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房人首先了解開發商的資質及“五證”是否齊全。“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核對《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許可預售房與本人預購房屋是否一致。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所售房屋不一致,所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三、購房人在與企業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在售樓部要求查閱《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原件),了解該預售項目的預售面積、預售部位、預售證有效期限等基本情況。凡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不能銷售。一定要認真了解《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仔細閱讀《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每一條款,對有關條款不清楚的和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的,可咨詢專業人士、法律人士,做到簽定合同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法有效。
四、購房人與開發企業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前,一般都會簽定房屋認購書,以確定雙方買賣意向。在簽定認購書時應注意下面三點:確定開發企業拿到預售許可證;認購書基本條款要約定詳細;條款內容的約定要合法有效。
五、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過程中,應當以自愿公平為原則,購房者要提防開發商設立不公平的限定性條款。而對于開發商發布的預售商品房廣告和印發的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購房者有權要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六、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要約定商品房是按套(單元)計價,還是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是合同約定面積還是產權登記面積。
七、開發企業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其處理辦法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
八、購房人要及時了解購房銷售信息,可在揭陽市房產管理網查閱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情況,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未解除前,不得轉售第三人。
九、購房人在與開發企業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開發企業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購房人應及時核對備案情況。
十、屬于預售的商品房購房款必須繳入指定銀行和專用帳戶,并向開發企業索要稅務發票,以便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預售款的監督管理,使之用于工程建設。
十一、開發企業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購房人延遲支付購買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和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一方有權申請解除合同,(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商品房買賣雙方應及時履行該項權利和義務。
十二、未經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
十三、開發企業應當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未提供的,購房人可向開發企業索要或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反映。
十四、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應當查明代表開發商簽字的人是否為開發企業法人,另外應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上加蓋公章。
十五、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1、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2、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3、明確關于公攤建筑面積;4、明確退房的責任;
十六、有關證照辦理部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部門:市規劃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頒發部門:市國土局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頒發部門: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