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無論是在食品安全領域嚴格執法,護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還是在生態環境領域“零容忍”,鐵腕治污,為百姓守護碧水凈土藍天,都是根據民意和為了民益,確確實實讓人民群眾有了更多的獲得感,從而彰顯中國特色法治政府“努力為人民服務”這一憲法宗旨。
其二,堅持權力控制和程序制約,把行政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本屆政府始終大力推進的一件大事就是建立“三張清單”,即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通過清單明明白白地向人民群眾宣示:政府應該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應該和不能做什么,并以此確定“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權職責依法為”的原則。為把行政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我們不僅通過行政組織法和清單限定、控制政府的權力邊界,而且還通過行政程序法規范政府行使權力的方式。例如,政府行使行政決策權,過去沒有程序制約,常常導致決策過于隨意。有鑒于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了決策的嚴格制約程序: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制約不僅限于行政決策,其他行政行為亦同。黨的十八大以來,整個行政程序法治取得了長足進步,如在政務公開方面,國務院辦公廳幾乎每年都發布政務公開的具體目標和實施要點,并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定期提交和公布政務公開實施情況報告。
其三,堅持嚴格執法,追求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統一。法治的第一要義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二要義是所依所執之法是良法,執法者堅持善治,即理性執法、文明執法。第一要義是形式法治的要求,第二要義是實質法治的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特別強調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統一。首先是堅持嚴格執法,堅決打擊坑蒙拐騙、假冒偽劣、侵權盜版、黃賭毒等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重拳打擊近年來特別猖獗的電信詐騙,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安全。其次是堅持理性執法、文明執法,堅決遏制暴力執法、野蠻執法。此外,執法者在執法實踐中不完全拘泥于法的文字,更注重法的目的、原則、精神,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于執法全過程。
其四,堅持法治思維,不斷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最重要內容就是治理法治化。加強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最重要任務是解決行政管理領域治理法治化的問題。而行政領域治理法治化的關鍵又取決于行政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理念,取決于這一“關鍵少數”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自覺性和能力。為此,我們著力抓了3件事:一是建立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并對之有計劃、有檢查、有考核,長期堅持不懈;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要求領導干部做出重大決策,發布重要文件,實施重要行為,都要向法律顧問咨詢;三是建立問責制度,紀檢監察機關對領導干部違法決策、違法行政,造成國家財產和人民利益損失的行為嚴格問責。正是這些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推進了我國整個治理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