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至6月30日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我局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反饋《揭陽市審計局關于市本級2020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審計的整改函》(揭審整改函〔2021〕26號),我局對審計組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采納審計意見,堅決執行審計提出的建議
對審計反饋的問題和處理意見,我局高度重視,局主要領導認真研究并對落實整改工作做了相關部署。一是提高認識,局領導要求認真嚴肅對待審計整改工作,并落實相關部門負責,明確整改任務。二是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將審計整改工作作為加強自身管理的契機,加快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三是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審計整改的效應,對審計提出的問題,認真對照自查,改進相關工作,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將審計整改的成效落實到工作中去。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整改情況
(一)審計意見一:
2020年,市統計局使用現金支付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內支出項目,涉及金額33350.63元,不符合《關于實施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揭市財【2012】43號)第二條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三條、第六條的規定。
整改落實情況:市統計局已完成全局干部職工的公務卡辦理,今后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和公務卡結算制度,要求全部干部職工嚴格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
(二)審計意見二:
截止2020年底,市統計局使用公務車(車牌號:粵V20676、粵VJT298)未按規定在平臺錄入用車訂單,不符合《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9】29號)和《關于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平臺啟動使用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府管【2018】14號)第十四條的規定。
整改落實情況:市統計局按公務車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整改落實,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并在使用公務車(車牌號:粵V20676、粵VJT298)時,嚴格在公務用車管理平臺上申請派車、維護。
揭陽市統計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