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 召開的《揭陽市停車場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備受關注的《揭陽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5月1日起施行。
據悉,《條例》經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并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8日批準,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8章50條,重點對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的管理,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與管理,機動車的停放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新聞發布會上,市領導就《條例》出臺背景、立法過程和主要內容向省、市主流媒體作介紹,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會議指出,《條例》的施行標志著我市停車場管理邁上法治化軌道。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提高政治站位?抓認識,強化宣傳抓學習,加強管理抓實施,齊心協力抓好貫徹落實,提高我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讓城市更和諧、更宜居。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蔡淡群,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秦雯等參加活動。民主與法制社、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東廣播電視臺、揭陽日報、揭陽廣播電視臺等媒體記者參加新聞發布會。
《揭陽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解讀
□記者 黃燕丹 通訊員 吉人宣
《揭陽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8章50條,從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專用停車場的管理、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機動車的停放管理等方面,針對“停車難”開出“組合處方”。
現狀:城市停車難在哪?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長,截至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136.38萬輛,汽車84.25萬輛,其中載客小型汽車75.33萬輛,機動車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的停車管理難題。
據介紹,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5年發布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人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間,但目前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滯后、停車泊位不足、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加上停車場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管理不到位、駕駛人規范停車意識淡薄等,更加劇了這一矛盾,從而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發揮,制約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對策1:多措并舉完善停車供給體系
“一位難求”是市民出行經常遇到的困擾,緩解“停車難”問題,關鍵在于增加停車資源供給。據介紹,《條例》堅持規劃先行,通過做大增量、深挖潛力和推動共享等方面,多措并舉完善我市停車供給體系。
其中,《條例》在三個方面鼓勵因地制宜,深挖資源潛力,包括妥善用好地下空間、設立臨時性停車場所、建設機械式立體車場,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的集約化利用率,多渠道增加停車泊位供給,多方式增加停車空間。《條例》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本市推行錯時共享停車,鼓勵和支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專用停車場在非工作時間,免費向社會開放;《條例》第二十五條還規定,因緊急情況、舉辦重大活動或者重大節假日等原因,公共停車場不能滿足停車需求時,鼓勵公共建筑物配建等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
對策2:整治“停車亂”“亂停車”出實招
近年來,隨著市區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群眾出行停車問題日趨突出,部分路段出現占用人行道停車現象。《條例》第五條賦予市、縣(市、區)兩級城管執法部門三項職責,一是對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二是對人行道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和管理,三是對人行道臨時停車泊位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
此外,根據《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將在優化設置停車泊位、做好停車智能管理、深化宣傳教育引導、加大違法停車查處力度等方面,依法整治“亂停車”問題,規范停車秩序,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對策3:智慧停車緩解供需矛盾
城市道路和停車泊位不可能持續增長,加快智慧停車工程建設,是有效提高存量車位使用效率的必由之路。為此,我市將建立停車信息系統,提高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條例》第十四條對此有了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建立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制定信息系統數據接入技術、采集處理各類停車實施信息、與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實現管理信息共享、向社會實時公布停車信息,引導車輛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