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賢者,政之本也。”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干。實現偉大復興,需要一流干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黨的十八大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黨,就要確保黨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進程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關鍵在人,就要建設一支宏大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不拘一格選人用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干部管理監督,激發干部隊伍生機活力,確保黨和國家各項事業順利推進。
破除“四唯”,不拘一格選用干部
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選什么人就是風向標,就有什么樣的干部作風,乃至就有什么樣的黨風。”過去一段時期,一些地方和部門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存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等“四唯”傾向,影響了部分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指導下,“四唯”難題得到有效破解,干部工作出現了新氣象、呈現出新面貌。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時代內涵,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改進民主推薦方式,對唯票問題“釜底抽薪”。重新定位民主推薦的功能作用,把推薦結果由原來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改為“重要參考”,完善參加民主推薦人員范圍,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提高民意表達真實性和民主推薦質量。
改進競爭性選拔方式,破解“唯分”問題。合理確定競爭性選拔范圍,明確不能將其作為選拔干部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不能硬性規定競爭性選拔的頻次和比例。改進測試測評方法,突出崗位特點,樹立實干導向,注重能力素質和一貫表現。加強組織把關,規定報名參加公開選拔的應當經所在單位同意,防止出現“考試專業戶”。嚴格考察把關,真正把德才表現好、群眾口碑好的干部選拔出來。
改進政績考核工作,破解“唯GDP”問題。健全科學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不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來論英雄,把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社會和諧進步、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等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改進考核方式,針對不同區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特點實行差異化考核。既注重考核顯績,更注重考核打基礎、利長遠的潛績,注意識別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優化干部成長路徑,破解“唯年齡”問題。2014年6月,中央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在實踐中,堅持從事業發展需要出發選拔干部,注重在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培養和考驗干部,實行必要臺階和遞進式的培養鍛煉,注重關鍵崗位的扎實歷練;既積極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又注重使用其他年齡段的干部,促進了干部資源的優化配置,各個年齡段的干部都有盼頭、有奔頭。
2014年初,中央修訂頒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層層落實新規定,著力打造選拔好干部的選人用人機制。湖北制定干部選拔任用系列配套制度,圍繞領導班子配備管理、民主推薦、考察等出臺8個具體辦法;山西堅持嚴格把關,打好“三個一批”組合拳,即甄別處理一批不廉潔、亂作為的干部,調整退出一批不作為、不勝任的干部,掌握一批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上海嘉定區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時,依托手機互聯網,強化干部日常考核,不斷考準考實干部……
5年來,全國考試錄用公務員97.4萬人,選調優秀高校畢業生5萬多人,公開遴選公務員2.1萬人,其中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基層公務員1300余人,一大批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大大增強了公務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選出好干部,攻堅新動力。好干部標準深入人心,推薦考察辦法不斷改進,選人用人正確導向鮮明地樹立起來,激活了選人用人一池春水。
完善機制,激發干部干事活力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5年來,我國深化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同時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制度體系,從制度層面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提供了堅強保障。
自公務員法實施以來,我國所有公務員一直按綜合管理類進行管理。這種“大一統”的管理方式,帶來職業發展通道單一、管理針對性不強、基層壓職壓級等突出問題。如何有效破解這一難題?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成為必然選擇。
2016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兩個規定明確專業技術、行政執法兩類職位設定,建立“四等十一級”的職務序列,明確各自晉升方式。根據兩個規定及配套辦法,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將實行分類管理,開展分類錄用、分類考核、分類培訓,從而實現分渠道發展、精細化管理、專業化建設,這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
進一步激發基層公務員的活力,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長期以來,公務員主要依據職務進行管理,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受機構規格等因素限制,職務晉升空間小、工資待遇低、干部留不住等問題比較突出。為此,有必要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的制度。
2015年1月,《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印發,在全國縣以下機關全面推開。這項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重要調整和改革,是公務員制度的創新和完善。100多萬名基層公務員晉升了職級,享受上一職務層次的工資待遇。這項改革,讓廣大基層公務員享受到了黨中央關愛基層的“真金白銀”和“改革紅利”,激發了基層公務員干事創業的激情和動力。
針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樣在加速推進。
目前,全國有110多萬個事業單位、2900多萬工作人員,其所屬行業、層級、類型千差萬別。對領導人員管理既要提出共性要求,也要兼顧個性差異,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為此,中組部等部門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回應現實期盼,加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步伐,構建起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為統領、各行業辦法相配套的“1+X”制度體系,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法規從無到有,填補了制度空白。
套上緊箍,干部管理從嚴從實
治國先治黨,治黨先治吏。
如何防止“帶病提拔”,是長期困擾干部工作的“老大難”問題。為破解這一難題,2016年8月,中辦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意見》明確實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在擬提任人選廉潔自律情況結論性意見上簽字制度,這是壓實選拔任用工作責任的重大舉措。“簽字方式雖簡單,但簽下的卻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大家反映,這是一個有效管用的好辦法。此外,《意見》還明確提出“凡提四必”要求,即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確保人選忠誠、干凈、擔當。
實踐證明,“凡提四必”是識別干部的“透視機”和“診斷器”,為防止“帶病提拔”構筑起堅固的“防火墻”。《意見》印發后,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措施,將防止“帶病提拔”的要求貫穿到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江蘇出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五項規定,采取凡提必核、全程紀實、征求紀委意見前置等措施,努力將問題干部擋在門外;浙江充分運用巡視、審計等成果,筑牢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六道“防火墻”;國家發改委強化干部思想教育、日常考核、輪崗交流、綜合分析等“四道關”,讓干部平時不“染病”、提拔不“帶病”……
好干部是選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吏,持續開展專項整治,不斷規范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社團等兼職,打出了整飭吏治的“組合拳”,凈化了干部隊伍。5年來,全國共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4萬余人次,清理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企業兼職2.1萬余人次;清理退(離)休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社團兼職5.6萬余人次;改進和完善了高校、科研院所領導人員兼職管理,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領導人員兼任與其工作或教學科研領域相關的職務,支持他們按有關規定積極參與科技成果轉化。進一步規范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產生與管理,切實提高人選素質。
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全面從嚴。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在全國部署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央企事業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地方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檔案進行了全面審核。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嚴、細、準”的要求,對每卷檔案都進行初審和復審,對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地核實、一項一項地糾正,共查核了64.5萬人的信息,補充完善了2549萬份材料,使檔案內容回歸本真。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審核中發現的干部檔案造假問題嚴肅查處。廣大干部認識到,檔案真實是最基本的底線要求,必須強化政治自覺和道德自覺,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如實填寫個人檔案材料。
5年來,從規范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社團等兼職,到規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產生與管理,再到部署開展整治超職數配備干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等專項行動,嚴管干部的發條越擰越緊,依法用權、干凈辦事成為廣大干部的自覺,人民群眾紛紛點贊。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干部隊伍建設成效顯著,選拔任用更加科學,管理監督更加嚴格,干部管理的“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基本確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