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審計局:
對于貴局在《揭陽市審計局審計報告》(揭審行報〔2024〕10號)中指出有關問題,我局高度重視,已經在規定期限內及時組織落實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費用支出年初預算編制不夠精準”的問題
經核實,因我局實際工作較為繁雜,年初預算所細化的支出經濟分類無法滿足實際工作需求。為確保會計核算準確性,我局于年中執行預算時,根據逐項支出的實際情況對有關項目預算再次進行細化,調劑至相應支出經濟分類后再進行支出。
2025年起,我單位將更加嚴格按照《預算法》有關要求,完善年初預算編制工作,更加科學、精準編制年度部門預算。
二、關于“記賬憑證內容不完整”的問題
經核實,我局均有在每一冊記賬憑證、會計報表及會計賬簿的封面處加蓋記賬人員、審核人員、財務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印章或簽字,但未在每一份記賬憑證上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等印章或簽字。
針對上述情況,我局已于2024年9月14日前,完成2023年度機制記賬憑證記賬人、制單人、審核人、財務負責人印章補蓋工作,并自2024年起對機制記賬憑證逐一審核并加蓋記賬人、制單人、審核人、財務負責人印章或簽字,確保記賬憑證填制規范。
今后,我局將嚴格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
三、關于“完善預算編制管理,嚴格預算執行工作”的審計建議
今后,我局將加強對各類財經法規的學習,提高財經法規意識,完善預算編制管理,編準、編細年初部門預算,并嚴格執行預算,確保“先有預算、后有支出”。
四、關于“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真實反映收支情況”的審計建議
今后,我局將加強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章制度的學習,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及人員業務能力,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確保會計記賬憑證內容準確、完整。
揭陽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