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揭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袁文鍵同志為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決定任命黃偉忠同志為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決定任命陳育文同志為市教育局局長;
決定任命許劍芒同志為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決定任命李麗梅同志為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馬儒生同志為市公安局局長;
決定任命魏潔林同志為市民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姚麗璇同志為市司法局局長;
決定任命李春明同志為市財政局局長;
決定任命貝舒勉同志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決定任命張敏生同志為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決定任命郭翔同志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決定任命陳俊謙同志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決定任命王全錄同志為市水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鄭元龍同志為市農業局局長;
決定任命陳銳彬同志為市林業局局長;
決定任命江華文同志為市商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鄭海忠同志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決定任命鄭旭亮同志為市審計局局長;
決定任命傅友好同志為市外事僑務局局長;
決定任命洪少偉同志為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陳鴻進同志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林少純同志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決定任命陳少鋒同志為市體育局局長;
決定任命柳沐榮同志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王輝同志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決定任命方偉斌同志為市統計局局長;
決定任命方宙同志為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
決定任命黃克新同志為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決定任命楊瑞良同志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任命陳煥同志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羅衛同志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