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和意義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促進家居消費,釋放家居消費潛力,同時更好地推動“百千萬工程”城鎮建設高質量發展,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據《廣東省商務廳等14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家居消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商務建字〔2024〕3號)的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關于擴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范圍的通知》
二、 問題解答
(一)此次擴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范圍,擴大到什么范圍?
答:此次擴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范圍是在原來支持本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基礎上,將支持范圍擴大到本人及配偶或雙方父母。
(二) 什么情況下可辦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業務呢?
答: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本人及配偶或雙方父母有合法權屬證明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三)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對象包括誰?
答:提取對象包括房產產權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四)能申請提取多少額度?
答:所有申請人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該棟(梯)增設電梯費用(不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個人實際出資額。
(五)關于提取時限和提取頻次有什么應該注意的?
答:所有申請人僅可就同一套房屋在《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批準之日起2年內提取一次。如有另套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兩套申請提取時間需間隔一年(不含)以上。
(六)申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辦理材料?
答:1.揭陽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承諾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申請人對應歸集銀行一類賬戶(廣東省內)原件和復印件;
4.《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竣工驗收意見表》原件及復印件;
5.該套房產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本棟(梯)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協議(含增設電梯費用分攤表)原件及復印件;
7.實際支付的費用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申請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所有權人為夫妻雙方父母的,需提供有效關系證明材料(如同一住址的戶口本或出生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七)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是否可以申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可以。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也可以申請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與償還購房貸款提取業務不沖突。
(八)擴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范圍政策的實施時間?
答:本政策實施時間為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9年10月19日,繳存職工在此期間可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