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園)發改局(物價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部門:
現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7年實施計劃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254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市發改局 市財政局 市水務局 市農業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2017年5月1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 送:市府辦
揭陽市發改局辦公室 2017年5月15日印發
關于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7年實施計劃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7]25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