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廣東省揭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6-2020年)》的公告
揭府公[2011]1號
為了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用地,協調各類用地矛盾,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按照國家和省關于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統一部署,《廣東省揭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粵府函〔2010〕302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廣東省揭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予以公告。
附件:《廣東省揭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揭陽市人民政府
二О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廣東省揭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6-2020年)
揭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一、規劃目的............................................................................................................... 2
二、規劃依據............................................................................................................... 2
三、規劃范圍............................................................................................................... 3
四、規劃期限............................................................................................................... 3
第二章土地利用戰略與目標......................................................................................... 4
一、土地利用戰略........................................................................................................ 4
二、土地利用目標........................................................................................................ 5
第三章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 7
一、農用地結構調整..................................................................................................... 7
二、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8
三、其他土地結構調整................................................................................................. 9
第四章中心城區土地利用控制................................................................................... 10
第五章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 11
一、交通運輸項目....................................................................................................... 11
二、水利項目.............................................................................................................. 11
三、能源電力項目....................................................................................................... 11
四、工業及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12
五、環保項目............................................................................................................. 13
六、其他項目............................................................................................................. 13
第六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14
一、加強規劃對土地利用的整體控制.......................................................................... 14
二、完善規劃實施管理............................................................................................... 14
三、加強規劃實施的基礎建設..................................................................................... 15
四、建立規劃的全社會參與制度................................................................................. 16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統籌城鄉區域土地利用,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對揭陽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過后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43號);
5、《關于劃定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67號);
6、《關于印發〈廣東省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審批辦法〉的通知》(粵國土資規保發〔2009〕198號);
7、《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保電〔2010〕30號);
8、《關于市縣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有關問題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0〕207號);
9、《市(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TD/T1023-2010);
10、《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79號);
11、《市(地)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圖規范》(TD/T 1020-2009);
12、《廣東省國土規劃(2006-2020)》(報批稿);
13、《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14、與本規劃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技術標準和規劃。
本規劃的范圍為揭陽市行政轄區內的所有土地,包括所轄的榕城區和揭東縣、惠來縣、揭西縣三縣,和揭陽市下設的東山區、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普寧華僑管理區(以下簡稱“普僑區”)和大南山華僑管理區(以下簡稱“大南山僑區”),以及代管的普寧市(縣級),土地總面積5266.07平方公里。
本規劃以2005年為基期,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規劃近期目標年為2010年,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
圍繞 “工業強市、文化大市、商貿旺市、三農優先、綠色揭陽”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結合揭陽市土地利用現狀存在的問題,以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生態和節約集約用地為核心,提出“有序拓展、功能提升、生態揭陽”的土地利用戰略。
立足揭陽市區“嶺南水城”的定位,以及揭西縣、惠來縣、揭東縣、普寧市等相應的“山、海、工、商”的城市特色,優先保障中心城區的城市發展空間;落實“三電一氣”、“二港三園”、“二城一都”等關系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和產業集聚區的用地??茖W引導新區緊湊有序發展,統籌城鄉和區域的土地利用,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通過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的改造,促進城鎮功能提升、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加快各類園區基礎配套建設,實現產業集聚發展,推動各類土地利用從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從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
融合“山、江、城、田、?!钡茸匀簧鷳B要素,實現土地生態、生產和旅游等多功能復合。將北部大北山、南部大南山、西部南陽山等大型山體設定為全市生態屏障用地,切實加強對市域內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保護;保留具有生態和景觀價值的城市水網,突出“嶺南水城”的水鄉特色,不斷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科學引導沿海地區石化、能源產業的聚集,保護海岸生態資源。
1、按照“確保數量,提高質量”的要求,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到2020年揭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735公頃。規劃期內確保完成100589公頃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并逐步提高農田質量。
2、嚴格控制與合理引導建設用地空間的合理擴展,規劃至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刂圃?SPAN>71200公頃以內,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52100公頃以內,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6900公頃以內。
3、嚴格控制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特別是建設占用耕地。規劃至2020年,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控制在12671公頃以內,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控制在10074公頃以內。
4、積極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和復墾,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到2020年,揭陽市補充耕地義務量為10074公頃。
適度提高建設用地比重,適度提高城鎮工礦用地比例,縮減農村居民點用地比重,城鎮工礦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27.38%提高到2020年的32.44%以上,農村居民點在城鄉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72.62%下降到2020年的67.56%以內,城鄉用地結構不斷優化;加快城市化進程,引導城鎮空間合理有序發展,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努力在全市構筑各具特色的城鎮群,提高土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
按照“控制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高效益”的原則,逐步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和投入強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規劃至2020年,單位建設用地地區生產總值從2005年的74萬元/公頃提高至439萬元/公頃;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增加值從2005年的61萬元/公頃提高至416萬元/公頃;單位建設用地固定資產投資額從2005年的20萬元/公頃提高至195萬元/公頃。同時,嚴格控制人均城鎮工礦用地規模,規劃至2020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提高至60平方米/人以內。
協調土地利用和生態建設,保障基礎性生態用地,確保規劃期間,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域面積為39040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保持在74.14%以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水源保護區等受保護的區域面積2691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5.11%以上。
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綜合考慮揭陽市土地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需求,合理調整揭陽市土地利用結構,適度提高建設用地的比重,減少農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重,提高土地利用率。
到2020年,揭陽市農用地面積從2005年437745公頃縮減至42450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由2005年的83.13%下降至80.61%;建設用地面積從2005年的57004公頃增加至712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由2005年的10.82%提高至13.52%;其他土地面積從2005年的31858公頃減少至30906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由2005年的6.05%降低至5.87%,土地利用率提高至94.13%。
根據規劃期間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和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的情況,科學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合理進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實現農用地的總量穩定和結構合理。
1、耕地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積極補充耕地。耕地面積由2005年的121665公頃下降至2020年的87200公頃,占農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7.79%下降至2020年的20.54%。
2、園地
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發展以名、特、優品種為主的集約生產,打造產業化基地。園地面積由2005年的58352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58700公頃,占農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13.33%提高至2020年的13.83%。
3、林地
改造疏林地和灌木林地的基礎上,維護和大力發展生態公益林。林地面積由2005年的229741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232100公頃,占農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52.48%提高至2020年的54.68%。
4、牧草地
牧草地比重基本穩定,數量稍有減少。規劃期間牧草地面積由2005年的926公頃減少至2020年的900公頃,占農用地比例保持在0.21%。
5、其他農用地
積極進行農田水利建設,合理挖塘筑池養魚。其他農用地由2005年的27061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45601公頃,占農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6.19%提高至2020年的10.74%。
優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求,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盲目擴張,注重建設用地的內部挖潛,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內部結構的優化。
1、城鎮用地
提高城鎮用地的比重,有序增加城鎮用地。城鎮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5558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15251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9.75%提高至2020年的21.42%。
2、農村居民點用地
保障村鎮民生用地,合理整合農村居民點。規劃期間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30715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35200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53.88%下降至2020年的49.44%。
3、其他獨立建設用地和采礦用地
穩步推進廢棄工礦的整理。其他獨立建設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5921公頃減少至2020年的1564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10.39%下降至2020年的2.20%;采礦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101公頃減少至2020年的85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0.18%下降至2020年的0.11%。
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
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滿足廈門至深圳鐵路、堤壩除險加固及旅游配套設施等項目的建設需求。交通水利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12479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16094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21.89%增加至2020年的22.61%;其他建設用地面積由2005年的2230公頃增加至2020年的3006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3.91%增加至2020年的4.22%。
逐步加大土地開發力度,適當減少自然保留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規劃至2020年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積為11505公頃,占其他土地的37.23%,比2005年增加3公頃;規劃至2020年自然保留地為19401公頃,占其他土地的62.77%,比2005年減少955公頃。
按照“不打破鄉(鎮)行政界限為原則”的要求,在與揭陽市城市總體規劃協調的基礎上,確定揭陽市中心城區規劃控制區范圍包括榕城區、東山區和試驗區,土地總面積為18464公頃。
按照“整合內圈,扶持外圈”的原則,保障中心城區的發展。其中“內圈”指中心城區范圍,土地總面積為6548公頃,具體范圍為:北至東山區的玉城路、廣梅汕鐵路和黃岐山森林公園,南至榕城區的環市南路、望江南路東和試驗區的望江南路北,西至東山區的臨江北路西、環市北路、陽美路、望江北路西、環市西路,東至試驗區的環市東路、友誼路;“外圈”指中心城區規劃控制范圍,土地總面積為18464公頃。
2005年,中心城區規劃控制范圍內常住人口為67萬人,城鎮化率為100%,建設用地規模為786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7048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為3004公頃,人均城鎮工礦105平方米/人。規劃至2020年,中心城區規劃控制區內常住人口為83萬人,城鎮化率為100%,建設用地規模達到10607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達到8613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達3589公頃,人均城鎮工礦83達到平方米/人。其中中心城區范圍內建設用地規模為536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達到4732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達1730公頃。
規劃期間,在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前提下,優先保障基礎設施及重點項目建設,合理安排各類重點項目的建設用地需求。
規劃期間,合理安排交通基礎設施用地,構建以高速公路為主骨架,國省道為基礎,縣鄉道為延伸的層次分明的道路網絡和公路水路集疏體系。
規劃期間,完成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汕頭至湛江高速公路、潮汕民用機場、廈門至深圳鐵路及廣東泰都物流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及配套站場項目建設;落實國道324普寧段、省道234、省道235、省道236、省道237、省道238、省道335、省道337、省道338揭陽段等公路的改(擴)建,以及縣道100、縣道111、京棉公路及市政道路等新建和改擴建;普寧火車站、葵潭火車站等貨運、客運站場、運輸倉儲、碼頭設施等項目的建設。規劃2006-2020年揭陽市交通運輸項目擬用地4449公頃。
規劃期間,合理配置水工建筑用地,加快堤防工程的建設,推進除澇及河道整治工程。
其中,堤防工程包括榕江大圍等河堤和海堤的新建、加固;除澇及河道整治工程包括引榕灌區整治工程及赤呤水閘、三洲攔河閘的新建、重建工程。規劃2006-2020年揭陽市水利項目擬用地906公頃。
規劃期間,加強與沿海石化產業基地的聯系,促進能源、石化和臨港產業的協作,完善區域性能源生產輸配設施和熱力生產供應設施。規劃期間在沿海能源產業帶安排惠來電廠、惠來烏嶼核電廠、華潤惠來關山風電廠、惠來縣中海油溝疏LNG衛星站、中電投揭陽儲煤配送中心及揭陽港前詹作業區通用碼頭一期工程等項目。
同時,著力加強城鄉輸配電網建設,以及完善電力能源配套設施,加快電網改造建設,努力滿足城鄉用電需要。規劃推進變電站的建設,包括500千伏變電站3座、220千伏變電站26座、110千伏變電站79座等。規劃2006-2020年能源項目用地809公頃。
規劃重點保障“二港三園”(空港經濟區、揭陽(惠來)大南海國際石化綜合工業園、珠海(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大南山工業項目、英歌山工業項目)及揭陽(國際)再生資源城、東山區工業項目、揭東縣廣東泰都物流區、揭東海濱科技園等重要的產業聚集地的用地需求,規劃積極承接珠三角的產業轉移,引進高新科技,提高用地效益。規劃2006-2020年工業及高新技術產業項目擬用地6664公頃。
其中,依托潮汕民用機場,建設粵東地區以臨空港高新技術型產業為主的綜合產業基地,安排空港經濟區用地667公頃。
安排揭陽(惠來)大南海國際石化綜合工業園用地3494公頃,其中:中委合資南海(揭陽)石化項目廠區用地500公頃。并逐步完善中委合資南海(揭陽)石化項目的生產和生活配套設施,落實用地213公頃,其中:中轉庫27公頃、中轉庫至廠區管道用地48公頃、中轉庫至碼頭管道和道路用地5公頃、生活配套設施用地133公頃。
落實珠海(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及其配套用地為1400公頃,包括位于揭東縣的667公頃和位于揭西縣的733公頃。其中廣東省人民政府核準的珠海(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面積為438公頃,包括揭東縣片區361公頃和揭西縣片區77公頃,規劃將省核準的四至范圍內的土地全部落實為城鎮工礦用地。
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環境綜合整治,進一步整治河流,完善污水排放處理、氣體排放處理、固體廢物處理等基礎設施。規劃期間,揭陽市環保項目包括各縣市區的污水處理廠21座和垃圾填埋場10座。規劃2006-2020年環保項目用地98公頃。
規劃2006-2020年,揭陽市著力建設的教育項目有32項,涉及各縣(市、區)的中學、大專院校的新建或擴建項目,規劃用地514公頃。
同時,適當安排紫峰山森林公園、揭陽市文化廣場、東山區中國(揭陽)國際玉器珠寶商貿城等項目用地,擬用地共77公頃。
1、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
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明確各縣(市、區)耕地保護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負總責。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的考核體系,將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補充耕地的面積和質量作為責任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切實將耕地保護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
2、做好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
各部門編制的城市、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必須符合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和總體布局安排。
1、強化年度計劃控制
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不斷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的“年初下達,年中調劑,年終考核,全年監管”制度,加強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管理,切實確保按計劃審批用地,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2、嚴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加強和改進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強化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前的土地規劃審查和許可,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不得通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與信息共享機制,項目建設單位申報審批或核準需要申請使用土地的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具土地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審批或核準建設項目。
3、加強農用地轉用管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進行審查,必須取得農用地轉用許可。
4、加強規劃實施動態監管
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實行專項檢查與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相結合,采用衛星遙感等信息技術手段擴大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范圍,及時發現、制止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行為,定期公布各地規劃執行情況。
1、從嚴供地政策
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完善能源、交通和公用設施、公共設施等各類建設用地標準,嚴格按標準審核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適時調整劃撥用地目錄,控制并減少劃撥供地數量。
2、提高土地規劃信息服務水平
加大“3S”技術的應用,建立涵蓋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利用規劃、土地權屬、土地市場、土地整治等基礎數據數據庫。加快土地管理審批、供應、使用、補充耕地各環節的統一信息平臺建設,強化建設用地監管,確保規劃目標落實。加快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提高基礎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會服務水平。
3、推進規劃科技創新與隊伍建設
加強土地規劃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研究,促進土地利用規劃學科發展。加強土地管理專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健全完善規劃從業人員上崗認證和機構資質認證制度,切實提高土地規劃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專業素養。
4、加強宣傳,提高社會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識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對規劃的主要內容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全社會依法依規用地意識,增強全民對科學用地、節約用地、保護資源重要性的認識,使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規劃、政策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為。
擴大規劃民主決策,建立公眾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和管理的制度。不斷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創新公眾參與方式,最大限度地發揮規劃成果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